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6日 星期一

轉載:報導者 PTT Dcard 沃草都算新媒體?把Media分成 內容提供者 和 社交平台,你就懂了

報導者、PTT、Dcard、沃草都算新媒體?把 Media 分成「內容提供者」和「社交平台」,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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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以非常高密度的方式,吸收了很多關於「新媒體」的資訊。
週五(5/13)我花了三個多小時看完群學出版社剛出版的《婉君你好嗎?給覺醒鄉民的 PTT 進化史》,隔天又全程參與了「2016 亞洲華文新聞專業論壇」,活動上邀請了來自中、港、台、馬來西亞的新媒體從業人員與學者共同討論「各地的華文媒體如何因應時代的變化」。
經過兩天的知識洗禮,讓我終於稍微釐清長期以來的困惑——到底什麼是「新媒體」?「新媒體」又該如何更仔細的分類?
  • 【先來介紹一下《婉君你好嗎?》這本書:鄉民 > 酸民 > 公民】
《婉君你好嗎?》一書中的主角 PTT ,在 Yahoo! 奇摩家族與無名小站等平台接連倒下、Facebook 跟 LINE 大舉入侵台灣之後,仍然以「技術活化石」的姿態,驕傲在台灣社會輿論場域中佔有一席之地。
乘著 1990 年代初台灣學術網路發展與大學宿舍網路的佈建,PTT 成為當年大學生的「社交平台」,在系版上討論選課問題,認識別校或別系的學生。
在接下來的幾年,各 BBS 站經過一段慘烈的廝殺後,PTT 逐漸成為台灣 BBS 站的龍頭,平台功能除了原本的「大學生的交誼平台」,多出了「主題性質的討論看板」。接著,這些聚集在「NBA 版」和「棒球版」上的「鄉民」,基於對特定運動明星或隊伍的好惡,逐漸轉變成下一代的「酸民」。
後來,「八卦版」因為天時地利,一躍而升成為 PTT 的最熱門看板,這群「酸民」開始在每天晚上用 KKMAN 或 PCMAN 等瀏覽器,群聚在這個什麼都討論的八卦版。版上一篇又一篇的素人經驗分享和評論,逐漸成為 PTT 使用者日常接收的資訊。
同時,隨著外在政經環境的變化,已在這個基地因為日常互動而形成「集體意識」的酸民,看見政商權貴將年輕人批評為「草莓族」時,就隨即創造出「慣老闆」一詞,反擊社會上的主流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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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隨著 2008 年上台的國民黨的執政作為不僅不得人心,甚至踩過許多年輕人的底線,而激起一波又一波的社會運動,在這個基礎上,「酸民」和社運團體們以不太制度化的方式,站在同一陣線,成為「公民」。
  • 【所以,PTT 算是「新媒體」嗎?】
上面這段描述 PTT 這個「社交平台」,一開始的功能是「大學生的交誼平台」,後來又增加了「主題性質的討論看板」。
這種「社交平台」的性質跟功能,明顯與我們過去認知的「媒體」(報紙、廣播與電視)差距甚遠。在 19-20 世紀大眾媒體發展的時代,「媒體」是社會的資訊「守門人」——大眾得到的資訊,是由少數的記者和編輯篩選過的。
在這本書的 250 頁如此敘述 PTT 用戶的互動方式:
除了無所不談,網友還因為在「同一個」「公共空間」互動,且對話資料會被「保存」下來,讓眾人有可能形成「集體記憶」。因此「論壇」和「聊天室」的狀況有所區別,而臉書若權限未設公開,或使用者不具名氣,也難達到類似效果。
具反抗意識的年輕人在八卦板噓爆蔡正元、失戀的女生在 Womentalk 板討拍、季後賽的時候在 NBA 板發祭品文、看到其他鄉民爆政治人物的卦就一湧而上的推爆、在國際賽事期間製作各種三熊圖 …… PTT 這個 BBS 站,說穿了就是線上的「廟口」,一群人聚在一起,帶著不同的情緒,討論著各種不同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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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這個「社交平台」聚集了一群人,讓這群人產生連結,並且在這個平台上產生互動。這跟傳統的「媒體」定義相差甚遠。
  • 【你絕對不會說下面這些「新媒體」跟 PTT 是同一種東西吧】
關於「社交平台」的討論先在此打住。
接著來談談「2016 亞洲華文新聞專業論壇」 的討論內容。
