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萬家事移工 68%從沒放假
2016-05-02 03:04 聯合報 本報記者許俊偉
家事類移工原本薪資只有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去年勞動部透過勞動契約要求雇主新聘移工時須給薪一萬七千元,但仍遠低於基本工資二萬零八元;且根據「二○一四外籍勞工工作及生活關懷調查」,有六成八的看護移工表示「從來沒放過假」。不只勞動條件沒保障,很多看護移工明明來台是做照護,但因住雇主家,也常被當成幫傭。
勞動部說,目前僅產業類移工適用勞基法,考量家事類移工長期勞動權益確實矮人一截,已研議「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讓家事類移工也可比照基本工資、享休假權益和有相關工時保障,草案在行政院審議中。去年則已先行透過勞動契約將薪資提高的一萬七千元。
勞動力發展署說,雇主不得要求移工做許可外的工作,否則查證屬實可開罰三至十五萬元。
移工若發現雇主有相關違法情事,都可撥打一九五五專線申訴,專線全天候有專人服務,且提供各種母國語言。
勞動部說,目前移工可透過「三方合意」轉換雇主,也就是新舊雇主和移工合意即可轉換;要是雇主已有違法情事,移工也能自己找雇主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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