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億超商剩食議題浮出檯面後,引發社會大眾越來越多關注。其中,我們注意到兩個話題的討論度始終居高不下:(延伸閱讀:深夜直擊》小房間內,麵包、飯糰被拆封變廚餘
1、為什麼超商不捐給弱勢族群?明明餓肚子的人還很多!
2、為什麼超商不在快到期前打折?超市和量販店這樣賣都大排長龍!
事實上,無論是加盟主或超商總部,都是剩食的直接關係者,這些乍看之下最直覺的解方,他們早已討論過無數次。至今仍無解的原因,在於剩食是一整個系統的問題,從政府法規、冷鏈物流、食物銀行到超商產品結構,所有環節緊密相扣;舉凡任何一環出錯,就可能對終端食用者產生危害。
若超商想捐贈食物,必須經歷哪些關卡,才能送到需要的人手中?以下是我們拆解的結果。

為什麼不能直接捐給弱勢?因為可能違法

第一,法規卡死熟食捐贈。⟪食安法⟫第十五條指出:「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八、逾有效日期。」
一般而言,鮮食(泛指已經煮熟可直接吃的熟食,如飯糰、三明治、關東煮等)約佔超商總報廢量的8到9成,這條食安法,形同完全卡死了大部分超商剩食的再利用。假設一個飯糰晚上12點到期,哪怕現在才12點01分,超商不能贈與,也不能拿回後場冰起來或進行運送,必須立刻銷毀。否則,就算違法。
第二,食物銀行負載量無法對接。以兩年前開始捐贈即期生鮮的家樂福為例,目前全台115間門市的剩食量,是由總部媒合,交由60間食物銀行共同分攤。換句話說,全台店數上萬的超商,究竟要多少食物銀行配合才夠?
「這種門不當戶不對的合作,雙方很難對接!」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李培芬分析,一是超商門市多、但每個點的剩食量少,導致回收成本拉高;二是鮮食還有分4度C、18度C等不同溫層,食物銀行的冷鏈物流很難完全覆蓋。
第三,溫層稍微改變會怎樣?鮮食腐敗率將大增。萊爾富營運總處協理游志強以麵包為例,只要冷藏車的溫度低上一兩度,包裝袋內就會產生水氣,一旦水氣碰到麵包,「兩天內一定發霉!重點是,誰能保證在運輸途中溫度不變?」
第四,原訂保存期限太短。多數鮮食的保存期限設定在24小時內,超商又多採一日配送一到兩次,能在架上販售的時間本來就不長,約18~24小時之間。假設超商提早到晚上10點即下架商品,一來能否趕在未腐壞的時間內,以冷鏈運送到需要的人手中?二來食物銀行的人力以志工為主,又怎能要求志工在深夜出門幫忙?
「這種種因素加起來,說句老實話,超商鮮食是他們就算敢捐,我們也不敢收!」一位北台灣的食物銀行負責人告訴我們,如今食物銀行的運作系統,是志工們辛苦多年的成果,累積很慢,崩塌卻很快,只要剩食發生一次食安問題,所有努力都會化為烏有,「沒人敢冒這樣的風險。」

為什麼不能在到期前打折促銷?店家反增加更多成本

再回到另一個問題,超商為何不能在鮮食到期前打折促銷?
要解答這個疑問,得先回到零售業態的大前提——目前,台灣有提供「產品到期前打折促銷」服務的,多以直營的超市和大型量販店為主,如全聯和家樂福。他們門市相對少,產品結構與超商不同,較少保存期限一天的熟食,以乾貨和生鮮為主,販售時間原本就較長;再加上盈虧由公司全盤吸收,各門市當然要使盡奇招,針對即期產品做有效利用。
反之,全台便利商店門市高達1萬家,不僅多數為加盟店,各門市也以時薪制的計時人員為主力。隨著一例一休推行,人力成本節節攀升,假使請一位店員專責在晚上7、8點後揀貨、挑出即期商品、貼上折價貼紙、再把東西搬到獨立出來的6折專區.....
「現在貨架和人力有限,這麼做效益太差了啦!請人的成本比報廢成本還高,我寧可直接報廢。」一位超商總部的主管私下直言。
目前四大超商中唯一推行「19:00後鮮食打6折」的OK超商總經理魏國志也坦言,以人工挑出即期品、改標籤再下折扣,確實難免有一時疏漏的風險,「要怎麼避免剩食,又不讓任何過期產品出現在架上,我們也還在努力。」

剩食真正解方:讓企業覺得捐贈食物比報廢更方便

好消息是,這個問題並非全然無解。全家便利商店研發中的「時控條碼」與「時間定價」,就可以做到在鮮食到期前幾小時自動下折扣,並在到期後自動關閉條碼,既節省店員人力,也防止消費者誤買過期鮮食。目前,全家已有八成鮮食採用時控條碼,時間定價尚未上線供門市使用,但全家總經理薛東都已下達指示:「愈快愈好!」
2016年,義大利政府祭出新法,放寬了食物的安全期限規範,目的就是鼓勵超商將剩食捐給慈善機構。時任農業署長馬提納(Maurizio Martina)受訪時說了一句話:「我們要讓企業覺得,捐贈食物比報廢食物更方便。」
或許,這正是台灣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