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日 星期五

轉載:臉部燒傷過來人探望傷者會引起不安.....是這句話嚇人,還是我的樣子嚇人呢?

「臉部燒傷過來人探望傷者會引起不安」…是這句話嚇人,還是我的樣子嚇人呢?


文:張潤衡
有見及一些朋友留言表示擔心臉部受傷的過來人探訪燒傷病人,會引起傷者不安,甚至會為他們造成嚴重打擊,為傷者的情緒著想,而善意地建議我們別去探望他們。
我對於以上看法表十分憂慮,以此邏輯推論下去,我或許不能再到小兒子就讀的幼稚園接送上下課,甚至是出席家長活動了,因為我的樣子或會嚇怕學校的小孩子,是嗎?
的確同為燒傷者,我們就是清楚毀容的打擊有多大,所以才會向他們提供支援。至於他們會否有「我也將會變成這樣。」的想法,其實重點不是我們,而是一塊誠實的鏡子,鏡子的倒影已經是最清楚的事實了。
當毁容已成事實的時候,我們的工作主要是提供情緒的支援,助他們渡過這段低潮期,並且鼓勵他們重投社會維持原有的日常生活,籌款的目的就是支援他們日後接受疤痕改善治療的費用。
但這還是不夠,就算我不去支援她們了,她們現時不會受打擊了,但按「臉部受傷的過來人探訪燒傷病人,會引起傷者不安」的邏輯繼續在社會上成立的話,這幾位女孩子也只會變成另一個我而已,連去幫人也要被罵樣貌嚇壞人。
不如理性想一想,對燒傷傷者來說,「臉部受傷的過來人探訪燒傷病人,會引起傷者不安」這句話嚇人,還是我的樣子嚇人呢?
除此之外,我想再次簡介一次我們心理支援小組的工作,除了同路人的支援工作外,為傷者和其家屬提供專業的心理輔導和情緒支援再次我們成立小組的主要目標。
最後,我不希望這篇文章會造成罵戰,只希望大家能夠給予燒傷患者一點平等的目光。
Photo Credit: 張潤衡 facebook
Photo Credit: 張潤衡 facebook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轉載:八仙是綠營金主?名嘴發文破流言 籲藍營朋友 要有義氣

八仙是綠營金主?名嘴發文破流言 籲藍營朋友「要有義氣」

2015/07/02 12:01:00 友善列印友善列印
   
商人藍、綠通吃才是正解!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通訊軟體、網路近日瘋傳,稱「八仙樂園(萬海集團)是民進黨大金主」所以綠營在塵爆意外中噤聲,不敢開罵,民進黨已付諸行動,請律師提告。而名嘴鍾年晃今(2)日則在臉書PO文,附上去年的新聞資料戳破該流言,指萬海少東曾在九合一大選前替連勝文站台。
 
▲合成圖/右,翻攝自段宜康臉書;左,翻攝自鍾年晃臉書
鍾年晃表示,萬海少東都曾公開替連勝文站台了,現在八仙樂園出事,卻有人把整個萬海集團往綠營推,實在太過分;他呼籲藍營朋友們,「做人要講點義氣」,還說政黨可以競爭,但是不能沒有人性!
文章也獲得不少網友按讚支持,並留言「利益取向的政黨不意外」、「不意外,干錯萬錯都是民進黨錯」、「狗黨邪惡本質」;更有人酸,「人一藍,就腦殘」、「連公子的黃金切割術果然是黨傳的」、「勝文是DPP外圍組織!! (咦?)」;也有人緩頰,「商人哪個不是藍綠通吃?只是緊要關頭之下,還是選擇對自己有利or交情極好的人來相挺!藍營的朋友,除了講義氣外,還要有點政治sense。」
鍾年晃臉書
▲圖/翻攝自鍾年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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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十七歲詐騙車手年賺一千萬的感想

南方朔:十七歲詐騙車手年賺一千萬的感想

一個國中畢業的十七才小孩,靠詐騙而可年收入一千萬,這是甚麼世界?

