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轉載:管線排的不算廢棄物 檢氣炸

「管線排的不算廢棄物」檢氣炸

 
 
 
日月光K7廠遭高市環保局查獲違規排放廢水到後勁溪,管線排出大量泡沫。資料照片
日月光案排放廢污水逆轉無罪,檢方相當不滿。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說:「日月光排放的就是強酸重金屬廢棄物,只因用水管排放,就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誰能接受?」

有《廢清法》判例

檢方表示,最高法院曾在二○一○年一份判決中指出,只要是業者「不能、不再、不願」使用的廢棄物,就適用《廢棄物清理法》,長興化工路竹廠在二○○○年時,曾委託廠商用油罐車將強鹼重金屬廢液載去偷倒,之後也被高雄高分院用《廢棄物清理法》判有罪。
對於昨法官用環保署九年前的函釋,認為日月光從管線排放廢水,適用《水污法》,屬水土保持科管轄;若用桶子或槽車運送的廢水,屬《廢棄物清理法》,歸廢棄物管理科查核,檢方抨擊,「這種分類粗糙無法律基礎,只是方便行政機關業務劃分管理,不代表法律審判也得受此拘束,從管線排的廢水就不算廢棄物,不是很莫名其妙嗎?」
環保律師詹順貴則認同昨天判決見解,他說:「《水污法》和《廢清法》各有其處罰樣態,若所有廢液都可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也不需要《水污法》了。」實務上也常見電鍍廠偷排廢水,被以《水污法》判刑的案例。記者郭芷余 

排放廢污水判例

◎2007/05
長興化工路竹廠外包商將廢液傾倒在高屏飲用水區,造成大量死魚,10萬戶停水6天
刑度:高雄高分院依《廢棄物清理法》任意棄置廢棄物等罪,判長興化工協理3年
◎2004/09
運泰公司任意傾倒重金屬強酸廢液至高屏飲用水區
刑度:高雄高分院依《刑法》流放毒物罪,判股東2年
◎2001/08
錸廣電鍍廠將含有超標鋅、鎳的廢水偷偷排放到附近水溝
刑度:高雄高分院依《水污法》未經許可排放廢水罪,判負責人6月
資料來源: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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