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 星期五

轉載:像極了愛情 爆紅!這其實是很高等的寫作技巧 ?

「像極了愛情」爆紅!這其實是很高等的寫作技巧?

知名導演蘇文聖(蘇三毛)在網路上分享一張「教你如何寫詩」的圖文,意外掀起一波寫詩風潮,許多公部門、縣市首長等粉專都相繼跟風,在文末加上「像極了愛情」發揮創意。 (來源:FaceBook@蘇三毛)
撰文者:傅瑞德
網民肥皂箱 2020.07.30  50,587
摘要
近日社群上引爆了一股「像極了愛情」風潮,源於一張教大家如何寫詩的3步驟圖文,一為隨意寫一段話,二是最後加上「像極了愛情」,三是完成,意外掀起流行,各大臉書粉專皆跟風創作。作者對此分析「像極了愛情」的結構與寫法,當中藏有什麼樣的技巧?
編按:知名作家朱宥勳也在臉書上提到,「像極了愛情」是個好玩的梗,它利用了文學上的「巧勁」:只要你把兩件無關的東西並置,人的腦袋自動就會去補強其中關聯。而且兩者越無關,拉出來的想像空間就越遼闊。「像極了愛情」這類玩法,其實可以是一個很棒的現代詩教案。
這兩天在網路上流傳的這個遊戲,其實是個不錯的寫作和心理實驗;如果你跟我一樣試著做了,也覺得有點道理,那麼你可能也被操控了。
簡單的說,就如同圖中寫的步驟:
1.隨意寫一段話;
2.最後加上「像極了愛情」;
3.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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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同樣如圖說所示,不管你怎麼隨便寫,都會發現似乎都有模有樣。
(來源:FaceBook@蘇三毛)

這並不是因為這個結構讓任何寫法都合理,而是因為它所引發的反向思考動線(也就是下文中說的「回頭檢視)、以及「愛情」這件事對你來說的定義(嚴格說起來其實不是「愛情」,而是「我的愛情經歷」),影響了你的認知結果。
當你按照步驟寫完前兩句話、再寫完「像極了愛情」的時候,想必第一件事就是回頭看前兩句,然後思考「有像嗎」?而根據這個遊戲的設計,你得到的答案應該是「嗯,好像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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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你的心理受到操控,早在試著寫前兩句話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因為:
●你並不一定真的是「隨意」寫下兩句話(除非一開始就不知道遊戲規則),而可能會無意識的在自己的經驗庫中搜尋句子。
●前面為什麼設計成要「兩句話」?因為兩句話之間會有自己的邏輯,而你在回頭檢視時,其實檢視的不是字面上的「隨意」,而是這兩句話的邏輯與「愛情」之間的關係。
而既然這個邏輯(對你來說)是成立的,自己推翻它的機率就不會太高。
●如前所述,「愛情」本來就是一個定義看似清楚、但卻模糊的東西,幾乎怎麼說都可以成立(你可以試著寫「愛情就是 ___ 」,大概也是怎樣寫都對)。
但因為大多數人都不是研究愛情的心理學家,所以所謂的定義,都是在自己有限的經驗庫裡搜尋,所以找到例外的機率就更低了。
額外附贈一條:
●「像極了」在這裡是一個非常狡詐的元素。它在字面上近似「就是」,但又以「像」(=「但不一定是」)來迴避必需的成立邏輯條件。你可以試著把案例中的「像極了」改成「這就是」,看看感覺有沒有不同。
換言之,「像極了」給了第三句話一個自由心證的誤差空間;即使你覺得「好像有點勉強」,但既然只是「像」,那麼「好啦也是說得過去」。但因為加上了「極」,所以它就悄悄將「說得過去」偷渡到了「就是」的境界。
「像極了」這種寫法,除了出現在一些看似成立、但其實空洞無內涵的「文青用語」中之外,也隨之出現在一些文案上。往下講就是在看似有趣、有意義的文字中,給了一些空洞的承諾;往上講則是稍微操控了讀者的心志,讓讀者隨著遊戲規則,沉浸在自己設計的邏輯迷宮中。
不過,這確實是很高等級的寫作技巧,大家可以學學,但要記得用在好的地方。寫作就是溝通、溝通就是操控,這……像極了愛情(你說呢?)。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
※作者簡介:傅瑞德。管理、媒體、新創經營顧問;品牌再造、文案行銷、企業識別顧問;《吐納商業評論》主編;資深文案寫作者、中英譯者;資深雜誌與書籍編輯;科技產業觀察評論者;東吳大學中文系講師。
責任編輯:洪婉恬