字級:

 
 
一名六十一歲的黃姓婦人,曾任外商電子公司高級專員,剛從基金會執行長退休。她被電話詐騙,卄六日在交錢九十萬之時,警察將三名車手逮捕。後來發現到,主要的車手阿森才十七歲,國中畢業後聽說詐騙好賺,遂從台中北上,加入詐騙集團,到現在才一年多,但已賺得超過千萬。他每次詐騙成功,都會開慶功宴。在大學生月入才兩三萬的這個時刻,他靠詐騙卻可年入千萬,詐騙這個行業真是好賺!
  
研究犯罪行為的,都把犯罪看成是犯罪者個人的即興行為,無論偷搶打殺都是臨時起意的犯行;到了近代,由於組織性犯罪興起,警方才注意到販毒走私等犯行。但華人地區對於古老的騙,卻始終未嘗付出必要的注意,因此遂使得詐騙這種行為一直發展,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的超利潤行業,而詐騙這個行業在台灣最是一枝獨秀。它不但在台灣本地蓬勃發展,甚至可以技術出口到中國大陸、香港、菲律賓、越南等國。台灣已成了「騙子大國」!
  
華人社會的騙乃是個古老的行業,它之所以成為一個行業,乃是和華人的「騙子文化」有關。華人社會自古即有騙子,但華人文化對騙子的論說,都是著重在強調受害者的笨和貪,以及騙子的鬼靈精怪。因此被騙是活該倒楣,騙子之所以行騙成功,乃是他們懂得人性弱點,所以得逞其枝。聰明靈巧的人騙笨的人,在華人文化裡已變相的被肯定、被接受。因此在華人文化裡,騙子是受到了鼓勵,而且法律上騙子受到的懲罰也比較輕。古書的騙子故事,許多騙子被官府抓到,縣官都是打上幾棍而已,這種懲罰只是很輕的皮肉刑。當然使得古代騙子相當猖獗。
  
因此古代華人社會的騙子極多,古代商業紀律不嚴格,市井的買賣地點統稱「江湖」,在江湖上賣假葯的,用劣質品混冒的極多,這都是騙的基本型,至於其他種種訛詐更是千變萬化。騙成了一門生意,騙也成了一種行業。偽劣商品的混冒就是一種騙,至於電話詐騙則是騙這種行業的進化版。一個車手一年可賺一千萬,其他更大咖的騙子必定賺得更多,台灣騙子這個行業,它的規模必然極大。我真的相信,騙子這個行業,一年的營業額,當有數十百億。小車手都可年賺千萬,它整個行業可想而知!
  
最近台灣的中研院副院長劉翠溶被騙約兩千萬,另外還有金融機構退休幹部被騙幾百萬;以及知名藝人被騙幾百萬,騙子的事情因為這些高級知識分子及名人被騙,再度受到大家關注,而十七才小車手被捕,他透露一年居然可賺千萬,真是讓人歎為觀止。一個國中畢業的十七才小孩,靠詐騙而可年收入一千萬,這是甚麼世界?台灣真正成了騙子王國!台灣的治安單位,對於騙這種犯罪,難道還要那麼消極嗎?
 

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

轉載:明天過後 八仙粉塵爆炸:醫療界史無前例的災難

【明天過後】八仙粉塵爆炸: 醫療界史無前例的災難





作者:林佳緯醫師


蘋果日報懶人包

聯合報整理包


我想此時此刻,北部醫院的整外醫師、燒燙傷中心應該忙翻了。




今天大家的話題包括:和信醫院為何不收治這次八仙粉塵爆炸的傷患?明明醫院有兩位整外醫師啊?黃達夫院長回應:「時代不同了,如今台灣的大型醫院林立。既然已經有那麼多大型綜合醫院有更多的專家、更完整的急診設施,為什麼硬要規定相形之下,規模小,資源也不多的署立醫院去做做不來又做不好的事呢?」不過塗鴉牆上一面被年輕醫師們酸爆,我就懶得講了。

我覺得,這樣應對公關危機,是不及格的。趁這個機會出來呼籲開放更多專科醫院,才有可能平息醫界的批評。是說我不覺得關渡雙聖會在乎,業績應該完全不受影響;反正他們失去的,只有年輕一代醫師的認同。


醫療系統最嚴峻的挑戰


我原本以為,醫師人力不足、敷料不足,大概是最大的問題,結果被整外的學長施醫師點醒:



「以前也處理過不少燒燙傷的病人,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手頭上幾乎同時來了兩個大面積燒傷患者, 一個95%一個85%.

