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 星期三

轉載:新新聞 // 攤牌 ! 內政部要婦聯會撤免辜嚴倬雲

新新聞》攤牌!內政部要婦聯會撤免辜嚴倬雲

 2017年05月31日 15:30 風傳媒
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中)是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遺孀,且與蔡英文(左)熱識。(總統府提供)
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中)是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遺孀,且與蔡英文(左)熱識。(總統府提供)
內政部與婦聯會已至攤牌時刻。內政部民政司發函婦聯會要求提出勞軍捐資料、補正漏列的轉投資法人財報,「哀的美敦書」已至最後忍受期限,內政部沒理由再給寬宥,只能依《人民團體法》(以下簡稱人團法)五十八條規定發文給婦聯會,要求撤免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及改選常務委員,若未能依規定改選,將下達「解散」命令,這是不得不爾的做法。

欲跟辜嚴倬雲面談未果

「內政部已窮其一切溝通、說服可能,依法律授權,時間到就會做應該做的事、說應該說的話。」民政司長林清淇說。林清淇所謂溝通再溝通,據瞭解,內政部曾透過管道希望能與辜嚴倬雲當面談談,但婦聯會內部請示並無下文。
辜嚴倬雲不僅是婦聯會的「久任」主委,也是繼前創辦人蔣宋美齡之後唯二的精神領袖。辜嚴又是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遺孀,與蔡英文總統熟識。地位之崇高,在其逢喪子之痛、生病住院期間,內政部都主動暫停催逼「勞軍捐」資料與財報補正。
但婦聯會一直以來就被行政院黨產小組、黨產會鎖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有必要拿下其「不當黨產」。尤其婦聯會取自一九五五至一九八九年的「勞軍捐」,累積上百億資金,包括黨產會高層、民進黨立委都緊咬不放,間接施壓內政部,要求給答案。在層層進逼下,內政部無奈連下十二道公文,並前進婦聯會查帳。
林清淇表示,五月底是內政部長葉俊榮宣示「再給一個月時間」的最後通牒期限。內政部近日收到婦聯會補正資料,所漏列的財報仍有轉投資法人如振興醫院、華興中學等未申報。
林清淇說,婦聯會對於內政部及外界所關切的勞軍捐流向,並未改變先前「年代久遠,無法提供」的說法。林清淇表示,既然婦聯會不提供勞軍捐資料,內政部已請國防部協助提供,但最後期限已到,內政部只能依人團法五十八條規定有所作為。

婦聯會三個期待和三個說明

依人團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及妨害公益情事,在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可進行四款處分,分別是「撤免職員、限期整理、廢止許可、解散」。林清淇認為,內政部做為主管機關已退無可退,最後期限已屆,只能發文撤免婦聯會負責人及改選常委。
依婦聯會章程,婦聯會現任主委是辜嚴倬雲(兼秘書長),常委有朱俶賢、林澄枝、錢田玲玲、秦舜英、陳幸、趙徐林秀、史美暢、蔡孔如明、閻初、章慈育等十一人。相關官員認為,辜嚴倬雲若遭撤換,常務委員改選也勢在必行,年紀較大常委將與辜嚴倬雲同進退,如陳幸等人,但屬中壯派的朱俶賢、錢田玲玲,未來可能被賦與重任,其中一人繼任主委可能性大。
據悉,婦聯會發言人張菀萱在黨產會召開的首場聽證會中,所發表的三個期待和三個說明,即為婦聯會內部研商的最後立場,且強調婦聯會的人事、財務和業務完全獨立運作,不受任何政黨的指揮和干預。內政部與黨產會要求提供勞軍捐資料,並非婦聯會不提供,而是年代久遠,已超過法律上合理期待的可能性。
婦聯會所謂「人事、財務、業務」完全依其組織章程獨立運作,即依人團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所謂的「霸王條款」,不僅新會員加入有困難,十多年來也從未召開過會員大會。目前人團法尚未修正,內政部仍拿婦聯會沒轍。
張菀萱所提婦聯會三個期待:包括實質聽證、不要未審先判;雖要轉型正義但仍受憲法人權保障;就法論法,理性客觀公平公正。張莞萱認為婦聯會所有作為符合法令規範,並質疑黨產會的針對性,以二○一六年的法律,去審判一九五○年的組織,這是道地荒謬的穿越劇。
至於婦聯會相關人員質疑軍人之友社也有勞軍捐的問題,憑什麼只查婦聯會。對此,軍人之友社理事長李棟樑日前宣布,軍人之友社在向黨產會提出財報與歷史資料後,勞軍捐的疑慮已完全排除。

國發院土地疑是脅迫收購

黨產會這段期間因蔡英文總統民調下挫,顯得較為沉寂與低調;但五二○過後,黨產會追查不當黨產的第一炮,迅速瞄準「最明顯」的山頭,將於六月六日就民眾葉頌仁所陳情,其父葉中川原有座落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的土地,疑為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舉行聽證會。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認為,黨產會優先選擇此案,是因此案明顯而具體。
民眾葉中川與國民黨的土地買賣,黨產會已完成初步調查,並列出主要爭點:「原有坐落國家發展研究院(前身為革命實踐研究院)前中興山莊院區的土地,是否為國民黨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財產?」
黨產會所完成的初步調查報告,目前指向葉中川遭脅迫,才與國民黨簽訂土地買賣契約(黨產會有取得葉中川家屬配合的法院證詞),從契約書所載買賣價金十九萬一千一百元,僅占葉中川所認為合理價格的五成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