轉載:取消文化 // 案個讚或講錯話就失業 你該警覺的職場新規則

2020.07.31 05:58

【取消文化】按個讚或講錯話就失業 你該警覺的職場新規則

文|謝樹寬
我們在社群媒體上的活動,是否該被當成決定職場發展的依據?(網路截圖:pixabay)
我們在社群媒體上的活動,是否該被當成決定職場發展的依據?(網路截圖:pixabay)
在社群網路上的發言按讚,是否構成公司決定開除你的原因?
在下班時間,在網路表達我對社會議題的看法,這是言論自由的範圍,公司應該管不著吧。
不過金融時報報導的幾個案例顯示,言論自由未必能保障你不丟飯碗。
四年前,在英國文化協會擔任設施經裡的吉賓絲(Angela Gibbins)在臉書看到了喬治小王子的照片,貼文還包含了一些不雅的文字。
吉賓絲在底下留言評論:「白色特權,他的狡猾笑容是因為他生下來就知道,他是王室貴族、有錢有權,永遠不用知道人生『任何』的艱難困苦。」
她是在家裡用私人帳號寫下這些留言,不過隔天英國《太陽報》刊登了她的留言,還連結到她工作的英國文化協會。結果引起了軒然大波。吉賓絲因為「言行不當」遭到開除。
儘管吉賓絲表明自己是反對王室的共和派,但是英國的勞工法庭最終仍裁定英國文化協會有權將她解雇。
為了維持公司的形象,雇主對員工的言論設一些限制或許無可厚非。但是理應屬於個人意見的政治議題,近來頻頻成為企業和組織用人的衡量標準。
這個月初,美國舊金山現代美術館的資深研究員蓋若斯(Gary Garrels)說如果美術館不再收藏男性白人的作品將是一種「反向的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隨後他為自己的發言道歉,但是他的評論引發前美術館員工在線上的杯葛抗議。蓋瑞爾最後決定辭職,他說「如今的氛圍,讓他已無法繼續在美術館有效從事他的工作」。
六月,一名英國作家菲力普(Gillian Philip)在推特發言支持《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對於變性人生理性別的爭議看法。出版社認為公司「有必要包容各類的讀者」而解除了她在童書部門的職務。
金融時報提到,這些事件被與如今熱議的「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有關。所謂「取消文化」多半指某人(名人、網紅、也可能是網路上的任何人)發表了一些不符合主流觀點、不被公眾認同的意見時,反對者單就他的這個觀點做出杯葛抵制的行動,從而「取消」他既有的社會影響力、工作機會等等。面對這樣的文化,意見和主流觀點相左的人不是被迫離職、就是被迫閉嘴。
為「取消文化」辯護的人或許會主張,從歷史上來看,過去弱勢團體像是黑人或LGBT才是最常因為敢言而受到迫害的人,此外,公司或組織原本就有權決定誰來代表他們發言。
不過話說回來,公司是由人組成的,群組無處不在,我們政治立場的差異越來越難以掩藏。一名資深的績優員工,是否應該為了他在川普的推特按讚而被開除?
更何況,有些情況可能更難用簡單的黑白對錯來決定。例如,如果有女性員工認為變性的同事與她們共用女廁讓人不自在,公司為了維持內部的職場和諧、和對外的品牌形象,是否還能保障言論自由而讓員工隨便開口說話?
金融時報提到,社群媒體的風行,讓表演式的道德陳述(performative moral statement)日益重要。不過,企業組織強調多元開放的價值,不應該成了對員工意識形態一致性的強制約束。
參考資料:Financial Times