95%燒傷的那個, 跟他奮戰了兩個月後, 還是宣告不治.
85%的那個, 3個多月後重建完成, 四肢都獲得保留沒有截肢, 只剩1-2%的小範圍未癒合傷口. 因為重返社會困難, 所以暫時沒有出院, 繼續住在燒傷中心接受復健. 他全身都是植皮及燒傷癒合後傷疤, 硬梆梆的幾乎沒有一個關節可以活動.

有一天經過復健室, 看到他正在復健, 揮手跟他打招呼, 他在復健師協助下, 僵硬的碎步"走"到我身前, 木然對我說:"醫師, 你把我救回來, 以後我該怎麼辦??"

我看著他, 完全說不出話來, 治癒病患的自滿自得心情, 霎時消失的無影無蹤. 因為我忽然意識到, 全身僵硬的他, 這下子連自殺的能力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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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認為, 燒燙湯病患的治療, 除了前幾天的急性期以外, 醫師的角色不過是出一張嘴而已, 不足一提, 清創植皮傷口照護, 這也不過是整外醫師的基本功.

真正的功臣, 是治療期間辛苦換藥的護理人員, 還有之後的復健師以及社工. 一個大面積燒傷病人的換藥, 一次就需要3-5個燒傷中心護士, 每次費時至少30分鐘到一個鐘頭以上, 天天如此, 要好幾個禮拜!! 如果護士稍微沒有經驗, 換一個病人的藥, 花上兩個鐘頭也是有可能. 大家自己算一下, 如果同時來了5個這樣的病人, 需要多少護理人力?

一個有經驗的燒傷護理團隊, 可以快速有效率的幫病人換好藥, 大幅減低治療期間的痛苦, 另一方面也是增加病患活下去的動力. 有經驗的燒傷護理團隊養成不易,但是她們的技術經驗, 因為難以量化難以考核, 在醫院裡總是不被珍視珍惜. 正常情況下, 大面積燒燙傷病患畢竟是很少數, 因此, 在一個凡事以績效為考量的制度, "備而不用"的資材人員, 常常就是因為沒有"績效"而被棄如敝屣. 因為平常病人不多, 燒傷中心的護士常常就是被醫院在各個單位間調來調去, 不被重視自然士氣低落, 久了就離職.

問題是, 怎麼可以一切都以績效來衡量價值? 你開車1年沒用到安全氣囊, 會因為"氣囊沒有績效"而把氣囊拆了嗎? 你會用績效來衡量消防隊的價值嗎? 偏偏我們的政府/公司/醫院,整天在做這種事.

關於八仙傷患的處理, 現在的討論多半還是集中在醫院/急診/醫師, 很少觸及早就已經超額負載的護理人員, 如何一個人當五個人用, 來處理這額外增加的負擔? 很多醫院急診室因為病患過多, 發出訊息要求別再送病人過來. 其實我是期待我們的護理人員, 有一天可以發出聲音說 "我們早就超載, 別再叫我們加班了"」


超載了,然後呢?


你可以看到醫院召回休假護理人員上班的消息,還待在大醫院的整外醫師人力不足、連一般外科醫師也幫忙手術,可是這些人平常已經唉唉叫說超時過勞了耶?

家屬又怎麼想?

