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轉載:馬英九的切割術

辣蘋果:馬英九的切割術(余艾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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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接受訪問時表示,美河市簽約內容他並不清楚,因為當時是由副市長決行。此話一出,民進黨議員在臉書貼出馬英九任市長時簽約的公文影本打臉馬,但馬隨即反駁說,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這完全符合馬英九的個性,「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政府單位分層負責,這是大家所了解的官僚體系,所以馬英九即使貴為總統,幾乎事必躬親,也不可能掌握所有細節。但這是在一般常態的公文流程處理狀況下,若是案子金額龐大,牽涉部會局處多,要說首長完全不聞不問,這又與常理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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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責任讓人心寒

以台北市政府當年與日勝生簽約的美河市案來看,上百億元的捷運聯開案,馬英九要說不知詳細內容為何,恐怕很多人心中都會打一個大問號。
不過就算馬英九那時真的將此案全交給副市長歐晉德處理,如今美河市發生這麼大的弊案,馬卻是雙手一攤,撇得乾乾淨淨,還一直執著爭論於簽名章的問題,難怪被批只會切割。
一位行政首長遇事是否有擔當,最簡單的觀察指標,就是是否概括承受所有責難,而不是把責任往下推。馬英九也許法律上站得住腳,但他的不沾鍋,在政治上卻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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