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轉載 :韓國瑜 痔瘡比喻 惹議 鄧惠文醫生分析:對民調感到焦慮坐立難安

韓國瑜「痔瘡比喻」惹議 鄧惠文醫生分析:對民調感到坐立難安

2019-11-28 13:24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近期脫口用「得民調者得痔瘡」的比喻諷刺民進黨。圖/本報系資...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近期脫口用「得民調者得痔瘡」的比喻諷刺民進黨。圖/本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近期在台東站台時,脫口諷刺民進黨「得民調者得痔瘡」,引發外界爭議,對於韓國瑜頻頻將痔瘡、屁股等字眼拿來做比喻,綠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精神科醫師鄧惠文在政論節目分析,表示韓是因為對民調坐立難安、感到極度焦慮才出現這樣的言論,她呼籲出現這種症狀的人要稍微照顧自己的焦慮。
鄧惠文昨日在政論節目「94要客訴」表示,每個人講的話都能從使用的比喻跟象徵來看到他內心的想法,對於韓國瑜26日所說的「得民心者得天下,得民調者得痔瘡」,其實是一種排除自己焦慮的顯現,由於痔瘡給人的聯想就是痛和坐立難安,而痔瘡拿來做比喻就代表韓對民調相當焦慮,鄧惠文說「顯現他把民調跟痔瘡連想在一起的話,目前民調的結果應該是像痔瘡一樣的讓他坐立難安,或者說痛的感覺。」對此她也建議「如果有一個人跟對手有競爭的時候,拿痔瘡來比喻自己現在落後的這個調查,可以稍微照顧一下自己的焦慮。」
對於常用屁股、痔瘡等用語,鄧惠文表示人能不能控制自己的身體,在心理發展上是從肛門開始,從肛門開始控制自己的排泄,所以會一直提到跟肛門排泄有關的話,代表對控制局勢是感到焦慮或是有壓力的。
另外,主持人楊琇晶也提到韓國瑜過去曾說「用西瓜皮擦屁股」、「我都用屁眼看你們,你們屁股上有幾根毛我一清二楚」等言論,使作家苦苓批韓有「下體依戀症候群」。而是否真的有「下體依戀症候群」這個疾病,鄧惠文表示精神疾病上並沒有該種病,她認為韓只是想用最接近人的方式,拉近與民眾的對話,「我想他要用最底層的語言,應該這樣想說那是身體最下面的地方,所以是最底層的語言。」
而韓國瑜對於自己用痔瘡形容民進黨也提出解釋,他表示有的人迷信阿拉伯數字,認為高高在上就可以高枕無憂,民進黨離人民需求越來越遙遠,自己則看重民心,這才是政治人物應該要重視的。

轉載 呂秋遠 11/24 臉書 :人生 ,沒有一件事是簡單的 。--------

人生,沒有一件事是簡單的。你看到別人的風光,許多確實是因為投胎,但更多是因為他付出了許多大多數人看不到的成本,也因此,一點也不用羨慕那些人,因為他們或許已經承受、或正在承受,我們想不到的身體與心理上的困擾。

例如恐怖情人、訴訟、高壓的工作、旁人、路人的負面評價與霸凌,這些都會讓原本健康的人就這麼生病,而走向一條比活下去更艱難的路。那不是選擇,因為他覺得沒得選,活下去很累,或許躺下來會比較舒服一點。那一剎那間,會覺得一了百了是一個沒得選的方向,因為真的走不下去了。告訴她,想開一點,對於她是沒用的,難道要斷腿的人站起來,是說說而已就好的嗎?那是一場,永無止境的戰爭,而且敵人就是自己。

可是,拜託,撐過這一分鐘,即使很辛苦。

打電話給你信任的人,或者是隨便跟一個人說說話。他或許不能體諒你的辛苦於萬一,但是他可以告訴你,今天的天空的卷積雲很漂亮,或許他會邀你幾天後一起去看看湛藍的海。至於那些霸凌我們的人,一點也不重要。因為他們是路人、是路人、是路人,看看那些喜歡你的人,那些路人很重要嗎?他們就是隔著螢幕、釋放無名毒,把別人的不幸當作垃圾桶在嘲笑而已,何必為了這些討厭你的人而在意呢?怎麼可以讓他們稱心如意?

為什麼我要撐過這一分鐘?你會問。

因為,你不孤單,很多人跟你一樣,正在痛苦的深淵掙扎,與心裡的惡魔作戰。而且許多朋友願意聽你說話,包括我,就這麼放棄太可惜了。每個人都會生病,而且醫師可以給我們最好的建議,盡快讓心裡的小孩好過一些。現在確實很不好,但是會慢慢好的,只要可以說出來,就有解決的可能,就這麼一分鐘,喜歡你的人,就會有勇氣因為你而快樂,這不是很值得的嗎?

撐下去,然後去找專業的醫師聊聊,不用強迫自己開心,有時候,讓情緒停留在原地也是一種療傷的方法。而你要知道,很多人都會在,包括我。

具荷拉,辛苦了。

轉載:高處不勝寒 ? 其實最高法院涼爽得超乎想像 !

高處不勝寒?其實最高法院涼爽得超乎想像!

