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 星期五

轉載:身為總統候選人,就有義務交代個人的感情和性傾向?

身為總統候選人,就有義務交代個人的感情和性傾向?


文:V太太
「你是一個同性戀嗎?」
我這輩子,還沒有問過任何人這個問題。並不是我不好奇,跟所有的人一樣,我也曾經、偶爾會揣測身邊的友人或是名人的性向,甚至也曾和姊妹好友們碎嘴八卦過個幾句;也不是因為我害羞膽怯,至少自從我陸續結交同志友人後我就被訓練得滿葷腥不忌的。
若真要說的話,我猜大概是因為我一直記得我生命中第一個gay對我出櫃時,他聲調裡隱隱的緊張、在那之前他曾經受過的種種磨難,以及他出櫃那一天,我彷彿可以感受到他交在我手上的,信任的重量。
於是我總把出櫃看做一件很神聖的事情。
那是對方的選擇,不是責任;那是對我的信任,不是義務;那是我的榮耀,不是我的權力。於是這成為我對自己的小小要求之一,我不勉強他人出櫃, 不論對象是誰,是我的親人也好,是總統或總統候選人也罷。 

當然,當對象是公眾人物的時候,事情可能稍微複雜點。

在同志還被高度汙名化的年代裡,逼人出櫃不僅沒禮貌,更可能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因為迎接公開出櫃的同志們的,往往是許多的歧視、排擠、抹黑與傷害。遭家人背棄、遭社群驅逐、丟工作都是常見的後果,運氣更不好的還有可能丟了性命。很多時候,一個人甚至也不需要真的出櫃,只要有「同性戀」的嫌疑,上述那些恐怖的事情就有可能發生。
活過了那樣黑暗的時代,好不容易,社會對同志的觀感逐漸改變,許多人不再將同志視為疾病,同志可以受到稍微平等一些的待遇,異性戀者終於在私領域裡有機會認識「真正的」同性戀,在公領域裡,也得以目睹越來越多公眾人物勇敢出櫃,以自己的生命作為範例。
我總是敬佩這些人的勇氣和無私,為了群體的權益,他們願意用自己的生命當作教材,並把自己最隱私的一面暴露在許多不相關的人面前。
另一方面我也發現,有些人似乎錯把這些勇敢當成了「義務」,把這些現身當成了「責任」,彷彿作為公眾人物,對方就有和我們交代性向的必要。
確實,公眾人物的出櫃往往可以產生正面的影響,不僅幫助異性戀們認識同志社群,也賦予同志社群內部支持,讓每一個可能感到孤獨的同志們知道:「你不是一個人」。然而,當我們回顧同志社群的壓迫史、當我們明白出櫃對於一個人來說可能是怎樣巨大的挑戰、當我們清楚知道恐同勢力至今仍然強壯時,我們如何有資格強迫任何一個同志上刀山下油鍋、用他們的屍體做自己的倡議?
每一個出櫃的勇氣都應該被讚揚,但每一個不出櫃的遲疑與等候,也應該被尊重。
聊起這件事情是因為,最近選舉又要到了,而身為候選人之一的蔡英文女士因為單身,她的性向又再次在對手陣營中引起細細私語;有人認為,身為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有義務交代她個人的感情狀態和性傾向。
但為什麼呢?
性向難道會影響一個人的施政能力嗎?又或者,蔡英文的性向會影響你投票給她的意願嗎?這其中隱含的,難道不是對同志身分以及未婚年長女性的負面觀感?難道不是試圖用一個人的性少數身分以及社會上仍然存在的偏見,達到在政治上打擊對手的目的?
有論者說,他們在意的不是「性向」本身,而是隱瞞,因為總統不同於國王,不應該有隱私,不論是在健康、感情或是社交面向。但這些評論者卻不是對所有的「隱私」都抱持著相同的態度的,例如,照這個說法,我們是不是該要求馬英九每天都要向我們報告他的排便是否順利呢(健康議題)?我們是否該要求異性戀候選人公布自己和異性戀伴侶每週行房的次數呢(這是感情和健康議題)?我們是否質疑,總統候選人每一個小時候的玩伴,現在是否都還有聯絡呢(社交議題)?
換成上述任何一個問題,我們都會覺得荒謬,但不知道為什麼,一遇到性傾向問題,總有不少人覺得理所當然,彷彿作為同志仍然是一種必須「報備」的疾病,彷彿身為同志就應該接受這樣的脅迫,鉅細靡遺的敞開自己。
對於代表自己的政治人物,我們必須要求很多的透明與坦白,例如他們的財產、決策機制和政治意識形態,因為這些面向對國家的良好運作與法治至關重要,但是性傾向並不屬於上述的面向之一,至少在有人能夠提出性傾向如何能夠具體的影響一個人施政能力之前,我們對政治人物的性傾向的著迷,說穿了就只是八卦的心態而已,而這樣的八卦,更何嘗不是建立在我們的社會長期對同志的獵奇與妖魔化?
批評者們對於蔡英文性向的執念,一方面來自於社會對於不婚女性的偏見-不婚是一個「問題」、不婚的女性是不良的,另一方面更是他們心裏早已認定,一個人的性向可以被當作一種評價她 / 他的工具。
