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

轉載:不當黨產終歸還! 中廣花蓮台官司打10年定讞

不當黨產終歸還!中廣花蓮台官司打10年定讞

交通部、文化局今土地鑑界 古建築將融入松園別館

王志偉/花蓮報導 2016-08-31 18:12
不當黨產終歸還!中廣花蓮台官司打10年定讞
圖:中廣電台花蓮土地,歸還國有財產。(王志偉攝)
扁政府時期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由交通部提告追討中廣花蓮台土地案,全案花蓮高分院更審宣判大逆轉,認定中廣違反《國有財產法》等法規,改判交通部勝訴,終讓土地所有權人恢復為中華民國政府。
交通部今天派員到花蓮會同縣府文化局進行土地鑑界作業,因中廣花蓮為歷史建物,打算修復後活化再利用,中廣公司則覓地搬離。
中廣土地追討案,官司打了10年,原本一、二審判決中廣公司勝訴,不過,花蓮高分院去年更三審宣判大逆轉,認定中廣違反《國有財產法》等法規,改判交通部勝訴,中廣花蓮台之九六四○平方公尺土地,必須回復登記為中華民國所有。雖然本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但卻在本任總統大選前夕,國民黨宣稱「放棄」上訴,並由時任黨主席、總統參選人朱立倫拍板要「歸還」當中十筆黨產,包括中廣花蓮台土地還宣稱「回贈政府」。
中廣花蓮台還給國有財產局,並撥由花蓮縣政府管理使用,中廣花蓮電台與緊臨的松園別館、臥松園區的景觀結合,縣府文化局已打算好好規劃利用,並活化中廣花蓮電台建築物(土地),未來當地將成為人文歷史文化的精髓重鎮。
今(31)天下午交通部的專門委員陳玉雯今抵花蓮與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黃微鈞等人進行移撥土地鑑界作業,黃微鈞表示,中廣花蓮、自來水公司、松園別館都具有歷史風貌,而且每一個建築都有歷史故事,土地訴訟已定讞後,文化局將用心規劃當地歷史文化園區。至於中廣花蓮台,已覓地重建電台發送基地台並將搬離現址。
根據文化局資料指出,松園別館建於1943年,與附近當年的「放送局」(即中廣花蓮台)、「海岸電台」(現為中華電信公司)、自來水場(自來水公司)等,均屬當時日本國有,台灣光復後移交,僅電台當年由國民黨接收,改為中國廣播公司,94年起引發產權訴訟,即是政府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
追回的中廣花蓮電台,本基地附近為全台罕見「臥松園區」,因當地一是松園別館,二是自來水公司九區管理處擁有全台唯一的百年臥松;如果未來中廣花蓮台的房舍被指定為「歷史建築」或「古蹟」,再加上中廣土地)及緊臨的參天老松及居高臨下的地形地勢,俯瞰花蓮市區與花蓮港太平洋,並與松園別館老松相互輝映,山海美景盡收眼簾。
 
圖:交通部、文化局人員今天進行土地鑑界丈量作業,正式接手歸還的「國有土地」。(王志偉攝)
圖:中廣將搬離,現正在東海岸山區進行電台基地施工,施工告示牌法人代表:趙少康。(王志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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