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 星期三

轉載:人權一大步! 大法官:法律未保障同婚違憲

人權一大步!大法官:法律未保障同婚違憲


大法官宣告,法律未保障同婚已違憲。(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7-05-24  16: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北市府、同運人士祁家威聲請同婚釋憲案,結果4時出爐。大法官最終認為,我國現行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法務部應研擬修法,讓同性伴侶也有合法結婚登記權利。
大法官今天下午4時宣告,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大法官進一步指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的保障及性別平等權,法務部應研擬修法,以保障同性婚姻。
在該場辯論中,參與本案的大法官共14名,8名為學者、6名為實務界司法官出身,專家證人有6名鑑定人報告,包括台北大學教授陳愛娥、中興大學李惠宗教授、警大教授鄧學仁、政大教授劉宏恩、台大教授張文貞、政大教授陳惠馨;不少證人都認為,婚姻僅限定異性結合已屬違憲,應在民法中開放同婚。
大法官今天針對同婚釋憲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聲請人祁家威、律師許秀雯等人於場外召開記者會說明法庭內容。(記者黃耀徵攝)
反同婚團體在司法院外高舉標語,強調台灣不歡迎同婚。(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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