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轉載:司法高層們,感受到 社會旋風 了嗎?

【說法】司法高層們,感受到「社會旋風」了嗎?

(Photo: 安竹本/Flickr CC/goo.gl/4Vhfq8)
文 / 高榮志
媒體最近是一窩蜂,追著「柯氏旋風」,每天上山下海,跟著他「嗡嗡嗡」。柯文哲引發眾人的關注與討論。簡單也複雜,柯展現出「平常人、正常人」的樣子,和你我的差異不大。想的、做的,和一般市民相同,引起共嗚。加上明快與清晰的決策,與既往迥異,耳目一新。
有人說,柯文哲只是在對的時機,展現出他的個人魅力。是福是禍,尚難評斷。畢竟,他的作風,仍帶有威權性格,活脫演出國民黨所企求「聖君賢王」、開明寡頭的「政治典範」,「比國民黨演的像國民黨」。只是,若說這就是民主法治社會領袖的典型,卻總有一股說不出的不對味。畢竟,他人治的色彩濃厚,熱衷建立SOP,卻很少聽見暢談法治的精神或原則。有人說,柯氏旋風代表社會的中道力量,厭惡藍綠惡鬥,抵制朝野對抗,在柯文哲身上找到出口。敢於除舊佈新,就值得期許。於是,快人快語,固然仍常凸槌,但或許仍在蜜月期,或許是瑕不掩瑜,社會不斷給機會,懷抱著熱切的期待。未來如何,尚待觀察,然而,已經展現了「整個台北市,都是我的手術房」的作風,快刀斬亂麻,除舊立新政策,公開受民意評論與監督,不斷湧出清新氣息。

政治責任無法貫徹
反觀我們的司法高層,對於去年以來,一波波社會風潮的改變,似仍無動於衷。九合一選舉透露訊息,人民對於權責不符的制度,已經極度不耐煩。連帶地,從只能行使消極的選舉權,強化到積極參與社會運動。加上網路傳遞訊息的快速與透明化,網路神人投身公眾事務,許多政府的陰暗面,已經被迫要透明化。
於是,當社會喊出修改權責不符的憲法時,我們開始思考,司法高層們,你們的正當性基礎,究竟來自於哪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檢察總長,不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只是總統提名、國會同意。法務部長,姑不論背後實質上有無總統意志,形式上更只是行政院長任命,如何能夠體察民意、被民意監督?
如果,四位首長也都同意,施政或多或少要符合民意,或者是至少要回應民意。那麼,提名與任命,只有間接的民意基礎,上台之後呢?如何踐行監督機制?以法務部長為例,透過立法委員,對其施政提出監督與質詢,並且,隨時可以要求其出席報告,回應民意。這應該是合理的,相信只要我們的國會可以越來越正常,立委可以越來越專業,法務部長是會隨時受到民意的強力監督。
檢察總長透過任期制,保障其獨立性,原則上不受任何干涉。並且,也沒有政策的制定權。不需要說明政策,或是對政策負責,也不太有什麼政治責任的問題。於是,檢察總長透過檢察一體,指揮辦案、統一偵查標準,既本於檢察官客觀性義務的要求,但同時也會受法務部長的政策性制約。兩人在政策與個案上,保持著監督制衡,又保持獨立客觀的緊張關係。
就此以觀,最荒謬的是司法院正副院長。他們掌握了司法政策的制定權,然而,卻毋庸受到任何民意的監督。司法院秘書長,固然會到立法院接受質詢,然而,常常並非實質的決策者,真正握有政策決定權的人,不用接受民意的挑戰,卻可以制定影響人民權益鉅大的政策?躲在溫室與象牙塔中,自我催眠「眾人皆醉我獨醒」?

司法院多是最懂法律的人,卻也最不敢接受挑戰,最逃避民意的洗禮,簡直就是大開民主與法治的倒車,更是完全忽視最近興起的「社會旋風」。(Photo: Dustin  Oung 翁政輝/Flickr CC/goo.gl/ej1Lez)
司法院多是最懂法律的人,卻也最不敢接受挑戰,最逃避民意的洗禮,簡直就是大開民主與法治的倒車,更是完全忽視最近興起的「社會旋風」。(Photo: Dustin Oung 翁政輝/Flickr CC/goo.gl/ej1Lez)



只想把權力抓在手中
由此,我們可以檢視司法高層是如何漠視民意的。檢察總長不在討論之列,我們只期待他,能夠認清自己身兼獨立性和客觀性的任務,和政治高層保持一定的距離,並且努力嚴守程序正義和執行法律最基本的形式平等,再以追求法治實質精神與正義為終極目標。把我國的檢察權,帶到獨立、客觀、平等,嚴守程序又能追求正義的境界。
現行法務部長的問題,在於沒有明確的政策可供監督。王清峰因為死刑政策下台,是很好的例子,不管贊成或反對死刑,王部長因為政策而去職,為自己的政策負責,當時雖是沸沸揚揚,現在看起來,反而更像是少數有擔當的政務官。
羅瑩雪繼任曾勇夫後的角色,政策走向不明確,比較是為了「穩定人事」而上台。她貫徹馬政府的意志,無可厚非,儘管和民意嚴重背反,但這筆帳,應該要記在馬政府的身上。馬政府施政嚴重違逆整個民意,現今也已經嚐到惡果。
只是,責任政治無法貫徹,羅瑩雪再如何僭越法制,也無法讓其下台,任其安插人事,檢察體系的獨立性與客觀性,究竟會遭到如何的破壞,在她下台後,有待我們觀察與盤點。然而,光看近來動見觀瞻的台北地檢署,偵辦個案屢受質疑,大概也無法心存太多僥倖了。
最後最典型權力一把抓、又抗拒民意監督的,就是司法院硬要推行的「觀審制」。說穿了,就是掛著「讓人民參與審判」的羊頭,賣的狗肉卻是極度不願意和人民分享司法的核心權力。
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立意良善,司法院高層觀審制的政策,卻完全經不起任何考驗。政策制定之前,沒有廣納社會意見便罷。制定之後,在立法院審查亦顯強勢,和服貿一樣,只想靠著多數決強行闖關。人民幾乎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選擇。
司法院拒絕召開更多的公聽會,抗拒試辦更多其它可能的制度走向。漠視民意、呼攏民意、用不精確的文字和民調捏造民意,豈有任何機關是如此制定重大政策的?
需知司法政策和審判不同,不能躲在「司法獨立」的大旗後面,拒絕對話、辯論與監督。司法院多是最懂法律的人,卻也最不敢接受挑戰,最逃避民意的洗禮,簡直就是大開民主與法治的倒車,更是完全忽視最近興起的「社會旋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