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轉載:再把持四年?紅十字會總會長明改選 王清峰連任呼聲高

獨家/再把持四年?紅十字會總會長明改選 王清峰連任呼聲高

記者唐詩/台北報導 2016-04-21 19:27
獨家/再把持四年?紅十字會總會長明改選 王清峰連任呼聲高
儘管內政部已發函,但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明(22)日將改選。圖為去年8月28日「八八水災」屆滿6週年,總統府28日舉辦「莫拉克風災重建有功人員暨團體表揚活動」,總統馬英九(中)贈匾褒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表達感謝。左2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中央社資料照片)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明天將舉行改選,儘管新北市分會會長張孟喻投書質疑合法性,「於公平正義實無可取」,認為應等新政府上任、《紅十字會法》修廢定案後再改選,不過紅十字會嚴正聲明,「屆期改選是天經地義的事」,張孟喻「昧於現實所為不實之污衊,不足取,亦不能做為延期改選之理由」,拒絕新政府上任再改選之議。
張孟喻晚間接受本報記者電訪時表示,明天將出席會議表達抗議。
根據地方紅會人士透露,儘管有部分地方分支會醞釀明天改選拒絕出席,由於地方分支會在與會團體會員理監事選舉投票上預估居劣勢,總會長王清峰連任的呼聲相當高;王若連任將可再做四年。
針對改選事宜,以及現任政務官是否繼續擔任紅十字會理監事,行政院態度如何?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回應表示,紅會是「民間機構」,「尊重紅十字會的決定」,政院目前並無任何指示。
至於「張林會」時,閣揆張善政曾與準閣揆林全針對政府所屬或持股之國公營事業單位高階人事達成相互溝通,並延至520後改選的共識,是否適用於紅會總會長與理監事?對此孫立群回應時表示,紅十字會是民間機構,張揆與林全會談時主要是針對國、公營事業董監事,雙方會談時並未提及紅十字會的人事問題
儘管政院強調不介入,也未指示政務官不擔任理監事職,但地方紅會人士透露,擔任理事的僑委會委員長陳士魁據悉已放棄連任理事職,此外,擔任副總會長的前衛生署長葉金川也將不再連任理事。具有政務官身份的理監事還包括政務委員馮燕、駐奧地利代表史亞平、交通部、教育部代表等人,「政府派至少7人」。
針對紅十字會總會執意改選總會長,新北市分會會長張孟喻今(21)日投書《風傳媒》,質疑總會執意於4月22日召開大會「非法辦理選舉」,「讓盤踞在該會之一群人,再把持四年。繼續抹煞社會大眾之善意」,「花光捐款人之愛心。於公平、正義實無可取」。
張孟喻在投書中指稱,「唯一可阻擋該一群人的恣意作為,僅有延後選舉一途。俟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以下下簡稱會法)廢、修定案後,再依另法或新法,選舉出新的治理階層,或待廿多天後,新政府成立後,依新民意、新成員、新思維再做判斷」。
他呼籲行政院長張善政體察民意暨與林準閣揆會面時,承諾在人事部分就未來與新政府政策需要配合推動者,雙方事前需有作業進行溝通,明快處理延後此次選舉。
張孟喻爆料稱,「內政部雖於4月6日函請該會,審慎評估4月22日召開大會辦理選舉之事項,不為該會接納」,質疑此次選舉辦法,牴觸紅十字會法第10條、23條規定,理事非改選二分之一外,以及改選未以各分會推選之代表組成。
張孟喻並質疑包括中央機關及各單位及5所國立大學是否繳交會費及票選理事資格,批評「且須為首者安排之人員,才能當選當選理監」,但「這些人只有黨政關係」、「實乃為首者之棋子與舉手部隊」。
針對張孟喻投書爆料,紅會下午也發表澄清駁斥「與事實不合」,並嚴正聲明「民主法治時代,任何人皆需遵守法令、依法而行。紅十字會總會理監事,除政府指派的當然理監事外,任期均為四年,此乃強制規定,不得任意延長,業經張員於八年前提出之訴訟,經三審判決確認在案」,因此屆期改選是天經地義的事。
紅會明天上午10點將在台北市中華路國軍文藝中心舉行理監事及總會長改選。針對改選前夕,張孟喻要求於新政府上任後再改選,紅會回應稱,「紅十字會雖是政府的人道助手,但不隸屬於政府,亦非政黨之附庸,台灣過去16年兩度政黨輪替,但紅十字會四次屆期改選,從未因政權的更迭而延後,請外界勿以訛傳訛,陷人道工作者於不義」。
紅十字會總會也強調選舉絕非非法。紅會表示,該會於105年1月13日召開第20屆第10次理事會議,會中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同法施行細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章程及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等規定,決議於4月22日召開105年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該會除於1月13日發函通知分支會、團體會員,請其於2月15日前送達會員代表名冊,並發函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備;另亦於1月14日,上網公告本會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相關事宜。該會於3月11日第20屆第9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會員代表資格審定,造具名冊,於3月31日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切程序皆依法辦理。
紅會也指出,除政府指派之理監事外,其餘理監事皆為紅十字會的會員,「在張員提出的訴訟中,業經法院調查確認在案,均無所謂非法之情事」。
至於投書中指稱五立委要求廢紅會法,應等修廢法定案後再選舉,紅會則指出,紅十字會總會幾年來戮力改革,「兩年前提出之修法意見,與現今政院修法版本方向一致,但當時未獲支持」,又,「修廢法何時完成無從預期,會務卻不能延宕,屆期改選讓會務順利交接,才是正辦」。
紅十字會總會表示,「未來會法修廢審議公布生效後,該會自當依照新法運作辦理」。
至於代表資格及是否繳交會費?總會則稱,理監事中目前就有代表省分會(下轄19個支會)及北、高兩市分會及馬祖支會的會長或理事,張孟喻「所述全非事實。做為紅十字會會員,當然有繳交會費之義務,本次出席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員,經查確實都有繳交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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