『「拜託各位幫幫忙,我已經失去一個女兒了,幫我兒子找到病房!」八仙塵暴意外第一個不幸傷重死亡的李珮筠(20歲),12歲的弟弟90%重度灼傷仍在新北市國泰醫院急救中,性命垂危,但該院沒有燒燙傷中心,家屬想轉院卻求助無門,李母下午出面聲淚俱下說,女兒因轉院延誤救醫送命,她帶弟弟去八仙玩發生不幸,清醒時仍一直掛念弟弟的安危,「請大家幫幫我,讓我的兒子度過危險!」』(蘋果日報報導)

但是一發生燒傷的時候,你知道死亡率多高嗎?根據Modified Baux score( J Trauma. 2010 Mar;68(3):690-7)的公式估算:(出處)

Modified Baux score  = TBSA %  +  age  +  17 x (0 or 1)

TBSA就是燒燙傷面積,0 or 1指的是有沒有插管,如果90%、20歲、有插管,算起來Baux score 127,對照下圖(出處),幾乎可以說,能活下來的機會很渺茫,不到20%。即使家屬絕對不這麼想。





你想,如果拿不到理賠(請參閱:管仁健 八仙樂園遭火吻者會得到該有的理賠嗎?),家屬會找誰討公道?就算八仙粉塵爆炸的家屬不告你,因為排擠效應、可能因此延遲手術的癌症病人,怎麼辦?可不可能告醫師?


洪水過後,就是嚴冬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這部片:明天過後(The day after tomorrow)?全球氣候暖化後,第一波襲擊世界的是超級風暴與大洪水,接下來是氣溫驟降,將一切冰封。

這次八仙粉塵爆炸事件造成的大量燒燙傷病患,基本上已經屬於災難等級,原本就已經負荷過重的醫療系統,還能撐多久?(請參閱: 當下一場災難來臨,傷患只能坐以待斃?)

現在醫師們、護理師們死命撐著,但燒燙傷是長期抗戰,嚴重者的住院期間都是用「月」來計算,即使健保署承諾「塵爆傷患醫療自費項目 健保署專案墊付」,相信我,絕對是挖東牆補西牆,要不稀釋點值,要不事後核刪,健保署永遠不會賠到錢,這段時間大家雖然不到作白工,但也相去不遠。

如果你是整外醫師,忙了一個月發現要寫申覆核刪,還被法院通知被告,你會怎麼做?如果你是燒傷中心護理師,銷假上班一個月後,長官繼續告訴妳人力不足還要加班,等到加班時數多到爆告訴妳沒辦法放假,妳能撐幾個月?真的,離職容易多了。

人性遇上災難,你會看到可貴情操,也會看到醜陋的部份將一切推向寒冬。我希望我的擔心是錯的。



延伸閱讀:

新聞「高雄長庚部長郭耀仁A健保 遭院方免職」之我感

醫療系統崩潰的系統動力學

轉載:濫權起訴 北檢蔡碧玉剛上任 北院吳水木率眾打臉

濫權起訴 
北檢蔡碧玉剛上任
 北院吳水木率眾打臉


 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今年五月七日,才剛剛接掌台北地檢署,結果,六月十八日,台北地方法院三位合議庭法官就聯手打臉她,做出裁定,將台北地檢署起訴的社會矚目之重大案件,判定「公訴駁回」,也就是起訴的證據,根本未達「嫌疑」標準。

 
 在此之前,台北地院還先對檢方發出通知,要求「補正」加強被告不法犯罪之證據,未料,檢方還是虛應故事,根本沒有提出具體有力之犯罪證據,因此台北地院遂以「104年度金訴字第15號」做出非常罕見的「公訴駁回」之裁定!
 這種難得一見的「公訴駁回」之裁定,對檢方而言,是非常大的「打臉」。等同於「完全否定」專門負責「提起公訴」的檢察官之辦案能力;即當時起訴的檢察官,他的「公訴」辦案能力根本是不及格,就是一般百姓最為詬病的「濫權起訴」,嚴重有辱國家賦予之「公訴代表」的身分,換句現在流行語,該紙裁定等於:檢察官的「濫權辦案」獲得法官正式發給「認證」。