另一個常見的論點是,總統的性向是「國安問題」
一方面總統不為人知的另一半可能會遭到綁架,造成國家陷入危險的處境;一方面總統的伴侶經常享有大權,若總統性向不明,則可能造成監督伴侶之困難;另一方面則是總統的同志身分可能被拿來當作敵國「威脅」我們的工具。
老實說這些論點我至今還是看不懂,導致我也不太清楚該怎麼有邏輯的回應,只能在心中產生一連串的問號。首先就算上述論點皆為真,那麼蔡英文也得等到自己真正當選、成為了總統以後才有回應的義務不是嗎?
其次,我們知道不知道這個人,會影響他 / 她被綁架的機率嗎?一來多數人不知道應該會更安全,此外特種勤務條例的規定,特種勤務維安的對象包括了總統與配偶及一等直系血親,或是「其他經總統核定之人員」。照此說來,就算我們的總統沒有法定配偶,而是有一個尚未進入法定關係的伴侶(不論異性或同性),就算我們不認識,經由總統核定,她 / 他的安全還是可以受到特勤保障的啊。
如果我們擔心的是權力的濫用,那麼我們應該檢視的,是總統的誠信,我們應該仰賴的,則是更好的整體監督機制,而不是假設只有伴侶才有可能涉入這樣的情況。畢竟倘若選到了一個濫權的總統,誰知道可以從中獲利奪權的,會不會是總統小時候隔壁的玩伴呢?
至於總統的性向可能成為威脅與勒索的工具這點,不就是這些「強迫他人出櫃者」們正在做的事情嗎?這個勒索可以成真,不正是源於我們對於同志的不寬容?而這個不寬容,不正是拜他們這樣的刺探和抹黑所賜?這個因為「我們可能會用這個理由抹黑你」,所以「你應該要公開讓我們名正言順的抹黑」的邏輯,我始終都無法理解。
其實同樣的招數邏輯也不只被用在蔡英文身上,現任總統馬英九也經常被質疑性傾向並被要求出櫃,其中「特殊性關係」一說的最大支持者馮光遠最常用的理由也是權力濫用和國安問題
然而,如果我們關心的重點真的是「以私害公」,重點難道不該是證明這個「公」在哪些層面上受到了影響、又是如何受影響?而這個「私」是甚麼很重要嗎?這個私可以是家人、可以是從小穿一條褲長大的朋友、可以是總統小時候被狗追而對方出面救了他一馬、也可以是對方手上有總統小時候很羞羞臉的家庭錄影帶……這裡的「私」有千百萬種可能,但不論是很計較馬英九性向的馮光遠,或是特好奇蔡英文性向的施明德,似乎都鐵了心腸認定,那個「私」非得是性關係,而且還非得是同性性關係。
馮光遠和施明德在這個議題上的有志一同並不是一個巧合。事實是,性別與性向之所以可以被拿來當做攻擊與評價他人的物件,就是因為在許多人眼中,不同的性別 / 性向之間依舊有高下好壞優劣之分。
當「同性戀是不良人種」的偏見還存在這麼多人的心中,即使施明德或馮光遠不真的說出口,只要明示暗示馬金之間的「特殊性關係」,或是以蔡英文的單身多麼「神秘」當作理由逼問她的性傾向,就可以輕易地獲得「馬 / 蔡=同性戀=爛總統」的等式。
更奸巧的是,不論等式裡的對象如何回應,都可能難以擺脫這樣的「疑雲」。
Photo Credit: Purple Sherbet Photography @Flickr CC BY 2.0
Photo Credit: Purple Sherbet Photography @Flickr CC BY 2.0
以蔡英文為例,假如蔡英文真的出櫃了,那麼偏見就可能發揮功效;假如蔡英文否認或是不予回應,她的單身身分的「不正常」(因為一個不結婚的年長女人對於我們的社會來說是如此難以接受的事情),仍可以繼續鼓勵、強化各種指稱她說謊的臆測,並繼續重複那「被出櫃」之旅。
施明德與馮光遠恰好都選擇了以性傾向議題作為挑戰他們的政敵的工具,從來不是因為他們所說的那些對於權力和國安的擔憂,而是因為這個工具太好用了!他們一方面刻意忽略社會現實和同志社群的歷史,把出櫃一事描繪得如此簡單與理所當然,一方面卻又持續操作社會對同志社群的誤解和偏見(例如,同志身分會成為他國挾持、威脅我們的工具),在汙名政敵的同時,打壓更多同志們出櫃與生存的空間。
更甚者,他們還不忘在其他時刻大聲地強調自己多麼支持同志平權,卻忘了自己前一秒才在傷害、扭曲同志的隱私以及不受威脅與歧視的權益,而這種兩面的手法,實在叫人心酸憤怒不已。
我無意抹煞任何人對於平權運動的用心和付出,但與此同時,不論是我們是鄉民、是同志電影編劇,還是人稱人權鬥士的同運工作者,不論我們有甚麼理由,別人是不是gay、出不出櫃,真的,都不干我們的事。
本文獲queerology授權刊登,原文於此
Photo Credit: 蔡英文 , Photo Credit: 洪秀柱
責任編輯:羊正鈺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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