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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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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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安檢報告5大問題 遠雄:已解決
台北市政府今天公布大巨蛋安檢報告,提出消防救災等5大問題。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蔡宗易表示,這些問題已解決,請北市府認真看遠雄提的計畫。
台北市政府今天公布大巨蛋安檢報告,提出5大問題,包括建築量體過大導致災害風險劇增;商場與巨蛋共構造成安全危機;各棟地下停車場整體連通,災害易蔓延擴散;戶外空間無法容納所有逃生民眾;消防救災無法進行。
對此,蔡宗易表示,北市府提的5大問題,遠雄已依照法規解決,請北市府認真看遠雄的計畫書。
蔡宗易指出,希望北市府依照法令審視大巨蛋,如果遠雄有違反法令,會自行處理。【中央社】
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
緣起

臺北大巨蛋園區,北臨文創園區,南側為國父紀念館公園,其位於本市商業鬧區間,交通、人潮本即繁雜,加上本園區包括附屬建築設施眾多,與日本七座巨蛋周邊皆為開放空間大為不同,且臺北大巨蛋園區可容納十多萬人同時活動,以大型公共建設而言,屬非常特殊案例。
本案雖依行政程序,通過內政部防火避難性能審查,亦取得建造執照,然開工以來,包括工地安全、環保團體抗爭等爭議不斷,柯文哲市長上任後,以全體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之考量,於今年2月,責成林欽榮副市長,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小組,對本大巨蛋園區予以安全體檢,作為相關政策之參考。
在經過13次體檢小組討論會議、2次邀請開發單位(遠雄公司)說明、1次現場會勘、2次赴日研商、3次日方委員來台討論,電腦模擬從3/9至4/14共432小時作業時間,提出本份報告。

安全體檢的基本觀點
1.檢視目前已審核通過之內容及設計等相關資料,由於目前建築技術規則並無針對巨蛋設施等類此特殊性建築物特別規範,而遠雄所提出對建築技術規則之排除條款,係以性能式審查替代部分建築技術規則條文規範。此性能審查雖經內政部核予通過,但並未考量全區安全,及各種災害發生時對巨蛋園區人員、建築物之影響。我們認為審查機制有其制度上之不足,就實務面而言,無法保證巨蛋使用後之安全。
2.有鑑於前項背景,本體檢小組僅以日後營運可能遭遇之各種風險情境,以園區整體性、確實達到保護市民與巨蛋園區使用者、建築物安全的觀點,對巨蛋園區再行綜合性的檢視,亦即為較嚴謹、較高標準、但合理的體檢作業。
3.綜上,我們以對市民安全負責之態度,就性能審查相關定義查證、目前設計之缺失及未來可能之風險等面向,作嚴謹審核,採科學與專業方法,以積極務實的態度進行,並以符合世界上其他巨蛋設施應有之安全條件參考,提出本報告。
安全體檢的基準
基於對市民安全負責之態度,檢視開發單位經內政部通過之性能審查及參酌國外文獻與標準,體檢小組以較嚴謹,務實之基準重新檢驗大巨蛋之設計。

電腦模擬的設定與結果
SimTread是由早稻田大學及吉田博士共同研發而成,在2001-2010花費十年之後,每年都會進行升級,本次模擬使用2015年最新版本,並擁有東京都消防廳認可。
電腦避難模擬,主要為了瞭解避難情境的輔助工具,它是一種趨近於實際情境的技術方法。
本體檢小組使用SimTread軟體,檢驗大巨蛋既存的設計現況,是否會產生滯留、節點。包括8分鐘、15分鐘及60分鐘的情境。
本小組模擬條件設定
人員步行速度:1.2m/Sec
靜止電扶梯不得為避難路徑(依日本標準,因電扶梯高低階與一般樓梯不同,最易發生踩踏意外)
模擬人員不含行動不便人士,其避難行為以最近的出口作為逃生路徑的選擇
全區模擬人數不含D、E棟(14,541人),總模擬人數127,555人
為配合消防救災之需求,道路空間應予管制,不作為戶外疏散空間,同時檢視基地腹地是否足夠容納全區人數(依日本模擬標準設定)

電腦模擬的設定與結果
電腦模擬結果
8分鐘4F、2F、B2F、B3F尚有人員未能到達安全梯內,甚至4F、B3F尚有人員未能離開觀眾席、室內疏散空間及球場面,而各安全梯及地下廣場出入口,均呈現擁擠現象。
15分鐘4F、B2F、B3F尚有人員未能到達安全梯或戶外梯,尤其以4F於樓梯口阻塞嚴重,B2F東北與西南地下廣場避難出口阻塞現象未紓解。
60分鐘尚有部分人員塞於B2F地下廣場,尚未到達1樓戶外空地。

總結事項一
由於目前建築技術規則對於大巨蛋或類似大型公共建築並無特別技術規範,而開發單位對於設計上無法滿足建築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者,提出排除條款,並以性能審查替代。故本案雖經內政部審核通過,但並不能保證使用之安全。本小組認為此係法規不周全及審查制度不足所致。因此我們建議內政部宜就此次經驗,速從法規及制度面予以檢討,對於重大開發案除了防火性能審查外,性能審查制度及基準應以整體安全考量的思維,納入能防止意外威脅(如意外火災、縱火、爆炸及爆破撞擊、暴露於化學或生物物質等),不同共構結構之連結以及人流對交通運輸、捷運與消防救災之影響等各面向,設立共同聯合審查機制,使我國之建築技術法規更為完備。
總結事項二
本體育園區,大巨蛋為週遭之商場、影城、旅館、辦公大樓等附屬建物所包圍,而巨蛋之下方又設有容納2226部汽車、3800部機車、60部大巴士、56部裝卸車位停車場(B5層面積廣達1萬9千6百坪),造成防災避難極大困難,全世界巨蛋建築幾乎沒有此種案例。究其原因,係前市府議約給予開發單位大量之附屬建築係主要因素。經查開發單位都審報告書(5-2-1-A)內容,文化體育園區(包括文化園區及本體育園區)之容積率規定為240%,而文化園區開發容積率為113.96%,本體育園區為284.94%,可見本體育園區建築之高密度;另若比對開發單位之最初提案總樓地板面積316,800 m2(9.58萬坪),爾後遽增為492,764.91 m2(14.9萬坪),亦可佐證過高之建築容積對本案之影響。因此本小組建議主政機關對此類大型公共建設之促參案在促成民間與政府合作雙贏之際,亦宜審慎就其對都市空間及交通、防災等之衝擊予以嚴謹檢討。
總結事項三
本小組在審查本案之過程,開發單位對相關資料之提供及問題回覆動作遲緩,且有前後報告內容不一之情況。而在本報告即將完成之際,開發單位提供予媒體之資訊既片面亦不完整,易造成市民錯誤解讀。在在均顯示開發單位對本案之避重就輕,便宜行事之心態。在民間與政府合作建設公共工程之政策下,企業雀屏中選,應為極大之榮譽,而其亦應了解其所作為對都市空間及市民生活有極大影響。因此本小組除對開發單位之態度深表遺憾外,亦呼籲企業投資公共建設,在獲取其應得之利益時,亦應善盡應有之社會責任,以昭信大眾。
替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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