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轉載: 死字難寫 法官判死煎熬

「死字難寫」 法官判死煎熬

3年僅3起定讞 民怨「隨便找理由免死」

 
 
 
判死在「有無教化可能」的緊箍咒下,令法官天人交戰。圖為死囚曹添壽押赴刑場槍決。資料照片
蘋果探索
【綜合報導】死刑,這項合法殺惡囚的決定,在「有無教化可能」的魔咒下,已成不少法官輾轉難眠的課題;《蘋果》走訪多位過來人,有人坦承「死字很難寫」,甚至「故意忘記」死囚的名字,也有天人交戰尋求信仰,因著「權柄上帝所賜、佛祖救命殺人」而釋懷;另有不成文習慣,「要挑墨水剩最少的筆簽署判決書」,只盼別再收到死刑案。
台灣至今雖保有死刑制度,但實際上,這3年來司法竟只判了3起死刑定讞,其中1人還是捷運殺人魔鄭捷,而許多重大刑案都因「有教化可能」等理由,只判無期,民怨痛罵「隨便找理由判免死!」但法官判不判死,究竟掙扎有多大? 

「煎熬此生」判無期

2009年,彰化「沸鍋殺嬰案」震撼全國。男子黃凌奇不滿外出喝酒被女友叫回家,激烈爭吵下,負氣抱起兩人所生10個月女兒,丟入逾70℃煮麵湯鍋,女嬰不治。法院審理期間,許多民眾來信建議判死,其中一名承審法官受訪感慨,量刑時,曾想像熱鍋中女嬰的痛楚、就醫斷氣前「皮開肉綻哀號的景象」,對黃男痛惡不已。
但法官說,經查「莽父無前科,平常把女兒當掌上明珠,卻衝動將情緒發洩在女兒身上,一回神已萬劫不復。」而黃男也曾懺悔:「我親手殺死女兒,罪該萬死!」法官坦承,判不判死內心掙扎,「心中的天平,不斷在死者處境和加害人動機、手段之間上下擺盪。」最後合議庭認為,莽父仍有教化可能,此生也將受此煎熬,判處無期徒刑。 

寫判決前求助牧師

曾任桃園地院院長的退休法官陳晴教則回憶,他剛當法官時,第一次接觸殺人案,兇手認為被害人看不起他,持刀猛砍,眼睜睜看對方失血斷氣,還沾血在牆上寫下「殺」等兇殘字眼,手段駭人。
陳說,當時妻子將生產,同時面臨珍惜新生的喜悅,與判死奪命的殘酷,一度內心慌亂,信主的他為此打電話給牧師,牧師問他,「《刑法》有沒有死刑規定?」、「被告有沒有經過合法的審判程序?」得到全部肯定的答案後,牧師引用《聖經》,「世上一切的權柄都是上帝所賜,你當然有權判死刑。」他釋懷寫下生涯第1件死刑判決。 
鄭光婷
律師鄭光婷透露,審判長提醒要挑墨水剩最少的筆簽署判決書。侯世駿攝
陳晴教
高院前法官陳晴教曾求助牧師,憑著「權柄上帝所賜」判死。唐紹航攝
陳紀綱
對於曾判誰死,前庭長陳紀綱說「我不記名字,故意忘記的」。鄧玉瑩攝

簽完盡速用光墨水

台中另名判逾4起死刑的資深法官則是虔誠佛教徒,也曾困惑、壓力大到私下向出家師父請教,但師父只說了釋迦牟尼佛某世輪迴修行的故事,當時釋迦牟尼搭商船渡河,船長卻想謀財害命,釋迦牟尼為救全船旅客而殺了船長。法官說,他因此省思、體認到判死不僅止於奪取人命的表面意義後,更能本於法律的確信做出判決。
而審理戴文慶(前年槍決)連續性侵2女並刺死其中1女的法官鄭光婷,現已轉任律師,她坦承,當年是第一次參與死刑案的審判,常輾轉難眠,最後合議庭法官在死刑判決書簽名時,審判長還提醒,要用墨水剩最少的筆,簽完後盡速用光油墨,「這不成文的習慣,代表不想再碰到要判死的案件。」 

「犯罪當下已決定」

已退休的台中高分院庭長陳紀綱也經手多起死刑案,但被問及被他判死的人是誰?他回:「我忘了?我不記名字,故意忘記的。」陳說:「『死』字很難寫,不容易啊,法官也會天人交戰!」
但士林地院一名法官則對現在流行用「有教化可能」判免死,反思「為什麼你有教化可能性,就可剝奪別人的生命?」他不認為判死背負人命,因為「那是他(被告)在犯罪當下就已做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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