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重大醜聞…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 請辭下台
涉不當接受招待
司法界爆重大醜聞。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查出在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有違反法官倫理及不當接受招待等行為,已自行請辭公懲會委員長一職,司法院十七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他及其他法官涉及的不當行為。
石木欽是首位因法官任內行為違反行政倫理規範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加上身為懲處全國公務員行政責任的最高司法機構,卻被查出行為不當,重創司法公信。記者昨多次試圖和石聯繫,未獲回應。
檢方追查超過四年
據了解,石木欽數年前就被檢舉在最高法院庭長期間,與該庭法官審理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居中喬案子;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接獲檢舉後,立案追查逾四年,發現石與數位資深法官人際交往複雜,曾數度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招待。
檢方清查多年來與石木欽等數位法官相關案件,發現石被指控的案件從二○一三年至二○一六年,甚至可追溯到更早;不過,有些已逾追訴權時效,有些查無對價關係,台北地檢署日前就石木欽涉及刑事責任被檢舉部分簽結。
不過,由於與案件當事人的往來及接受招待等行為,有違法官倫理及公務員倫理規範,檢方在案件簽結後將全案移送司法院議處。據悉,人審會討論涉及不當接受招待的法官可能不只石一人。
下周二召開人審會
據了解,司法院曾要求石木欽對檢方的調查提出說明,但因石與友人往來過程都有明確物證,只能下台。至於石在法官任內的不當行為是否行政懲處,司法院將交由下周二的人審會討論後決定,石雖請辭仍可能被送評鑑。
此外,有自稱「看不下去的法官」向監察院檢舉,提及一起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案子,台中高分院後來將原本判十幾年的重罪改依輕罪輕判,當事人因與石木欽私交甚篤,司法院也為此展開調查。
石木欽是司法官學院十五期結業,曾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和庭長、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一至三審資歷完整。
決定管兼職案公審
在法界被視為與綠營關係良好的石木欽,二○一七年十二月出任公懲會委員長,承審過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浩鼎案中的財產申報不實,判翁申誡;在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案,更首度決定開放公審,引起外界討論,最終也判管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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