2020年7月28日 星期二

轉載 :私訊罵律師會有報應 怪檢還曾嗆要幫同學驗屍

2020.07.28 05:58

【檢座噗嚨共3】私訊罵律師會有報應 怪檢還曾嗆要幫同學驗屍

文|顏凡裴    攝影|攝影組
顏汝羽曾因案件和舊識律師起爭執,下庭後還私訊指責該律師「會有報應」。圖非當事人。(示意畫面)
顏汝羽曾因案件和舊識律師起爭執,下庭後還私訊指責該律師「會有報應」。圖非當事人。(示意畫面)
民間司改會近日收到2名律師申訴,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偵辦案件「漠視證據、阻擋辯護」,司改會6月中已向法務部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而其中一名申訴律師和顏汝羽是舊識,2人不僅因案件在偵查庭上起爭執,顏事後還私訊律師咒罵「會有報應」。
司改會今年初,發現一起竊盜案判決書中,法官直斥偵查該案的檢察官顏汝羽「不正訊問」,因此展開調查,結果陸續接獲2名律師申訴,指他們開庭時,都曾被顏嚴厲制止發言辯護,顏甚至不讓他們的被告當事人表示意見,也不願意當庭勘驗監視錄影器等相關證物,態度十分惡劣。
其中一名申訴律師和顏汝羽是舊識,2人曾因一起車禍案在庭上起爭執,沒想到顏之後竟以臉書私訊該名律師,指責他教唆當事人說謊很不應該,不適合當律師,甚至詛咒律師「不要浪費當事人的時間金錢,會有報應。」
顏汝羽(著桃紅色法袍者)在司法官學院時,就因性格特殊,和同學相處不太融洽,她認為遭受排擠,還曾傳簡訊恐嚇同學。(讀者提供)
顏汝羽(著桃紅色法袍者)在司法官學院時,就因性格特殊,和同學相處不太融洽,她認為遭受排擠,還曾傳簡訊恐嚇同學。(讀者提供)
除了被指控私訊詛咒律師外,司法官訓練所第55期結業的顏,早在受訓期間就鬧出不少風波。她因個性獨特,和同期同學相處不太融洽,認為同學排擠她,竟傳訊息恐嚇同學「我要相驗你。」之後還被實習單位台南地院評定「不及格」,被司法官學院退訓。
顏汝羽現任新北地檢署(圖)公訴檢察官,被許多同事認為是頭痛人物。
顏汝羽現任新北地檢署(圖)公訴檢察官,被許多同事認為是頭痛人物。
為此,顏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訴,保訓會認為,司法官學院給予的輔導不足,不應將責任歸屬顏,她才獲得補分發,保住檢察官身分,又因比同期學員晚分發,同學都稱她是「55.5期」。
顏被質疑辦案有瑕疵,另外還遭控利用公務信箱頻頻邀約帥哥警察「工作指導」,甚至還私約去教會,在檢察界引起議論。

2020年7月27日 星期一

轉載:為什麼只處罰我 ?--法治國家的人民們別再誤會可以主張不法之平等

「為什麼只處罰我?」 ─法治國家的人民們別再誤會可以主張「不法之平等」

posted Apr 21, 2014, 7:46 PM by 鄭諭麗   [ updated Nov 7, 2014, 3:54 AM ]
「為什麼只處罰我?」
─法治國家的人民們別再誤會可以主張「不法之平等」
                                                           ◎鄭諭麗律師

