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 星期一

轉載:黃世銘輸了! 要賠林秀濤30萬元

黃世銘輸了!要賠林秀濤30萬元

2016-10-31  14: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特偵組在民國102年9月,指控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涉為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件,意外扯出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及其女兒遭監聽;林秀濤不滿被聽,去年提告損害賠償,要求時任檢查總長的黃世銘等4人,共需賠償221萬5000元、登報道歉等。全案今(31)天下午準時宣判,判黃需賠30萬元,其他人免賠,可上訴。
  • 特偵組在民國102年9月,指控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涉為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件,意外扯出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見圖)及其女兒遭監聽;林秀濤不滿被聽,去年提告損害賠償。(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特偵組在民國102年9月,指控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涉為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件,意外扯出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見圖)及其女兒遭監聽;林秀濤不滿被聽,去年提告損害賠償。(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林秀濤今天親自出庭聆判,判決前本報記者問「對於輸贏有無任何想法」,林未回應。判後,林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看完後,再做決定是否回應。黃世銘委任律師羅明通則透過律師事務所表示,尚不清楚判決結果,未正面回應
全案去年10月15日首度開庭時,林秀濤指控,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線,卻監聽她與女兒的電話,已經構成侵權,黃世銘與當時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承辦檢察官鄭深元及核發監聽票的法官周占春應對此負起賠償責任。
林也主張,依據偵訊錄音光碟,她的情緒十分和緩,但楊與鄭卻證述她情緒崩潰,對她名譽造成傷害;另黃洩密給總統、眾人未分案就將她列被告傳喚等行為,也均應連帶賠償,原本起訴狀中總計向4人求償240萬元,昨稍作變更為221.5萬元,另須登報道歉。
黃世銘當時也親自出庭,另3名被告由律師代理,眾被告仍說是因林秀濤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才聲請監聽,程序無不法。林秀濤委任律師林永頌質疑,王金平與柯建銘當時的監聽內容中對金錢話題隻字未提,「有什麼事實足認林秀濤涉犯收賄重罪?」
上月22日再開,林秀濤當場指控「檢審會竟用『共識決』認定我關說」,反問「我接受了什麼關說?」當天法官證據已全、辯論終結,定今天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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