這場論壇的主講人和與談人,來自中、港、台、馬來西亞四地,若先不算獨立記者,這些人所屬的組織為:
端傳媒、香港獨立媒體網、當今大馬、財新傳媒、報導者、風傳媒、新頭殼、焦點事件、關鍵評論網、聯合報
這些組織的運作方式,應該非常符合傳統的「媒體」定義吧?——由少數菁英透過「採訪、編輯、邀稿、寫作、製作圖表、製作影音」等方式,提供資訊給讀者
用比較潮的方式來說,就是 PGC (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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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dia、媒介、中介、媒體、社交平台、新媒體,搞得我好亂啊】
英文的 Media 原意是「媒介」或「中介」,但現在一般中文語境中的「媒體」,經常直接等同於「內容」或「內容提供者」,如報紙、廣播或電視,以及昨天參與論壇的那 10 個網路媒體。
但在網路科技出現之後,Media(媒介)的另一個表現形式「平台」在技術上進化了,例如能讓平台使用者產生更多的「橫向連結」,因此被更多人使用。
「平台」,不一定主動「提供內容」,它的功能是讓使用者「橫向連結」,而且有大量人群「日常性的聚集」並且發生「互動」。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則是「互動」的其中一種形式。也因此,如果只從「內容來源」到底是 PGC 還是 UGC 去區分「新媒體」的種類,並無法觸及不同新媒體之間的根本差異。
所以,我們可以大略將 Media(媒介)一詞,分成兩類:「內容提供者」和「平台」。
  • 【PTT 跟 Facebook 都是「社交平台」】
釐清「內容提供者」和「平台」兩者之間的差異之後,接著再從「平台」的概念來看 PTT 跟臉書的相似與相異之處。
平台:是使用者可以在「同一個公共空間」,發生「互動」,並形成「集體記憶」。
因此,平台的界線是需要被釐清的。PTT 的邊界就是「擁有 PTT 帳號的人」(暫時排除後來透過網頁版看 PTT 的人),這群人便在同一個公共空間,發生互動,並形成集體記憶。
要將 PTT 和臉書做比較的話:
整個 PTT 站台 v.s. 整個臉書平台。
PTT 的主題看板 v.s. 臉書粉絲頁、多人追蹤的個人帳號。
PTT 的個人看板 v.s. 臉書個人帳號。
在 PTT 噓政治文 v.s. 在政治人物粉絲頁嗆聲。
在 PTT 轉貼新聞 v.s. 在個人臉書帳號轉貼新聞。
在俗稱「臉書同溫層」內的人們,也會形成一種集體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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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關心社會議題的族群,會在同一時間點於臉書這個「社交平台」上討論同一件事。
在「社交平台」上的重點,是人們的連結與互動。若是從內容的角度來看,這兩個「社交平台」上的內容都是 UGC (User Generated Content)。
而社交平台的「經營者」,主要工作自然也不是「提供內容」,而是「開發讓使用者互動的功能」。例如,《婉君你好嗎?》提到,當時的 PTT 站長杜奕瑾聽到朋友的建議,因此仿照友站巴哈姆特的「推薦」功能,在 PTT 上開發出了「推文」功能,接下來,這個新功能如何被使用,就是用戶的事了。
  • 【技術爆炸,這個時代的「內容提供者」最需要的是想像力】
「新媒體」這個概念之所以會模糊,當然跟網路技術的發展有關。那麼,反過來說,「網路技術」當然是現今「內容提供者」和「社交平台」的重要元素。
技術這件事,對於想走 PGC 路線的內容提供者來說:
我非常認同《端傳媒》執行主編張潔平所說的,應該要針對不同的內容,採用最適合的表達方式,例如:事件年表,就用 infographics;現場的部分盡量用影片;人的描寫,則用文字。
簡言之,就是要「用盡技術帶來的可能性」
如果不算腦袋的知識跟想法,以前的文字記者,可能只需要會寫字(沒錯,就是寫字),但現在許多記者不只要拍照、錄影、紛紛開始學習 infographics 甚至 coding ,未來還有 VR 呢。
新技術固然又潮又吸引人、學習新技術能夠提升競爭力也值得鼓勵,但,不應該是看到什麼新的技術就要卯起來學呀——大家一頭熱的學習 infographics 技術,真的是因為自己心中已經有許多想做、而且必須透過這種技術才能呈現的內容嗎?
我很懷疑,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了?如果是一個已經決定想做社會新聞的年輕人,學習「攝影」的需求應該大於 infographics 吧?
