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

轉載:長頸鹿小姐和她的裙子

【童昱文】長頸鹿小姐和她的裙子
 
前天中女中有一群學生發起了一場抗議活動,訴求是「開放穿體育服短褲進校門」以及「開放自由選擇穿體育服還是制服進校門」(https://goo.gl/nZ2jkY)。其實不只中女,近期有許多中學同樣出現了反對體育服相關規定的聲音(http://goo.gl/0zwAZ0)。針對這些爭議,我試圖用這篇文章來談談為什麼我認為目前聽過的反對「開放學生自由選擇穿制服/體育服、長褲/短褲進出校門」的理由都不成立,並藉著中女中校方對抗議行動的回應(http://goo.gl/M3P6G0)簡單談談現行校園決策機制的荒謬。
 
先談體育服進出校門。
 
◎用來反對開放學生穿著體育服進出校門最常見的理由應該是「體育服不端莊,因此只應該在校內穿」。
 
這個理由可以分成兩階段來回應。首先,「端不端莊」就像正不正、是不是鮮肉一樣,並不存在一套絕對、客觀的判準。換言之,端不端莊是種很主觀的判斷,你可以說他端莊,我可以持相反意見,但我們都無法否證彼此的觀點。因此,以「體育服不端莊」為理由禁止學生穿著它進出校門無疑是權力者將自己的主觀判斷強加在他人身上的濫權行為,絲毫不具合理性。(更何況,據我所知台灣多數的中學是開放學生穿體育服進出校門的,由此可見,在一般被視為較保守的、掌握校園立法權力的教師中,都有一大部分不認為體育服不端莊了,中女中的校方到底哪來的自信,這麼相信自己的判斷,我實在很好奇)。
 
再來,我覺得更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女生(或學生)一定得「端莊」不可?憑什麼不能走運動風、休閒風?一個群體憑什麼要求每一個成員都必須把自己套進「端莊」這樣單一、刻板的個性想像?難道我們可以因為很多外國人認為「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就立法限制每個人都要熱情外向活潑好客嗎?不行嘛。那麼我們怎麼能支持學校因為某些理由而認定「我的學生應該要符合某種個性標準」,進而立法限制學生的權利呢?
 
◎「體育服不正式所以不應該穿著它進出校門」是另一個常見的反對理由。
 
簡單說,「體育服不夠正式」這個理由可以從兩方面來反駁,首先,「正式」約略能解釋為人們對「我們進入某一個空間該有什麼樣的行為標準」的共識。既然這樣的共識是因為空間的特性而被訂定的,自然就不應該因為身分的不同而有雙重標準。然而,在我們的校園中,有許多老師一邊聲稱「體育服不正式」,卻又每天穿著似乎沒有比較正式的運動服、T恤來上班,這讓我們不禁懷疑校園這個空間其實並沒有校方聲稱的那麼「正式」,正式到我們不應該隨便穿體育服。又,既然「正不正式」是一種對空間特性的共識,那為什麼在台灣的校園中,有權決定「校園空間有多正式」的永遠只有壟斷決策權力的教師跟校方行政呢?
 
更有趣的是,大部分的學校其實是同意學生在校內穿體育服的,在這個情況下,我實在不懂為什麼進出校門就不行,難道「校門」這個空間比「校園內」來得更正式嗎?除了「因為校門口擺了豪棒棒的蔣公銅像,所以進出校門要比較正式」之外,我實在想不出要如何解釋這種「校門比校園內更正式以至於不能穿體育服」。當然,或許有人會說「因為出校門之後會被外人看到所以要穿得比較正式啊」,但是我還是不懂為什麼嘈雜、俗氣的街頭會比高貴、充滿書卷味兒的校園來得正式,以至於不該穿體育服(更別提路上公車上火車上有多少人穿著「不那麼正式的衣服」了)。
 
◎「體育服叫做體育服本來就只有運動的時候才能穿啊,運動完就應該換回制服,所以進出校門根本不應該穿體育服」是第三種理由。
 
針對這點,暫且不論沒有什麼是「本來就」怎樣的,以一種服裝的名稱來論定它「只能」在某種情況下穿著其實很有趣。以牛仔褲為例,它的名字裡有「牛仔」,它當初會被發明也是因為要配合牛仔(或拓荒者)的生活/工作需求。但是你會因為你不是牛仔,不做牛仔的工作就不穿牛仔褲嗎?不會嘛。那你怎麼會認為運動服只有運動的時候能穿呢?
 
延續這個論點,既然體育服不只有運動的時候可以穿,那我就不懂為什麼要限制當天沒有體育課的學生不能穿體育服了。或許有人會說「運動服本身並不夠正式,開放學生在校內穿只是為了方便學生上體育課的權宜」,但是既然我們能接受「因為上體育課要方便舒適所以可以穿方便舒適的體育服」,憑什麼不能接受其他想穿體育服的理由,譬如「因為上數學課要方便舒適所以可以穿方便舒適的體育服」,甚至「因為我喜歡方便舒適的感覺所以要穿方便舒適的體育服」呢?
 
