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4日 星期六

轉載:以為我忘記了.....3歲遭性虐 30年後他用筆療傷

以為我忘記了…3歲遭性虐 30年後他用筆療傷

2016-05-14 03:27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陳潔皓(右)在妻子徐思寧(左)陪伴下,勇敢說出兒時受虐經歷,並出書「不再沉默」,期望藉由文字整理思緒,找回快樂。 記者鄧桂芬/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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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遭虐,長大還記得嗎?今年卅六歲的藝術家陳潔皓以為自己忘了,在遇到願意傾聽他的妻子,痛苦記憶一年半前全數回籠,憶起三到五歲時,遭奶媽一家四口性侵施暴,父母卻視若無睹,每每回憶都讓他發抖想哭。為了療癒心中傷口,決定大聲說出來,出書「不再沉默」,期望藉由文字整理思緒,找回快樂、面對未來。
陳潔皓筆名陳三郎,喜參與社會運動,運用經歷啟發自己的藝術創作。廿八歲時,遇見在念輔大兒家研究所的香港僑生妻子徐思寧,徐後來提研究計畫「育幼機構兒童的參與權」,內容寫著離家兒童多半感到哀傷孤獨或經歷身心虐待。他說,當時看著文字,有被喚醒的感覺,「怎麼好像在說我」,隨後大哭、久久不能自己。
陳潔皓表示,記得一段時間住在奶媽家,卻一直想逃離,似乎很痛苦,幸好太太的耐心與體諒,讓他有勇氣慢慢挖掘童年的記憶。他想起奶媽撫摸他的下體,奶爸則逼他口交,夫妻倆深夜搖醒他,逼看房事;奶媽的兒女則對他暴露下體,將精液混在牛奶,騙他喝下。
他曾哭著向父母求救,卻反遭挨罵「奶媽只是管教比較嚴」;童年回憶卅年後回籠,陳潔皓才驚覺「被性侵」,睡眠出現障礙,晚上痛哭著醒來。妻子鼓勵他正視問題,再和父母溝通,但父母仍回應「你太小」、「你記錯了」。
心灰意冷的他不願和父母聯絡,他說「父母的忽略等同施虐」,身為兒虐中的「倖存者」,先治療好自己的傷口,比談原諒更重要。

如何看出孩子受到虐待?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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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任蔡景宏表示,敘事治療屬於心理治療的一環,病人透過書寫、繪畫或其他創作,整理思緒 ,昇華內心的痛苦,的確有療癒之效。抒發完後,一定要繼續往前走,不要一直沉溺過去的創傷經驗。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根據書中敘述,陳的父母和奶媽一家分別觸犯兒少法及刑法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屬刑事案件,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卅年前,法律或兒少保護措施均不健全,性侵仍屬告訴乃論,現在法規完善許多,兒虐不光只是身體虐待,還包括遺棄、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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