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

轉載:不是追殺是追究

蘋論:不是追殺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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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被普遍認為是蔡英文新政改革的最高優先,也是民眾對轉型正義最關心的項目,但由於司改的結構性複雜,所以不能求快,必須一步一腳印,深入要害、全面核實,才能可長可久。
法務部長邱太三上任後一個月沒有提出司法改革的措施,民間輿論焦急不耐,催促邱立馬發動改革,並揚言再不改革就要求邱下台謝罪。民間望治心切,無可厚非,但司改牽涉廣泛,邱太三穩紮穩打,步步為營,寧慢勿快,是正確的態度。

修正制度深入文化

司改涉及三個層面:首先是人事面,包括人事的更迭等。深入一層是制度面,包括修正現行檢察體系、檢察官的產生、考評及退場機制等。最後再深入到工作和專業的文化層面,逐漸改變目前的工作文化,走向專業獨立、心態獨立、制度獨立的方向。
前天邱太三宣布人事異動案,更換了全國22名檢察長,邢泰釗接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現任檢察長蔡碧玉接任司法官學院院長。這次的人事案,不出意料之外果然被藍媒一口咬定為政治色彩決定論,目的在「追殺」前朝,特別是馬英九。
藍營說,北檢任命邢泰釗領銜是為了追殺馬英九被蔡碧玉簽結的所有案件而來;而「有許多」檢察官抗議人事升遷涉及派系鬥爭及政治色彩,故而要求反黑箱。至於蔡碧玉,「外界」認為她在法務部常次期間獲當時的閣揆江宜樺重用,顏色早已被定調,以致難逃調職的後果。 

司法獨立遠離政治

我們必須指出的是,追殺前朝正是民主可貴之處。如果沒有民主,一黨長期專政,其胡作非為,貪贓枉法永遠遮得密不透風,永遠沒有「追殺」,還有正義法治可言嗎?前朝只要沒違法,就沒有追殺的問題。馬朝把阿扁監禁,就因為扁家受賄有據,除了少數人,都不認為是追殺。馬及某些藍官,若確有違法證據,就不叫追殺,而是「追究」。
政務官以顏色定調也是民主常軌,旨在貫徹民選意志的取向。但檢察官和法官應該堅持獨立性,不可以黨籍、顏色、政治立場為辦案的標準,而法務部長及行政長官,包括總統,都需尊重他們的獨立性質,不可介入影響。
我們等待司改在制度面和文化面的革新及深化,並且不可忘記把法院和法官加入一起改革。美國的地方檢察長和當地的首長一起由選舉產生的制度,可以提供我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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