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5日 星期二

轉載:黨職併公職條例// 三讀 關中 連戰 須繳回千萬元

【更新】《黨職併公職條例》三讀 關中、連戰須繳回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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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新增關中、連戰須繳回金額)
立法院今天三讀《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追討「黨職併公職」溢領的退休金,退職政務人員溢領退休金的人,與出證明的社團都要負連帶責任,新法將衝擊政務人員11名,公務員195名。根據綠委透露,前考試院長、國民黨前副主席關中溢領1011.7萬元最多,其次是前副總統連戰,也須繳回983.1萬元。此項修法以「老藍男」衝擊最大,除關中與連戰外,國民黨前副主席胡志強約要繳回865萬餘元,另一位前副主席林豐正也溢領109萬元,光是4人推估總和就達2969.5萬元。具體他們該繳回多少退休金,還需銓敘部在新法公佈實施後精算。過去因歷史環境因素,包括救國團、世盟、亞盟與民眾服務總社等組織,陸續發佈黨職併公職的作業規定,有的陸續廢止、有的遭批,近40年的黨職併公職爭議,可望在新法通過後落幕。主審此案的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尤美女在初審通過時表示,以國民黨前副主席胡志強為例,要扣除黨務年資重新計算月退,扣除黨職年資後,即使未達退休條件,仍可領月退金,但「不可能再領10萬」,溢領的退休金,則要由胡及所屬民眾服務社一起負責。根據新法規定,俗稱黨職退休金,以「社團專職人員」來定義,支領黨職併公職退休金者,在扣除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後,重新核定退休金,溢領的部分1年內須繳回國庫,黨職併公職的政務官,返還退休金責任不止領受人,開具其社團專職人員任職證明的社團也要連帶返還。公務員部分則是由社團返還。考量到退休生活條件,新法也加入「樓地板」條款,退休公務員扣除黨職年資後,重新計算的退離給與,若低於25000元,仍依25000元發給,溢領退休金也僅向原任職的社團追繳,以保障基層晚年經濟生活。另外,黨職併公職重新計算退休金後,遺族依法領取的撫慰金,也要依照新標準重新計算。新法規定,社團專職人員指由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國總會、三民主義大同盟等社團及其相關機構開具任職證明的專職人員。 (張文馨╱台北報導)出版時間:11:56
更新時間: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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