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馬紹恆:穿越昨日藤蔓 新法律人必備的創新視野
201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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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律師錄取率過高,律師數量供過於求時,台灣法律人開始擔憂僧多粥少、惡性競爭。市場沒變大,流浪律師勢必成為社會問題,法律系往昔光環褪去,前景黯淡。法律人的批判性思考能力,無法為市場萎縮帶來良方。
台灣以外的法律就業市場情況也沒有比較樂觀。世界各地的法學院如生產線般製造大量的法律人,全球充斥過多的律師,媒體大肆報導法律系學生的抑鬱傾向與高負債比,隨著世界經濟面無血色,法律人的就業機會有減無增。
據說,上帝關了一扇門,會連窗一併關上。IBM開發的超級電腦──華生 (Watson),能以類似人類大腦的組織方式運作,正以取代專家服務為目標,法律從業人員亦包括其中。科技的變革似乎再為法律產業的未來蒙上一層陰影。
然而,否極,泰來。易經解釋,否: 天地不交,不通也。泰:大通也。可以說暗示著危機時常蘊含轉機。與其擔心明日,何不試圖創造未來?
於是換個角度想,法律人除了批判性思考外,為何不能像創業人或者設計師一樣,培養創造性思維(innovative thinking)?既然市場萎縮,為何不能創造新的市場?律師的需求減少了,為何不能開拓新的法律服務需求? 科技變革帶來巨大的浪潮,法律人為何要承受衝擊,卻不思考如何能站上浪頭,將科技革新化為己用?
日商UBIC 是一間提供預防性法律服務策略的科技公司。他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訴訟以資訊科技方法,進行證據保全及資訊整理,以利可能進行的e-discovery 程序(一種證據調查及整理的法律方法),並且能夠做到多國語言轉換。換而言之,這間公司的服務,是將證據法與IT結合,直接將法律科技化。
美商Intapp 是一間提供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優化的科技公司。如同SAP或者 Oracle,他提供法律服務業的ERP系統(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簡單的說,他將事務所內部對知識管理、人力管理、案件管理的需求以科技方法進行整合,提升事務所營運的效率。
澳商Lawpath 是一間提供線上法律服務的科技公司,他將簡易的法律諮詢線上化,使用者也能利用他提供的平台完成客製化合約的擬定,待訴訟發生,他便可以轉介適當的律師給使用者。因為不需要與律師面對面諮詢,因此大幅降低使用者使用法律服務的成本。
法律服務(Lawyering)科技化甚至智慧化已不是空中樓閣,例子俯拾即是。而從這些例子中可以發現,法律人除了流浪外,有更多更有價值的選擇。成立這些公司的法律人及科技人勇於創新,不與傳統行業的烏煙瘴氣糾纏,他們以深刻洞見、創新思維以及敢於實踐的態度,披荊斬棘走出一條新的路,創造新的需求,開拓新的市場。
相較於傳統法律服務(conventional lawyering),法務服務科技化,從以上的例子來看,似乎只是型態上的改變。然而,掀起這波科技化浪潮的,絕不是為了改變形式而改變,而是整體思維的不同。這也是所謂創新法律服務(Innovative lawyering)最有價值之處。如同引領人類社會進步百年來的發明與創新,帶來價值極大化的永遠是創新者的遠見、思考與勇氣。
優秀的法律人,何不鼓起勇氣,換個想法,開拓一個新的時代?
(作者就讀於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律博士班、曾任職上市科技公司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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