圖片來源:Stefan Leijon CC Licensed
這個問題,在提供內容的「個人」上成立,同樣的,在提供內容的「組織」上也成立。對於組織,來說,這個問題就會從「這份內容需要什麼技術」變成「這個組織需要什麼技術人才」。
在此,還要提到另一個因素——網路技術降低了人們成為「內容提供者」的門檻。
我可以自己製作內容,我不用受到傳統組織的分工模式、工作流程的束縛,在如此自由自在的狀態下,當然是先看我想做什麼內容,再來想這種內容需要什麼技術呀。
也因此,傳統「內容提供者」組織的分工模式:文字記者、攝影記者、主播、政論節目主持人、編輯、主筆…… 對於這些新出現的「內容提供者」組織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了。
圖片來源:正晶限時批截圖
不然,《端傳媒》怎麼會做出 RAP 這種內容形式,《臺灣吧》怎麼會做出「動畫」臺灣史,「國師」唐立淇怎麼會開始直播自己吃晚餐,《報導者》又怎麼會做出 NewsGame 急診人生
所以,這個組織、這個專題、這篇報導到底需要什麼技術人才?當然是視「內容」而定。也許是 RAP 歌手,也許是爵士鼓手,也許是詩人,也許是二胡手,也許是腹語師,也許是現在還不存在的角色。
這個時代,想要成為「內容提供者」的人,除了熱情跟意志,更需要的是想像力。
  • 【網路技術的本質與社交平台無異:「橫向連結」】
「社交平台」的概念應該大於「內容提供者」,因為,如前所述,UGC 即是「社交」和「互動」的一種方式,所以要討論「網路技術」如何影響「社交平台」,就是一個更大的問題了。
網際網路的英文是 Internet,在中國稱為「互聯網」,這顯示網路技術的核心概念之一,就是前面在討論「社交平台」時提到的「橫向連結」。
在網路技術出現之前,人類當然會「社交」、有「互動」、也有「橫向連結」,只是網路技術加強且加速了這件事。
PTT 的丟水球功能讓當時在真實生活中互不相識的兩人,可以開始聊天;
深藍論壇讓物理不及格的學生,可以找到神人救援;
Mobile 01 讓正要買新手機的人,可以找到產品使用者提供的開箱文;
臉書的開心農場讓閒閒沒事的人,可以到朋友的農場拔個蘿蔔;
歡歌 App 讓愛唱歌的人,可以找到更多聽眾;
Uber 讓想自己開車賺錢的人,可以找到乘客;
Dcard 讓單身多年的阿宅,可以在午夜 12 點的時候得到一個希望。
當然,在任意門被發明之前,能夠被網路技術「橫向連結」的,還是只有數位訊號。
順帶一提,Dcard 現在的模式,其實很像《婉君你好嗎?》介紹的 PTT 歷史,從「交誼」功能開始,聚集了一定數量的用戶後,「主題性質的討論看板」就跟著出現了,UGC 當然也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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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的新媒體,當然不會只是「內容提供者」,或只是「社交平台」】
所以,想要做「新媒體」的人,可能得先釐清你想做的是「內容提供者」還是「社交平台」。
要做「內容提供者」,首要任務當然是思考「要做什麼內容」,再決定要使用哪些技術,不要被既定的「職稱」、「分工模式」或「產製流程」限制住了。
要做「社交平台」,目標就是想辦法把用戶聚集到這,然後讓他們快樂的互動。PTT 和 Dcard 剛起家時,都是為「大學生」提供「交誼」功能;Mobile01 則是讓 3C 宅可以開箱炫耀、或讓消費者搜尋產品評價。總而言之,就是找到 TA,然後找到 TA 的資訊互動需求。
當然,這篇文章提到的「內容提供者」跟「社交平台」這兩個概念不是互斥的,很多「新媒體」同時是「內容提供者」,也是「社交平台」。
最後,用《沃草》這個例子作結:
直觀來看,《沃草》應該是個「內容提供者」(PGC),他們平常提供國會直播、國會新聞、也在選前提供立委在重大議題的表態紀錄。
但從「社交平台」的角度來看,沃草經營的臉書社團「沃草國會無雙搖滾區」,就是為「對國會有高度興趣的人」(TA),提供討論平台(同時產生 UGC),或讓他們可以在這找到更懂議事規則的人,為他們解惑(例如黃國昌在 4/29 因為立法院宣布「休息」而爆氣一事)。
預祝各位新媒體人:能在「內容提供者」與「社交平台」這兩個路線中找出自己的路,在 PGC 和 UGC 之間的比例找到平衡,找到聚集用戶以及使其互動的誘因,最重要的,當然還是找到營利模式啦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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