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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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下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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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羅瑩雪受夠立委的氣,卸任前重砲回擊。資料照片
法務部長羅瑩雪因肯亞案大紅大紫。過去幾年受夠了立委的氣,現在「九局下半」,即將於520卸任,「下台的最大」,終於敢在言詞上與立委針鋒相對。輿論界也按原本藍綠的原色分裂成擁羅與反羅兩大陣營。

羅瑩雪引爆爭議

羅對中國強行押走台灣籍詐騙嫌犯表達諒解,是引起反羅立委們憤怒的原因。羅認為詐騙案的受害人和證人都在中國境內,而台灣受害人很少,境內證據也不足,台灣無法進行審判,羅可能意謂把嫌犯押解中國受審並非不合情理,並指摘抗議的立委是民粹。羅的說法得到很多民眾的同感,認為台灣對詐騙案判刑太輕,甚至縱放人犯,置受害民眾的權益於不顧;對於押往中國受審,施以嚴刑峻法的懲罰,以儆效尤,才是正義的彰顯,可撫慰受害民眾的創傷。
但矛盾的是,20名馬來西亞遣返的台灣籍詐騙嫌犯,卻在返回國門不久即被檢察官釋放而做鳥獸散,檢察官的老闆正是法務部長羅瑩雪。根據羅的思路,應該把這夥人經小三通送給嚴刑峻法的中國政府重手懲治,怎麼輕易縱放呢?原來回台的這批嫌犯並沒有卷證隨行,沒有證據與公文卷當然只能釋放。這是司法的基本常識。奇怪的是中國同意馬來西亞將嫌犯送回台灣,卻扣押嫌犯的卷證不給台灣,是何道理?莫非故意如此,讓台灣檢方不得不放人,來證實台灣無能處理詐騙案件,合理化由中國帶回審判的理由? 

中國無程序正義

台灣的自由主義法學思想與中國的差異很大,台灣講究無罪推論、程序正義、罪刑法定、嚴格的證據法則,都與中國共產黨領導法界的思惟背道而馳。肯亞案中國法官還沒判決,被告已被強迫上電視坦承犯案了,可見是押人取供,嚴重違反我們相信的程序正義,因為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這也是我們質疑中國法界審理那些詐騙犯的原因。羅瑩雪應該也不認同中國法界的作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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