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 星期二

轉載:勞軍捐的分贓和詭異的廢除

「勞軍捐」的分贜和詭異的廢除

2016-03-16 17:45
[完整介紹]
資深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廿餘年,對台灣地方自治的演進發展與關鍵人物均有深刻觀察,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退休後仍筆耕不輟,目前亦經常於報端發表精闢評論文章。
「勞軍捐」的分贜和詭異的廢除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簡稱婦聯會)總部大樓,該組織當年由宋美齡主導,1955年至1989年婦聯會的收入來自所謂的「勞軍捐」,亦被視為不當黨產的一部分。(圖片: 維基百科,攝影者: Solomon203,20160316)
追討中國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不當黨產」,由過去幾十年的不可能,變為可能且勢在必行。其中至今仍有鉅大財產,且過去曾是國民黨百分之百附隨組織的「婦聯會」和「軍人之友社」,其財產唯一來源的「勞軍捐」,究竟如何徵收和如何分配丶花用和廢除,頓成各界沸沸揚揚的話題。筆者因採訪新聞關係,剛好親自目睹廢除過程,加上蒐集邱創煥省主席之年譜摘要等各方資料,值得記錄下來供各界參考。
話說1989年台灣省議會財委會,審查下年度省屬七行庫(台銀、三商銀丶土銀⋯⋯)事業預算時,彰化縣籍洪木村省議員向財政廳長林振國提問省屬行庫,在進口貿易商買外匯(美元)時附徵「勞軍捐」乙事,始於何時,有何法令依據,迄今附徵多少金額,用途如何?林振國廳長和當時外匯龍頭台銀的董事長總經理,皆茫然不知由來經過及迄今總金額,只知「勞軍捐」是由銀行附徵後,交由進出口公會匯集,再轉給婦聯總會等單位運用,未納入國庫,當然也沒有預算和決算審計。
對於省財政廳和台銀的大打「迷糊仗」,洪木村等財委會議員十分不滿,因為此時光省屬行庫「勞軍捐」一年就附徵數十億元,居然是一筆來有蹤去無影的「幽靈帳」,不但是稅法的大漏洞,也犯了刑法「濫行徵稅」的重大刑責。
洪木村議員最後「攤牌」問財政廳長林振國,國人明天起結匯,如果表明拒絕繳「勞軍捐」會怎麼樣?銀行賣不賣美元?林振國思索一下,似以很堅決的口吻答稱:「不會怎麼樣,銀行照賣外匯」。一句話,違法課徵三十四年的勞軍捐就廢除了,翌日,多數報皆刋登頭版頭條,再也沒人繳「勞軍捐」了。
另當時省主席邱創煥,早在1977年任國民黨中央社工會主任時,1月5日日記記載:「下午六時,總政戰部主任王昇上將來共同主持勞軍捐存款繳款改進事項,勞軍捐是由進口商每一美元捐出新台幣一元(按,應是五角之誤)給進出口公會,按年計金額依社工會的分配比例,匯交國防部及婦聯總會運用。實際上社工會的分配是按國防部和婦聯總會商量好的分配金額,簽名以示參與的形式而已。隨著貿易繁榮增加,達到相當可觀金額,進出口公會會存在銀行生利息,愈慢繳丶利息愈多,就常有延繳情事,此次會議就是明訂公會解繳國防部和婦聯總會的期限,圓滿解決」。
由邱創煥1977年的日記記事,明白表示勞軍捐是中國國民黨主持分配給國防部(總政戰部)和婦聯總會「運用」的,但國民黨有沒有分「一杯𡙡」?筆者退休後,在撰寫台灣省政採訪憶往錄「看千帆過盡」時,曾託一位大學學長向邱資政面詢,他堅決否認國民黨有得到勞軍捐分配,並透露就是因為當「橡皮圖章」,又揹負主導「分配」之名,有一次他就曾不想簽名,但友人勸告説「不簽的話,老夫人(蔣宋美齡)會很生氣」,所以他只好簽名了。
邱創煥日記和談話除了誤寫一美元附徵新台幣金額比例外,應該相當可信。例如各進出口公會「截留」勞軍捐存在銀行生利息並納為己有之事,也有旁證。當時金額大,利率高,大部分縣市和省市進出口公會可説「油水水」,何況經手勞軍捐還可抽成5%當「行政費用」,「好康」得很,所以各進出口公會「樂此不疲」!只是苦了進口商和被轉嫁的消費者們,被剝削了三十四年近千億。
至於邱創煥資政為何白紙黑字說「國防部」有參加勞軍捐分配,而中央政府總預算和國防預算卻看不到這筆錢?筆者推測是戒嚴時期「總政戰部」拿去放在「小金庫」運用了,譬如撥給「軍人之友社」,成立「藝工大隊」勞軍表演,投資「黎明文化事業」,強買民營「台灣日報」,甚至挪用到「情報運用」丶「政治參與」都有可能,要不然,一年幾十億的勞軍捐,怎麼蒸發得無影無蹤?婦聯總會已轉型為政治法人,查帳或一時有困難,但當年的總政戰部就是現在的國防部政戰局,是政府公家單位,逃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的。
而眾説紛云的勞軍捐,在三十四年間(1955~1989),究竟課徵了多少?據稱當年扁政府在2002年曾清查得出勞軍捐共徵「969」億元的概數,換算現值,約有4千多億元之譜,此數字和筆者曾按階段(勞軍捐曾分階段附徵5角丶3角丶2角),推估得出34年共附徵1千餘億相去不遠,是值得參考的數字。另值得注意的是,勞軍捐始於1955年,當時婦聯總會全稱為中華民國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是由蔣宋美齡一手強勢操持的組織,光「反共抗俄」丶「勞軍」和「蓋眷村」、「蓋學校」丶「蓋醫院」包山包海的名目,應可取得當年早中期勞軍捐的大部分。而中期以後,蔣經國所創總政戰部崛起,王昇繼之,可能才得以參加勞軍捐的分配,但「軍人之友社」及「黎明文化」等畢竟是規模有限,不可能和婦聯總會「平分」,所以才有邱創煥所說先由國防部(總政戰部)和婦聯總會「商量金額」,再由中央黨部社工會按照「分配」之。
如此說來,不但婦聯總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連「軍人之友社」丶「黎明文化公司」丶「青年日報」、⋯⋯等和國防部總政戰部關係密切的組織,是不是也是呢?值得斟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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