大致談完為什麼我認為反對開放自由選擇穿體育服的理由都不是有效的論點之後,接著來談反對學生穿體育短褲進出校門的理由。
 
◎「體育短褲會露出臀型」據說是中女校方給學生的理由。
 
不消說,這個理由非常荒謬。首先,正如許多人提到的,難道裙子或長褲就不會露出臀型嗎?再來,憑什麼女生不能「露出臀型」?不能依循自由意志選擇展示自己的身體?校方有想過學生也可能想要自我展示嗎?沒有嘛,他們根本只想到自己那套僵化的道德觀。事實上,校方如果真的這麼在意露出不露出的問題,應該努力的方向是「如何設計出一(多)套同時能滿足想/不想展示自己身體的制式服裝」,而不是絲毫不顧當事人意願的阻止學生「露出臀型」。
 
◎「體育短褲不夠正式」是另一個常見的反對論點。
 
一樣提出四點質疑。首先,在我十幾年的求學經歷裡,就遇到過很多老師習慣穿短褲/裙來上班呀,這些老師的行為都暗示了「校園空間其實沒有正式到不該穿短褲」。此外,即使校園空間有可能真的「那麼正式」,我們仍然不應該放任特定群體壟斷「正不正式」的決定權。再者,多數學校是同意學生在校內穿短褲的,我不懂校方憑什麼認定「校門」是一個比「校園內」更正式的空間。最後,或許有人會認為這個規定是考量到「出校門之後/進校門之前」,但是看看台灣夏天路上滿滿的短褲跟短裙,我實在說不出「在路上/火車上/公車上穿短褲不適當」耶。
 
◎「穿短褲不莊重(不__),會妨礙校譽,所以不行」是另一個常見的反對理由,從中女校方說的「校規規定會影響到全體」看來,這其實也是中女校方回應反對意見的其中一個理由。
 
顯而易見的,穿不穿體育服與「校園中其他個人」的權利並沒有太大的關係,因此,當中女校方說出「校規規定會影響到全體」時,其實就已經在指涉「穿體育服」是一種關乎「群體利益」(校譽)的行為了。但校方的這種說法其實有不少漏洞:我們如何能斷定「穿體育服」是一種「不名譽」?當我們選擇要穿什麼衣服時,我們其實也在選擇「自己該表現什麼樣的個性/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件衣服」,而這些個性/價值的選擇與判斷,其實都非常主觀,沒有絕對、客觀的判準。正因為這些選擇是主觀的,沒有誰優誰劣的問題,因此我們根本不可能討論出一種單一的、「對」的、不會不名譽的共同穿著方式。換言之,就像我們不會因為多數學生覺得校長的洋裝很醜,教官的軍服很威權,老師的鞋子很不fashion,就禁止他們穿出去「丟人現眼」,我們必須認知到校園這種團體本來就是多元而異質的,不應該因為部分人、或多數人覺得某種穿著很怎麼樣、不怎麼樣,就禁止他們那樣做,而是應該尊重成員的不同個性和價值選擇。
 
或許有人會說,可是外人看到我們的學生穿體育服還是有可能因此降低他對學校的評價呀。但是一來,你怎麼知道整體來說「外人」對短褲的評價是替學校加分還是扣分?說不定比起討厭學生穿短褲的人,喜歡學生穿短褲的人反而比較多呀。更重要的是,就像剛剛提到的,團體成員的多元性、異質性是我們必須包容與尊重的,「團體成員都應該怎樣怎樣」本身就不是一個合理的期待。因此我們可以說,「學生都不能穿短褲以維護校譽」的這個要求並不合理。
 
簡單說,我的意見是:如果校方沒辦法合理的解釋「穿短褲進出校門」究竟會「影響全體什麼」,會影響哪些群體利益以至於必須要大家來一起討論、協商,那麼這個理由就不只是一個權力者用來拖延的藉口,更是一種惡意的誤導。
 
◎「啊我就是不爽你們穿短褲,你咬我啊」是校方不曾說出口的隱藏版理由。
 
很遺憾的是,即便我們剛剛討論了這麼多正當性的問題,我們還是必須面對一個事實:校園的決策體制從來就不是設計來「講理的」。我們的決策體制長期被老師、行政等特定群體所壟斷,學生並沒有(或只有極微小的、根本沒有實質影響力的)校園事務決策權,甚至許多學校的學生連提案到校務會議的權力都沒有。在這樣的體制下,學校只需要像這次中女校方,用「尊重包容」當藉口,根本不需要與反對意見正面交鋒、論辯,就可以輕鬆的拖延、阻擋反對運動。中女校方聲稱「學生事務一直是最重要的事情,師長一直是正面積極的回應」,然而,這幾天滑滑臉書,就能看到很多畢業很多的中女校友說「當他們在學的時候就有在爭取了,沒想到到現在還沒成功」,除了「中女校方長期都是以這種消極不處理的方式拖延服儀改革」,我想不到還能怎麼解釋這樣的現象。難道我們要說一個小小變革會拖遲這麼久是因為中女學生太笨太傻太不會溝通嗎?
 
總言之,我認為在這次事件中,我們最該思考的不是「該不該開放穿短褲」,而是「到底是什麼樣的體制逼得學生必須靠著上新聞、外界輿論施壓才能看到一點點改革的曙光」。假使我們同意知名政治學者江宜樺的名言:「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己是民主體制,但是它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那個抗議正當性的多寡,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那麼,對宣稱自己是民主體制,實質上卻一點也不民主,也鮮少認真回應成員訴求的中學校園,我們該說中女(或其他學校)的抗議是正當的,還是不正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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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早上起床要穿長褲真的都很麻煩,穿裙子又怕走光,但你有想過這個嗎?沒有,因為你只想看我們穿裙子。」 
---穿裙子真的很不方便的長頸鹿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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