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 星期二

轉載:周玉蔻告輸馬英九 無罪變有罪理由曝光

【逆轉】周玉蔻告輸馬英九 無罪變有罪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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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動新聞、判決理由)
名嘴周玉蔻3年前多次高調指稱前總統馬英九疑收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被馬控告涉犯加重誹謗罪嫌,一審判周無罪,馬上訴高院並2度出庭,批蔻姊靠污衊他130次,賺取超過100萬元節目通告費,蔻姊回擊馬「幼稚無知」、「好沒格調喔!」等語,雙方互不相讓,高院今上午宣判,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周玉蔻被判刑後,立刻在臉書發文自稱是被「司法政治獵殺的女巫」,隨後又發文稱要聲請釋憲。不過高院判決理由指出,蔻姊所謂的查證,雖曾問過名嘴胡忠信、蔡玉珍等人,但法官認為,都僅為個人意見與主觀臆測,且周玉蔻過度信賴自己的判斷,「希冀爾後能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判決指出,周玉蔻(62歲)2014年12月間,接連在個人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喊話要當時還是總統的馬英九,公開解釋競選連任總統時,有無非法收受頂新2億獻金。馬認為遭抹黑,提起自訴控告蔻姊涉加重誹謗。一審指蔻姊曾徵詢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等人意見,非全然惡意虛構,判她無罪。馬上訴高院後,2度親自出庭與蔻姊對陣,被蔻姊質問:「一生的選舉中,有無收過非政治獻金法規範的獻金?」等題,馬完全不理會,而是以8分鐘時間,發表4點聲明批蔻姊:「利用污衊現任總統所造成的新聞轟動,幾乎上遍台灣所有電視政論節目!」等語。馬當庭細數蔻姊從2014年12月向特偵組告發他涉收頂新2億獻金並圖利頂新,短短1年就在各政論節目以此事污衊他共130次,甚至特偵組2015年6月18日結案確認他清白,周女當晚仍在3個政論節目繼續污衊他。馬強調,蔻姊靠本案賺進逾100萬元通告費,但以污衊他人賺錢牟利,「如果不算惡意,什麼叫做惡意呢?」蔻姊仍堅稱基於善意對具有公益性的政治議題發表合理評論,無誹謗意圖,並指馬昔日曾肯定她是優秀媒體人,批馬在法庭的發言「是情緒性的發洩,好沒格調喔!」要媒體「你們評評理!」受訪時更說馬「幼稚無知」、「這是台灣政治的悲哀」等語。但被問有無賺取百萬通告費一事,蔻姊一度臭臉說:「你覺得這個需要回應嗎?」馬另於出庭時強調:「清廉自持,從不收受任何非法錢財。」卻遭周女「謀殺我的人格」,希望法院不應鼓勵濫用言論自由,不應縱容台灣出現「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的特權階級。馬開完庭僅說:「在庭內講過了。」不再受訪。(黃哲民/台北報導)【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11:02
更新時間:15:44
馬英九(左)不滿周玉蔻(右)指他收受頂新2億政治獻金,先前曾親自出庭。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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