前一陣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定小客車後座應強制繫安全帶時,常聽到遭受罰者的怨聲:明明剛剛開過去的那台車後座也沒繫安全帶,為什麼警察只抓我?類似的經驗也許也曾出現在其他情況:明明隔壁頂樓加蓋好幾層,明顯是大違建啊,為什麼先拆我家的?違法的人比比皆是,這樣是不是不太公平?國家法制不是總是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

這種心情很能讓人感同身受,但是法律中之「平等原則」,並沒有因此賦予人民得主張「不法平等」之權利。所謂平等原則,若以行政程序法第6條之定義觀之:「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正因平等原則之存在,所以行政機關在執法時,對於事物本質上相同的事件即應作相同的處理。但所謂相同之事件,必須為合法之事件,此亦與國民遵守法規之義務息息相關,詳言之,「沒繫安全帶,警察開罰」,是執法者對於已經違反法規之國民依法執行法律之合法事件;但若係「因為別人沒繫安全帶,所以警察不處罰沒繫安全帶的我」,即屬警察未依法處罰已經違反法規之國民,本身即不符合法律,再加以國民本即負有守法義務,自己都已經違法在先,自然也不能主張此種「不法之平等」認為自己也可以不遵守法律規定。

自己遭受處罰但看到同樣違規的人沒有受罰,心裡難免會覺得不是滋味,但其他違規者亦僅是一時僥倖,換個角度想,遵守法規同時也是在保障自己的安全,不是嗎?


參考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283號交通事件裁定
「遵守法規為每一國民之責任,自亦不得以他人違規行為尚未被取締或有無取締,而執以為自己亦可以不遵守規定之適法理由,亦即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抗告人以他人亦有違規行為,是否亦有開罰單為抗告,其抗告並非適法之抗告理由,亦無從以此解免其違規之責」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39號判決
「按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行政程序法第條定有明文,此即行政法上之平等原則。然行政機關若怠於行使權限,致使人民因個案違法狀態未排除而獲得利益時,該利益並非法律所應保護之利益,因此其他人民不能要求行政機關比照該違法案例授予利益,亦即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又『信賴保護原則』,係指行政處分雖有瑕疪,惟相對人或關係人對其存續已有信賴,而行政機關之事後矯正,將因此增加其負擔者,即不得任意為之之謂。如行政機關有前述怠於行使權限,致使人民因個案違法狀態未排除而獲得利益情形,並非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存續使人民產生信賴,自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從而,亦無基於信賴保護原則進而主張不法平等之餘地(最高行政法院92年度判字第275 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原告主張四周鄰房均有違建,且加牆設窗,被告視若無睹,並不公平等語,縱認屬實,惟原告亦不得於本件主張不法之平等及信賴保護原則,而解免其應受之強制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00317號判決
「本件上訴人8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原經被上訴人按書面審核核定在案。被上訴人於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通知後,經重新查核,再發單向上訴人補徵稅款,與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2項所規定在核課期間內,經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之立法意旨,並無違背。再者,上訴人主張其80年度、81年度及82年度之列報總公司管理費,被上訴人均准予認列,依平等原則,被上訴人不得作不同之處理乙節。按平等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對於事物本質上相同的事件作相同的處理,乃形成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故憲法上的平等原則係指合法的平等,並不包涵違法的平等。行政先例必須是合法的,乃行政自我拘束的前提要件,憲法之平等原則,並非賦予人民有要求行政機關重複錯誤的請求權。」

