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 星期一

轉載:色法官輕判罰薪 司院敦請監院提再審

色法官輕判罰薪 司院敦請監院提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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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3/12 15:45
  
陳鴻斌。資料照片
(更新:新增司法院對應做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原遭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但陳鴻斌聲請再審成功,上周38婦女節獲改輕判罰1年薪約216萬元,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官官相護、未維護婦女權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開議,多位立委質詢陳鴻斌案要求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講清楚,呂坦承:「再審判決結果的確不符合社會期待,法官的言行應該有更高的標準。」

今天上午質詢陳鴻斌案的包括黃國昌、周春米、吳志揚、尤美女、李俊毅、鍾孔炤等多名立委,他們質詢的重點包括「職務法庭審判長應由公懲會委員長擔任,為何本案審判長並非石木欽委員長,這個程序瑕疵是否構成再審事由」、「司法院是否贊成職務法庭引進外部參與程序」、「會不會要求監察院針對本案提起再審」、本判決不同意見(謝靜慧法官)的理由書,外界如何可以閱讀。」

呂太郎面對多名立委連番砲轟,雖坦言「「再審判決結果不符合社會期待」,但礙於「審判獨立」,面有難色並未多說,司委會最後決定今天下午2:30,由呂針對此事如何善後、改進,提出完整報告。

下午呂太郎針對司法院對陳鴻斌案的對應做法提出報告,表示會敦請監察院檢視此案全部卷證,看看有無再審理由,此外,司法院性平委員會本月即將開會,會將此案列為重點議題,徵求專家意見。

呂太郎並指出,為了更加貫徹落實性別平權意識,考慮規定每個法官每年必須接受一定時數的相關在職教育,另外,將來職務法庭的事務分配(例如合議庭由那些法官組成)要不要做成書面記錄、法官評議個案的「不同意見書」要不要公開,以及職務法庭法官如何遴選,都會根據各界意見加以調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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