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 星期三

轉載 喵法官法庭日常 :全國律師懲戒及覆審決議主文公告系統上線了!

全國律師懲戒及覆審決議主文公告系統上線了!
律師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之主文,應由司法院公告之。」於律師法修正施行後,昨天臺灣律師懲戒委員會就14件律師懲戒案件作出決議,今日司法院於其網頁(首頁/查詢服務 /司法公告查詢 /律師懲戒及覆審決議主文公告)公告該14件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書主文。讓律師受懲戒的資訊更加透明,方便社會大眾查詢。
各位喵粉看了主文公告後,一定很好奇這些律師到底做了什麼事被懲戒啊?怎麼只給我們看主文,卻沒有事實及理由,這樣吊大家胃口!胸中莫名的升起了一把火!
來來來,凡塞堤指點大家一條明路,讓大家可以消消火。律師法第104條第2項規定,法務部應將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書、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書,對外公開並將其置於律師及律師懲戒決議書查詢系統。也就是說,完整的律師懲戒決議書丶律師懲戒覆審決議書可以在法務部建立的律師及律師懲戒決議書查詢系統查到。那還等什麼,趕快去查詢吧!?No!No!No!這個系統雖然已經上線(聯結見留言),但是目前是聯結「行政院公報系統資訊網」所刊登之律師懲戒決議書資料,還沒刊登前是看不到的,請各位再按奈一下情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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