2020年7月26日 星期日

轉載: 韓國孤獨族 下 // 無接觸經濟 無意助長了獨居生活型態

2020.07.26 06:27

【韓國孤獨族(下)】無接觸經濟  無意助長了獨居生活型態

文|劉瑞芬
慧敏(音譯)辭掉工作後,把身為「孤獨族」的所見所聞畫成漫畫,在IG上擁有近4萬追蹤者。(翻攝IG)
慧敏(音譯)辭掉工作後,把身為「孤獨族」的所見所聞畫成漫畫,在IG上擁有近4萬追蹤者。(翻攝IG)
「孤獨族」的興起恰巧和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大致重疊, 有些矛盾的是,南韓的「孤獨族」雖然在生活上自我孤立,他們也常在社群網路上尋求資源,無論是心理上的支持,或是實際的生活指引,像是哪間餐廳提供單人份的烤肉,或者一個人要去打網球。
韓國大學社會系教授金永吉(音譯)說,對於許多年輕的「孤獨族」而言,在這個執著於身分地位的國家中,「分享某種身分認同」有其吸引力。
「如果你無法達到主流標準,會感到丟臉,但『孤獨族』還是有隸屬於某個群體的感覺。」
提供「孤獨族」生活資源的Honjok Dot Com負責人姜杰楊(音譯)認為,韓國社會對這群人的觀感已有一些正向的改變。
「之前,這個字通常暗指某人社交上拙劣,如今,大家比較了解這些人是自願選擇獨身,而且很開心。」31歲的姜杰楊自2015年起就獨自生活。
King of Honjok(孤獨族王者)除了有網站,還有app,可供大家上傳日常生活照片,偶爾還舉辦活動,提供面對面的機會。34歲的創辦人吳貞熙(音譯)10年來一直維持「孤獨族」的身分,她說她每年大概會和朋友見面兩、三次。
不難想像,既然這些人選擇與人保持距離,他們在King of Honjok平台上的互動其實不多也不深,大部分貼文都是一派輕鬆、無關痛癢,下面的留言也很一般,偶爾有人會留下「哇!」、「好酷!」的評論。吳貞熙估計,這個平台的8000成員,多數是定居首爾的千禧世代女性,半數大概完全不與人互動。
34歲的YouTuber金敏貞(音譯)說,這樣也沒什麼不好,打定主意不結婚生子的她經營《一人二貓》頻道,鼓勵那些想追求類似生活方式,但不知從何做起的女性。

「女人就該犧牲」

「韓國社會認為女人就應該犧牲,」31歲的姜漢星是EMIF(我是不結婚的菁英我走自己的路)共同負責人,這個網絡支持女性追求自我,包括職涯和人生目標,而捨棄老公和小孩的選項。她說,「社會告訴女人,『妳好大的膽子,竟然這麼自私,自己過日子!』」
前文提及的慧敏在辭去工作後,嘗試把她的親身經歷畫成漫畫,2018年她以@nicetoneet在IG上發表,第一幅圖畫是一個女生蜷縮成類似胚胎的姿勢,沒有圖說也沒有標記,考慮了好幾個月終於上傳後,她靜候人們的回應。
「我終於上傳後,感覺我內在所有的感覺和想法都得到釋放,彷彿我是個吹哨人,把真相告訴所有人。」
起初,很多人留言譴責慧敏懶惰、脆弱、自私,是個壞榜樣,讓她幾乎想放棄這個計畫,但在短短3個月內,她便累積了2萬個追蹤者,對於以目前的狀態生活也開始有了信心。
隨著時間推移,她越來越勇於表達自我,常在漫畫裡暴露韓國人老愛追問學歷、工作和婚姻的習慣。其中一幅畫了一個電池,文字寫著「我獨自待在房間裡時,這世界靜謐祥和;我就像顆老舊的電池,能量很快消耗完,但充電很慢,我待在房裡,直到充飽電,沒有人可以評斷我的人生,我愛這個時空。」
如今,她已有近4萬追蹤者,還集結出版了兩本網路漫畫;一旦她存夠了錢,便在2019年搬出父母的房子,在首爾市一條幽靜街道租了間頂樓小套房。
多數日子裡,慧敏有空就畫畫,結束一天的工作之後,她會看她最喜歡的電視節目,像是《我獨自生活》,或者YouTube推播的影片;偶爾自己去咖啡廳、電影院或卡拉OK,汲取一些能量。
據估計,目前南韓15-29歲族群中大約有120萬人是尼特族(NEET,沒有就學、就業或參加職訓),國家青年政策學會的一項調查發現,38%的尼特族表示不找工作,是因為這樣他們更快樂;另一項調查則發現有類似比例的人說,原因在於缺乏信心。
截至3月的資料顯示,超過40萬年青人沒有工作,但也沒在找工作,即使在疫情前,韓國處於失業狀態的25-29歲年輕人比例,是所有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國家中最高的。
韓國大學社會系教授金永吉指出,「若整個孤獨族有任何負面之處,大概就是他們花太多時間獨處,結果過度沉浸在科技產品中。」他認為,有些韓國年輕人已經是地球上社交技巧最差勁的,他們越常獨處,社交技巧只會更退化。