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 照片來源:聯合影音網 記者蘇位榮攝
文/法操司想傳媒
日前最高法院分案霸凌爭議鬧得沸沸揚揚,引發監察院高度重視介入調查,如今調查報告終於出爐,監察院民國(下同)108年11月13日的調查報告(下稱調查報告)不但揭露最高法院的新聞稿就是在文過飾非,也讓一般人有機會一探神秘的最高法院分案制度。堂堂我國的第三級審判機關,到底是怎麼分案的呢?一起來看看吧!
限量分案:我每個月就是只審這些案子,沒審到的請後面慢慢排隊喔
一個案件送到法院裡之後,會先經過基本的形式審查,檢查像是該附的文件有沒有附、有沒有送錯法院、該寫的資料有沒有寫等等,通過之後就會再進到「分案」程序,也就是決定這個案子要分給哪一個法官來審,分案結果確定之後卷證就會送交給分配到的法官開始審理。
各級法院原則上都是按照前述大方向進行分案,不過最高法院有一個與眾不同的分案制度,就是「限量分案」。
限量分案的意思是每股法官(一股一位法官)每次接受分配的案件數是有上限的,事實審法院(地方和高等法院)則是採取無限量分案制度,每次分案都會把所有案子分完。也就是不論每次待分案件有多少,事實審法院的法官就是要把案件全部都分配完,最高法院法官則是每人分到一定數量以後就不用再分,剩下的就變回待分案件,慢慢等下一次分案。
這邊大家應該很容易看出問題,如果最高法院每次待分的案件,都比法官可以分的總數多,那最高法院的待分案件不就永遠都在增加嗎?沒錯!而且根據最高法院自己的統計,未結案件不但逐年激增,截至108年,民事事件未結件數累計高達4812件,刑事案件未結件數累計高達2976件,這些全部都是人民的生命、身體、財產、自由和時間啊,最高法院難道是在擺爛嗎?實在下系下井!
同樣是法官,為什麼最高法院可以限量,事實審法院就只能多少都往身上背呢?最高法院採限量分案的理由是因為庫存的待分案件太多,「若採行與事實審法院相同之無限量分案方式,工作量魔大,法官將無法負荷」(調查報告第5頁)。
第一,待分案件太多難道不就是因為限量分案造成?第二,我國採金字塔訴訟制度,且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都規定了嚴格的上訴三審條件,最算最高法院法官總人數比較少,但總案件量也比較少啊,最高法院法官工作量會超出負荷,事實審法院法官就不會
有限量分案,那先說限量到底是「限多少量」呢?
最高法院每股每月分案數量
 
訴訟案
抗告案
聲請案
總計
民事庭
10
4
3
17
刑事庭
15
(調查報告第3、77頁)
一個月分到15件或17件算多還是少呢?因為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子基本上都是牽連甚廣、案情較複雜的相對重大案件,所以不能光看分案數量就直接說最高法院很涼,不過先告訴大家,依民事訴訟法第466-3條第1項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也會算是一件聲請案喔。
既然限量分案造成這麼嚴重的問題,廢掉不行嗎?
關於這個問題,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怎麼回答呢?請看原文節錄:「(問:事實審是隨到隨分,但限量分案如果廢除,院長怎麼看?)三位委員都看過卷庫,案件只有增無減,如果案件全部都分給法官的話,那法官怎麼結,就不清楚,可能都結很簡單的案件,因此並不會真正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從制度面思考這個問題。剛才有提到一個庭月結 40 件非常沉重。」(調查報告第72頁)
鄭院長的回答實在將人性赤裸的表露無遺啊!意思差不多是「如果案件太多,法官也會想辦法偷懶,所以不贊成廢除限量分案」,而不是思考廢除限量分案同時,可能搭配增加暫時法官員額等等配套措施。身為院長,到底有沒有想過怎麼解決問題?
不只限量,還可以各種抵
根據最高法院民事事件分案實施要點刑事案件分案實施要點,最高法院的法官們還有很多可以減少分案的機會,以民事庭為例:
休假、婚假、喪假、產假
請1天少分1件普通訴訟案
擔任司法院或最高法院研討會的報告人或與談人
報告人少分10件普通訴訟案
與談人少分5件普通訴訟案
辦理專業法庭案件終結
抵分1件普通訴訟案
PS.此處僅列出部分停、抵分事由,完整版請自行參照上面的分案實施要點連結
有參加過司法院或最高法院研討會的朋友,可以自行評量一下最高法院法官的報告或與談,和停分件數有沒有等值。此外,目前尚未找到停、抵分案件量的上限規定,所以假設有一位能抵就抵的法官,抵到完全不分案也許是有可能的。
最高法院分案毫無章法,也違反法定法官原則
因為最高法院民事庭還區分成各類專業法庭(智慧財產、勞資、商業案件、消費者保護等等),分案過程更加繁瑣,即使曾經設立「分案法官」來處理分案事宜(事實審從來沒有設置過分案法官),至今每個處理過分案的工作人員都不知道完整的分案流程操作,每個人都只知道自己經手的部分,然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做法。再加上最高法院又有許多自己的內規決議,最高法院的分案程序不但凌亂,也漏洞百出。
首先,除了規定必須提前分案的案件外,其他要挑什麼案件,都無明文規定,長期以來全由分案人員恣意決定。且事實審法院分完案後會列印卷面,上面就會標示承辦法官姓名和股符,只有最高法院的卷面上完全沒寫,難保不會有事後變更承辦法官的情事。
其次,最高法院自行決議決定「老法官只處理抗告和聲請案」(調查報告第93頁),導致同一個專業庭裡,訴訟案件全部落到唯一的新法官楊絮雲法官身上,也等於特定專業案件只會由楊絮雲法官來審理。
為了斷絕人為操控個案審判的機會,憲法保障人民有經由中立分案規則隨機分派法官的權利,學理上稱為法定法官原則,最高法院前述這些作為造成分案霸凌事小,身為掌握最後審判權力的機關,居然如此罔顧人民訴訟權益,實在令人不齒。
好逸惡勞、分案不公、放任數千件積案繼續增加、罔顧人民權益,我們還需要這樣的最高法院嗎?

參考資料
監察院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