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0日 星期三

轉載:K律師論點 // 老太太拒出院 榮總可出大絕

【K律師論點】老太太拒出院 榮總可出大絕

台北榮總醫院病房大樓。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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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智群律師(klaw)怎麼請走老奶奶?(編按:家境富裕的台瓦公司91歲張姓董娘,2013年因傷口感染住進台北榮總醫院,病癒後卻宣稱當初院方同意讓她自費住院,因此拒絕出院,至今長達4年多,遭質疑「把醫院當作養老院住」。北榮提告後,一審認定張嬤患有高血壓,但無住院治療必要,判她須遷出北榮並給付605萬元住院醫療費用,但張嬤已上訴,仍未遷出病房。究竟醫院可以用什麼方法請霸床病患出院?K律師有獨到的見解。)看了相關報導,
我非常確定榮總想當好人,
要請走老奶奶,
你必須思考,老奶奶為什麼喜歡這裡?關鍵字:
老奶奶隨即起身抱怨說,
醫院2個月前,把病房內的電話鎖住,
她只能接電話,無法再打電話,
也不再供應她伙食,害她只能吃餅乾,
張奶奶氣憤難平地說:「我不是病死,就是餓死在榮總。」本刊直擊老奶奶住的單人病房,簡直成了私人套房,
四處堆放生活起居各項用品,廁所打掃得相當乾淨,
盥洗用具一應俱全,床邊的大窗戶可以遠眺山景,
床邊還有一組暖爐燈,她說,天冷時就開2顆燈,現在夏天,只開1個,
牆上則裝有液晶電視,隨時可以收看有線電視,
月前記者來採訪老奶奶時還見過整箱的可口可樂,
看起來老奶奶住在北榮生活非常愜意,這也難怪老奶奶賴著不走。人住了三四年不走,
享有大落地窗的美景,
供水供電就算了,還有暖爐跟電視,
你榮總還一直提供電話服務?持續提供伙食?
傻了嗎你?有這種好康,如果是我,也不想走啊!
任何生物,比如老鼠,再怎麼生存力堅強,
他還是需要幾個東西,陽光,水,食物,
榮總提供的房間有大落地窗(陽光),
也有水可以飲用甚至洗澡(水),
還提供飲食(食物),
還額外提供免費電話電視冷暖氣服務,
老奶奶想走的動力,趨近於零阿!那榮總應該做什麼事情呢?
(我講的是三四年前就應該做的事情!)
1.陽光,不給陽光,
老奶奶喜歡落地窗,醫院就派人從外面用黑色貼布把窗戶遮住!
(窗戶還是要維持逃生功能喔!)
沒給錢還要享受什麼美景?
一下子陽光普照的房間就變成暗房了是吧!2.水,還是要給,但不提供熱水,
別說我沒給你維持生命的水阿!3.食物,不提供飲食,醫院前兩個月才做,太晚了~
老奶奶有請人送食物到醫院,
醫院可以將那個人列為不受歡迎名單,
醫院是場所主人,可以拒絕讓你進來~
你說你生病?
急診室讓你進去,保全守在旁邊,
沒發燒沒怎樣,請離開!我可沒要讓你送什麼東西進去~4.馬桶壞了,不修理,讓他臭,
我的設備壞掉是我醫院的事情,要不要修是我家的事情,
誰也管不著~
這些措施弄下來,一兩個禮拜她就走了
還用等到現在?如果老奶奶真的那麼堅持,
還有最後一招,
告老奶奶侵入住宅!
刑法第306條是這麼規定的,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老奶奶已經符合出院標準,幾經院方要求還不退去,
已經符合上開要件,可以報警以現行犯逮捕之!那麼愛吃免錢的飯,土城看守所阿扁住過的總統套房給你住~
法條就在那裏,是榮總要不要用而已!
我不相信榮總一堆醫師或法律顧問想不到這些措施,
只有一個可能,
就是"我只想當個好人!"本文由 林智群律師(klaw)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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