憂鬱症翻倍

而且,雖然有些人成為「孤獨族」是勇於做自己,但批評者指出,這個文化現象也和某些令人憂心的公衛問題重疊,比如說,自2014年來,接受憂鬱症治療的年輕人將近翻了一倍;除了青年失業問題加劇,韓國的結婚率和出生率也雙雙創下歷史新低。
更矛盾的是,韓國的經濟全力朝無接觸的數位科技方向發展,無意間支持了「孤獨族」的生活方式,無論是訂餐、叫計程車、寄送禮物都不需要人際接觸,在疫情肆虐的當下,剛好也符合了保持社交距離的規範。
金永吉說,「政府不停地說,『大家需要保持社交距離』,等於是間接告訴大家,『應採取孤獨族的生活方式』」。
慧敏也擔心社區傳染和她父母的健康,但對她而言,疫情爆發後,她的生活方式沒有太大改變,一度她連咖啡廳、電影院等公共場合都不去了,疫情期間的社交規範對不少韓國人來說很難熬,但對慧敏,卻如同吃飯喝水一樣自然,畢竟,她一個人待在家裡,總是最自在。
資料來源:RestofWorld、獨立報

2020年7月25日 星期六

轉載:真正做自己 ,就是完全接納當下的所有

吳若權專欄》真正做自己,就是完全接納當下的所有

吳若權專欄》真正做自己,就是完全接納當下的所有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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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這是近年來社會上的主流聲音。弔詭的是,既然「做自己」已經成為主流訴求,為什麼大多數的人,依然身不由己?是因為「做自己」確實很難嗎?或是大家都用錯方法?
多年來照護母親的經驗,讓我有機會接觸很多病患與照顧者。似乎每個人都因為受困於疾病,而有滿腹苦水。我自己則因為早些年接觸靈性學習,深知唯有活在當下,也就是接納眼前所有遭遇的一切,才是從困境中解脫的不二法門。
以上道理雖簡單,但我也曾感到迷惘。
當時我發現母親罹癌,並有遠端轉移。雖然經過中西醫治療,母親奇蹟式地痊癒了,但接下來看似永無止境的複診與追蹤檢查,讓我再度陷入前所未有的心力交瘁。
每次母親接受檢查、看追蹤報告前,我總會連續幾天日夜心神不寧,還會在筆記本慎重地寫下,猶如許願般的待辦事項:只要這次檢查平安通過,我就要如何如何。
事後,我回頭看筆記本上的願望,真的小到微不足道,只不過是自己去看場電影或是約好友吃頓飯,類似這樣犒賞自己的小確幸。然而,經歷了長達三年,多次緊張刺激的檢查與報告,母親的狀況維持穩定,算是關關難過關關過,我那些如許願般的待辦事項,卻連一項也沒落實執行過。
逃避困難的「許願」,只是與現實脫節的理想
每次陪母親看完報告,走出醫院的診療室,母子倆互望一眼,各自大大地鬆了一口氣之後,我們隨即回到人生的每一個日常。
自己去看場電影或是約好友吃頓飯,其實都只是可有可無的想像。它們之所以會出現在我的待辦清單裡,只不過是我藉此逃避等待她檢查與報告的煎熬,而不是我真正非做不可的事情。
對於已經來到熟年的我,這是很有啟示的發現。如果,總想著做另一個「與現實脫節」的自己,就無法真正地活在當下。因為,那只是幻相中的理想狀態,與現實生活完全背道而馳。
要認真活在當下,我就該收受所有的焦慮、承認內心的軟弱、接納一切的不安。這,才是真正的做自己,而不是只想著:如果事情發展的結果如我所願,我才要做這個、做那個。更何況荒謬的是,後來事情發展確實如我所願,我卻什麼也沒做。
真正的做自己,並不是一種目標、也不是一種追求,更不需要在「我」和「我們」之間做出任何的取捨,而是完全接納當下所有的各種狀態,包括你所認為的好與不好、自由與不自由。
如實扮演好自己設定的角色,就是活在當下。而台語俗諺中的「喫碗內,看碗外」,就是沒能活在當下的最佳註解。簡單講,安分、守己,就是活在當下,也是真正持續進行中地——做自己。
安分、守己,並不是保守,而是把握當下的積極。因為,不肯面對此刻的現實,才是最浪費青春的逃避。你必須學會,用現在每一刻認真的自己,去堆疊並連結未來的軌跡。