證據不足 恣意起訴 院方駁回 保障人權
 六月十八日被台北地院裁定公訴駁回的案子,是今年四月十五日才由台北地檢署追加起訴的兩名被告,以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罪,要求併案審理陳登廷、林偉立二人。
 該案原是轟動一時的「人間衛視」前主持人「逸飛」陳逸杰、湯小玲夫妻與弟弟陳登廷3人,於去年遭21名投資人指控以投資「電子垃圾回收」名義,違法吸金6100萬元;台北地檢署於今年1月起訴陳逸杰、陳登廷3人後,日前又有2名被害民眾出面指控陳登廷與其友人林偉立,共同詐騙吸金300萬,於是,台北地檢署就再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罪嫌,追加起訴陳登廷、林偉立兩人,並要求併案審理。
 台北地院受理該併案被告之後,經檢視相關證據,發現根本沒有足以認定達「有無罪審判」之基本門檻,遂於今年5月20日裁定檢察官應於本院「裁定送達後貳拾日內,補正被告林偉立犯罪的證據並指出證明的方法」,檢方收到「濫權起訴」之通知之後,雖於6月15日以104年補正字第1號補充證據及理由;但其主要說明仍在於被告陳登廷涉案的證據,對被告林偉立何以涉嫌違反銀行法犯行,只說他有「共同犯意」,其他隻字未提,完全沒有任何補強的證據。
 負責承審該案的台北地院法官黃俊明、謝昀璉、林孟皇三人,看到檢方這種辦案態度,顯然只有搖頭的份,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後,決定啟動刑事訴訟法161條第二項:「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察官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可能時,應以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得以裁定駁回起訴。」
 該裁定書還曉諭了兩個重點:
 第一,法院有保障人權的基本責任與義務:
 該裁定書載明:法院依規定所為的起訴審查程序,旨在促使檢察官基於當事人地位以及起訴法定原則,負證明被告犯罪嫌疑存在的義務,並防止檢察官濫行起訴,以保障被告的人權(立法理由參照)。這與在確認檢察官舉證被告犯罪嫌疑已達起訴門檻後,經由嚴格的證據證明程序,從實體上判斷國家對於被告刑罰權有無的審判程序,顯然不同。
 該條文會有「修法」的起因,是因為依照過往的司法實務經驗,檢察官經常「偷懶」或「濫訴」,隨便傳喚一兩個人,草率調查一下,就將全案起訴,就將案子全都丟給法官去收尾;而立憲主義的現代民主法治國家既然在「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絕對腐化」理念下,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分設法官、檢察官行使起訴、審判權限,並讓彼此監督、制衡,用以確保人權,則法官在面對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有責任「強化」他們的舉證能力,其中最好的方法就是針對濫訴與偷懶的案子,要求檢察官補正,不補正或補正後仍未達起訴門檻,就駁回起訴,用實際案例來「強化」檢察官行使權力,最有效且最有意義。
 因之,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審查檢察官起訴、追加或移送併辦意旨及全案卷證資料,依客觀論理與經驗法則,從形式上審查,即可判斷被告顯無成立犯罪可能者,在法院裁定命檢察官補正「被告犯罪的證據並指出證明的方法」後,如檢察官逾期未補正或補正的證據、指出的證明方法,仍認為被告顯無成立犯罪可能者,即應以裁定駁回起訴。

檢方補正 應達門檻 並非亂補 就能起訴
 亦即,檢察官依法補正的證據資料,應讓法院達到「被告有成立犯罪的可能」的心證程度,始符本條文的規範意旨,尚不能因檢察官曾依法院裁定予以補正,即謂檢察官已盡其舉證責任並達到起訴門檻,而足以進入實體上判斷國家對於被告刑罰權有無的審判程序。
 第二,案例不多,但是各地都有:
 在我國司法實務的類似案例中,雖然有檢察官依法院裁定提出書狀說明或補正證據資料,因仍被認定未實質的舉證補正資料,而遭地方法院裁定「公訴駁回」後所提起的抗告中,各上級法院予以裁定「抗告駁回」而告確定者,也所在多有(如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抗字第1093號、98年度抗字第999號、98年度抗字第241號、97年度抗字第340號及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2年度抗字第258號與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9年度抗字第26號、97年度抗字第193號、94年度抗字第267號暨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1年度抗字第74號等裁定),更可彰顯司法權保障人權並貫徹權力分立的憲政精神。

