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

轉載:替魏家打官司,可賺多少錢?

替魏家打官司,可賺多少錢 ?以文找文
lawpaper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7:32:39 | 專題延伸
 
 替魏家打官司,可賺多少錢 ?

    根據內行人分析,國際通商承接頂新魏家的案子,其獲利是以百萬元為計算單位,運氣好的話,破千萬元也有可能!
一般律師承接訴訟案件,可以分為兩種收費方式,一種是採取「包辦制」,一種是採取「跳錶制」。




包辦制

    「包辦制」的就是「一次收費」打到判決為止,這種收費方式都是適用於小案子居多,但如果遇到案子久訟不決,律師就很不利,一直投入工作,卻無法再多收費用。

跳錶制

    另外一種收費則是「跳錶制」,就是以「工作時數」為收費標準,案子進行愈久,對當事人愈不利,對律師愈有利。
一般大型律師事務所承接像「魏家」這種案子,都是採「時數」計價,也就是跳錶制。
「跳錶制」收費式遇到大財團時,有個收費竅門,就是「工作小時」的申報可以彈性運用。


時數計價

    例如:撰寫一份答辯狀,到底是要報價「10小時」,或是「20小時」,往往是事務所律師「說了算」,不過,遇到精明能幹的財團,有時則是殺價,主張那個月的報價太高,希望重新報價等等。
不過,像魏家這種財團,且遇到的是這種全國矚目的案子,更何況事務所所長的太太是不分區立委,是絕對不會在「收費小時」這方面計較的。
    「收費竅門」除了「計算方式」埋有伏筆之外,起跳方式有時也很有學問。
    如收押被告的律師會面,律師如果採「按時計費」,則是從律師「出門」那一刻就開始「跳錶」計價,其收費並不是到牢房「見到」人,開始討論案情才計價。
    律師樓向大財團收費,很少採取「包辦型」的一次收費,大多數都是「跳錶式」的照錶計價,也就是每個月「分批」寄送帳單,每個月按照「該月」應收費之「小時數」來報帳收費。
    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小時」計費,至少都是一小時一萬元計算。
據律師界估算,國際通商承接一個像「頂新魏應充」這種案子,從開始接受委任,出庭應付羈押庭,一直到起訴,派人閱卷、準備程序、撰寫答辯、公開審理,一個審級的流程,隨便賺進個三、五百萬元以上,應該是不成問題。



全文刊載於法治時報175期,105/02/01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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