轉載: 李眉蓁論文抄襲風波 // 澳洲學生國一就線上交作業 ! 他們怎麼培養學術誠信 ?

李眉蓁論文抄襲風波》澳洲學生國一就線上交作業!他們怎麼培養學術誠信?

(來源:Dreamstime)
撰文者:二花小姐
二花小姐澳洲教育手札 2020.07.23  2,026
摘要
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捲入論文抄襲風暴,也引起大眾討論抄襲、引用的定義。作者分享,澳洲從小學就開始替學生建立智慧財產權與學術誠信的概念;而在澳洲擔任教職的過程中,他觀察到教學生「抄襲是不允許的」不難,教學生「怎樣避免抄襲」才是最難、卻也是最必須的課題。
最近高雄市長候選人的論文風暴,引起了社會大眾對「抄襲」和「引用」的激烈討論。物品、商標、藝術創作的侵權一目瞭然,但對於學術上的抄襲、拷貝、引用,許多人認為只是一線之隔,或差別只在是否「標註原作」。
我大學畢業到澳洲唸書、擔任教職後,有機會觀察不同的教育制度,發現台灣的學生在受教育的過程中,學校很少強調抄襲(plagiarism)、學術誠信(Academic integrity)這些事情的重要性,或警告學生誤觸紅線的可能後果與責罰;當然,更少人教學生怎樣「避免」抄襲。
在對定義不了解的狀況下,就容易踩線甚至犯錯。很多學生一直到有與國際期刊、論文等學術上的交流機會,或是出國留學後,才逐漸了解到其中的區別、甚至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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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學術倫理教育,從小學開始

Academic Integrity 中文有很多種翻譯:學術完整性、學術誠信、學術操守,泛指學術工作者所應該遵循的所有道德、倫理與規範。整體範圍很廣,包括學術研究的進行、過程、資料和結果必須誠實不欺,不可盜用、抄襲或經不正當管道取材他人作品,必須誠實聲明參與學術或研究過程的所有人員…等。
其中,不得複製貼上和抄襲,是最基本的規範。
以澳洲教育為例。從小學開始,學校就開始教導孩子認識與辨別怎樣的行為屬於抄襲,強調為什麼抄襲是違背倫理、道德及學術規範的事,進而初步介紹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所以,小學三年級以上的學生,幾乎個個都能對 copy right、intellectual property 侃侃而談。
進入中學階段,學校開始強調抄襲和剽竊的定義與嚴重性。現在澳洲大多數的學校從7年級開始繳交作業全面網路化,作業會經過如 Turnitin 的驗證系統,檢查是否為學生原創。如何正確的引述全文或是標註出處,是最基本的技能,也是必須謹守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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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自己的也不行?