台灣高院 惺惺相惜
   檢方濫訴 沒有關係


 台北地院在下裁定前,顯然做了功課,「上網」查出各地確實也都有案例(公訴駁回),雖然案例不多,但也是各地都有。
 不過,這些案例之中,最為奇特的竟然是,「公訴駁回」裁定判定成立,即檢方抗告不成的,分別是「台中高分院」、「台南高分院」、「高雄高分院」、「花蓮高分院」管轄的地方法院,但,就是沒有「台灣高等法院」管轄的地方法院。
 熟悉實務運作的法界人士笑說,因為台灣高等法院的「辦案水準」很不整齊,檢方提出抗告,如果分給平常辦案就是「不嚴謹」的法官,多會「惺惺相惜」體諒檢方的濫訴或迷糊,認為「既然」已經起訴了,檢察長也都蓋章公告,那就應該給檢察官面子,寧可法官多委曲犧牲一下,隨便開個庭之後,判決無罪,也不要這樣「打臉」檢察官。
 所以,才會有這種現象。

 
-全文刊載於法治時報165期,104/7/1出刊-

轉載:主動救難的超級公民

蘋論:主動救難的超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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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社會和威權體制的差異,從災變的處理也可以看出端倪。
以前台灣發生天災,民眾基本上等待政府救援,政府調動軍隊來幫忙救災,民眾沒有自動自發救災動機。那時,政府是家父長,一切靠爸爸。
在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的時代,民眾受到數十年的嚴格管制,沒有政府的命令,沒人敢動。看到有人傷亡也多見死不救,害怕給自己惹來麻煩。制約反應的源頭必須有個命令,沒這命令,大家一動不如一靜。
最強動新聞看這裡

威權時代缺少互信

威權時代,路見有人倒地絕不能任意前往救難,因為救人反被賴成加害人而惹禍上身的例子很多。那是個人人不信任人人的時代。白色恐怖鼓勵密告的制度摧毀了人與人的信賴,對災難也沒有動機糾合大眾主動救援,一方面糾結群眾集會是政治大忌;二方面那時也沒有動員群眾的工具像臉書、LINE等社群網路。民主社會一個重要的特質是公民的主動性,例如太陽花運動和八仙塵爆民眾的主動救援,著實讓人感動。
兩種社會還有一項明顯的差別,民主社會出現人為災害時,民眾和媒體的反應是罵政府,例如反應遲鈍、危機管理太差、無能昏瞶等;威權國家發生災害,媒體的反應是歌頌政府救災迅速有效,感謝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解放軍的努力救災云云。天不生某某總書記,萬古如長夜。沒有人敢批評政府的某些缺失導致災難的發生,也不准報導現場狀況。媒體不但要歌功頌德,還要隱瞞災情,像是報導的死亡人數不得超過20人等。明明是人為因素,一定要宣傳成自然災害。1958到1961年的中國大饑荒死亡3000萬人,分明是毛澤東的錯誤政策所造成,政府卻說成是「3年自然災害」,有人敢說出事實真相嗎?當然沒有。 

民主社會人性善良

八仙塵爆全台灣社會的主動救援,說明了我們的社會充滿健康的活力和巨大的正向能量,正是這股力量把台灣拉往向上、共善的境界;而這些都與民主開放有關。民主社會的公民文化強調主動積極的介入社會活動,為不正義的事發聲,並且過有尊嚴的生活。公民有尊嚴,就會自愛,人性善良的部分就會自動出現。台灣良善的民主體制創造出人們自動自發的救難動機,是大家犧牲效能尋求尊嚴生活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