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 星期三

轉載:我是自己的監護人!上萬沙烏地阿拉伯女性連署要求政府取消 男性監護人制度

我是自己的監護人!上萬沙烏地阿拉伯女性連署 要求政府取消「男性監護人制度」

 2016年09月28日 10:08
近1萬5千名沙烏地阿拉伯女性,26日遞交連署要求政府取消「監護人制度」法規,在這條規定下,沙國女性從結婚、旅遊、租屋甚至連出獄,都需要獲得父兄或丈夫等男性監護人許可。連署發起人尤希芙(Aziza Al-Yousef)表示:「這項議案是希望女性能擁有完整的公民權利。」
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報導,尤希芙和一群夥伴於7月份在社群網站推特(Twitter)上發起活動,以標籤「我是自己的監護人」(#IamMyOwnGuardian),鼓勵沙烏地女性一起反對不合理的監護人制度,並在網路廣為發佈影片、藝術創作等宣傳,26日終於成功搜集14,500人的簽名並向法院遞交申請。不過其中仍有2500名女性選擇匿名或化名。
尤希芙表示,她們希望政府能在18歲至21歲之間擇定一個法定年齡,讓年滿法定年齡的女性能享有完整公民權,擁有移動、婚姻、工作等任何成人都應擁有的自由。人權觀察的研究員伯克利(Kristine Beckerle)也說,這場活動如此成功令她非常訝異,「她們表達得再清楚不過了,她們不想再被當成次等公民對待。」
「監護人制度」規定,沙烏地女性無論幾歲,許多生活要務都需要男性監護人同意才能行動,包括旅行、結婚、租屋、接受手術等等,甚至連出獄都需要監護人同意。未婚女性的男性監護人通常為父親或兄弟,結婚後自動轉為丈夫,若已無年長男性親屬,甚至可由已成年的兒子擔任,等於女性一生幾乎不可能處於沒有監護人的狀態。
雖然沙國法律並未明文規定,哪些活動一定要監護人同意才能進行,但沙國部分大學和企業為避免發生爭端,也會要求女性在入學或到職時需提出監護人同意書。沙國也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至今還不允許女性開車的國家。
一名沙國女記者正在拍照(美聯社)
「監護人制度」讓沙國女性無分老幼,生活許多層面都需仰賴男性親屬的許可。(美聯社資料照)
其實早在2009年和2013年,受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 ,UNHRC)壓力,沙國政府曾二度答應取消監護人制度,但最後都沒有付諸實行。雖然前任國王阿布杜拉(King Abdullah bin Abdul-Aziz)任內開放女性參加市議會選舉與投票,但沙國市議會沒有立法權,僅可審理預算、處理市政問題,大權仍掌握在國王及男性閣員手中。
不過,近年沙國王室中出現越來越多倡導提升女權的開明派,雖然為數不多但正在穩定增長,副王儲穆罕默德薩勒曼(Prince Mohammed bin Salman,現任國王薩勒曼之子)就曾提議解除女性工作需監護人同意的禁令,並表示希望2030年以前,女性能成為沙國勞動市場上不可或缺的角色。
沙國英文媒體《沙烏地新聞報》(Saudi Gazette)專欄作家阿威特(Abdullah Al-Alweet)也評論,雖然伊斯蘭教經典《古蘭經》(Qur’an)的確寫著「男人為女人的保護者」,但保護並不代表全面掌控女性的生活,這條法令根本是沙烏地的風俗習慣,與宗教無關,因此大力支持廢除這條法令,「不能讓這樣的習俗繼續存在。」。
不過,沙國仍有許多民眾反對廢除監護人制度,反對聲浪同樣出現在其他報章雜誌上,也有人在推特上發起「監護制度是為了保護妳」的標籤。
目前沙國政府還未對此提出任何回應,尤希芙也相當擔心,這次會像過去2次一樣石沈大海,「我們要發起活動一點都不難,難是難在我們得不到答案。」尤希芙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