澳洲學校更嚴格的規定,除了不可以抄襲別人作品,連自己寫過的作業也不允許「回收使用」(Recycling)。
比方說,另外一門課有寫過類似主題的報告,於是把之前寫過的報告拿出來剪貼一番,當成這門課的作業交,那就犯了抄襲自己(Self-plagiarism)的錯誤。
因為學校相信寫報告或作業的目的,在引導學生重新思考所學與所知,回收曾經的作品,等於跳過了這個重新思考的過程,那就不算是完整的學習了這門課,所以也是不被允許的。
抄襲損及學術誠信,在每間學校都是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視事態嚴重性與學生個人是否為惡意抄襲,從罰錢、重修、退學到取消學位都有可能。
進入高等教育後,對「學術嚴謹」的要求更加嚴格。澳洲學生繳交的報告、作業、專題,在對主題做深度探討與闡述的同時,還要有足夠且有力的文獻查證做支持。
「不能只說自己的意見,必須是前人經過試驗和驗證所得出的科學證據,但是用別人的論述又算抄襲,到底要逼死誰?」尤其是海外學生最常有這個疑惑和盲點,因為還是有很多國家的教育,並沒有著眼在學術誠信以及抄襲的議題上,非常可惜,對剛踏入學術殿堂的學生也是很不公平的。
因此,教學生「抄襲是不允許的」不難,教學生「怎樣避免抄襲」才是最難、也是最必須的課題。

教學生如何「把別人的變成我的」,才是最難

既然「複製貼上」這麼嚴重,總得告訴孩子怎麼樣才能避免。於是,學校開始教導學生如何用自己的方式,重新表達對他人作品的理解。「用你自己的話來說!」(Use your own words)是老師們最常給孩子的提醒。說來容易,卻需要反覆的練習與師長的提點。
其中,最基礎的步驟就是「思考」——學生被教導在讀過東西之後,做出反思,消化所學所知,進而有更深的思考,最後才能把所讀到的東西,用自己理解後的話再重新呈現出來。學生們也學習如何釋義、換另一種說法 (paraphrasing),練習怎麼利用摘要、總結、概述來呈現原作者的想法。
托福、雅思等英語鑑定考試,經常考的就是這種思考能力,這也就部分解釋了:為什麼台灣(或亞洲)孩子在考這些英文考試時,老是卡在寫作這關。而很多孩子到國外唸書後也因此吃足了苦頭,嚴重的會被學校警告學術不端(academic misconduct),儘管努力避免,報告和作業成績也總是拉不起來,論文也寫不漂亮。
正是因為我們的教育還是較強調背誦和抄寫,很少教學生理解、反思和創造的思考方式,學生很少有這樣的練習機會。
很多學生一開始只懂得把句子中的幾個字詞換掉,其實我們在改作業的時候不需要驗證系統,一眼就能看出來了。因為很明顯的,學生就是利用 word 內建的同義字功能,隨便點選另外一個字;認真一點的大概會去使用同義字字典 (thesaurus)。
學生以為把其中幾個字換掉,讓它跟原文不一樣,就不會被系統發現,但是因為缺乏對原文的理解與思考,換上去的字要不是牛頭不對馬嘴,就是怪到不行,一下就露餡了!避開了抄襲,卻落個「不通順」、「不清楚」、「看不懂這段話要表示什麼」的評語與低分。
台灣許多領域的發展都在世界排名佔有一席之地,也希望有更多的人才能在國際間嶄露頭角。在我們忙著推動雙語教育、培養學生與世界接軌之際,或許更應該從基礎上灌輸孩子們對學術誠信的觀念,以及教導他們靈活的思考與正確的呈現方式,為學生打下真正扎實的基礎,才有從穩固的基石上,向未來展望的無限可能。
責任編輯:洪婉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