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2日 星期六

轉載:李全教聲請民事訴訟釋憲 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李全教聲請民事訴訟釋憲 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的議員當選無效民事訴訟聲請釋憲,大法官決議不受理。(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2016-10-22  09:4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的議員當選無效民事訴訟,已於今年8月30日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李也失去議員及議長資格。在過去這段民事訴訟過程中,李全教一再主張法官應迴避,並聲請釋憲。該釋憲案昨日遭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 李全教在聲請中主打法官迴避事件。(圖擷自司法院上網公告文件)
    李全教在聲請中主打法官迴避事件。(圖擷自司法院上網公告文件)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昨日公告「司法院大法官第1446次會議議決不受理案件」,李全教的民事訴訟釋憲案赫然在其中。李全教在聲請中主打法官迴避事件,認為台南分院在民事裁定中所引用的民事訴訟法規定,有牴觸憲法第8條、第16條及第80條規定的疑義。
然而大法官會議指出,李全教在過去已就同一事件進行聲請釋憲,當時就被決議不受理。而此次李全教在民事訴訟聲請中表示,審理他案件的法官違背迴避制度之本質,不符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之要求,侵害人民之訴訟權。但大法官會議認為,李全教並未在客觀上具體說明這有何牴觸憲法之處,因此不受理此案。
另外,李全教涉議長賄選案部分,一審被台南地院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李全教不服上訴二審,目前由台南高分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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