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 星期四

轉載: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 高喊廢除的背後 ,有著什麼樣司馬昭之心 ?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高喊廢除的背後,有著什麼樣司馬昭之心?

圖:取自警光新聞雲 Blog
文/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於2019年1月16日召開第一次協調會議,討論《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正或廢除事宜,蒐集各界資料後,第二次會議將於農曆年後登場,屆時將會決議是要提出修正還是廢除。
對於《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否該廢除,有非常多的正反論證。支持和反對者都各有各的理由。就讓法操來為您整理跟分析支持和反對者各提出哪些理由吧!
支持廢除者論:區分權責、地位平等
支持者大多都以,檢警關係應該更平等更和諧為出發點。認為偵查實際由警察主導,並非檢方,而檢察官的退案機制,增加員警負擔。提出檢警專業不同,但檢察官對於警察欠缺基本的尊重,並認為目前警察機關也在進行改革,績效對於警察的影響也變小。另外,有論者認為《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除了已經不合時宜外,司法警察定義範圍過廣,難以區分權責,讓院檢將辦案時的困擾及雜事交付給警察執行。
反對廢除者論:檢察官較具獨立性、退案審查是監督
有論者認為,警察機關受到的各方壓力、預算上也掌握在議員手中,相比之下,警察抵禦關說的能力,較檢察官弱。另外在績效制度下,也可能會影響案件調查的方向。而在退案審查機制下,有檢察官舉出親身相當多例子,來說明為什麼會需要退案審查制度。檢察官身為偵查主體,需要對偵查品質把關,才能避免冤案。另外,反對廢除者有一個最上位的主張,即便沒有《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檢察官是刑事訴訟的偵查主體,仍然可以指揮警察。
支持廢除者主要理由
反對廢除者主要理由
1.爭取地位平等,才能有更好的合作。2.院檢需要負責的事,不該丟給警察。3.退案審查機制,造成警察的負擔。4.此規定已經不合時宜。
1.檢察官本來就是偵查主體。2.檢察官較具獨立性。3.退案審查是監督機制。4.調度條例並沒有幫院檢擴權。
廢除調度條例只是第一步,誰是偵查主體才是核心
當然若僅僅是廢除《調度警察司法警察條例》對現狀的改變確實影響不大,因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29230231條所訂定,警察仍要受到檢察官的指揮。那為什麼大部分警界人員還是想要廢除這個條例呢?其實就像許多人的投書和觀察,認為警察自身地位應該要提升。而廢除這個條例,就是地位提升的第一步。在警察心中真正想要爭取的是,就是偵查主體的位置!
廢除調度警察條例的下一步一定就是去修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主體一元修成二元化。當警察掌握一部分刑案處分權後,許多事就不會受制於檢察官,警察的地位也會隨之提高。就像警察也一直很想爭取的微罪處分權,碰到輕微案件,就由警察系統直接處理掉,不用移送檢察官做最終決定。
偵查主體一元化還是二元化好?
誰是偵查主體,其實在世界各國,都有不一樣的做法。美國以警察為偵查主體、日本是檢警雙偵查主體、德國是以檢察官為偵查主體。那台灣應該採取怎麼樣的模式呢?
《法操》認為在目前的實務狀況下,我們仍支持檢察官當唯一的偵查主體!警察常講檢察官只會讀書或坐在辦公室,連問犯人都不會。但在台灣的檢察官不會隨便請別人到地檢署說明,檢察官也不會跟民眾講,你就好好配合,我就讓你回去,也較不會無法區分竊盜、侵占或詐欺等財產犯罪的細微差異。
尤其我們可以看到,台灣許多的冤案開始,都是從警察製作的自白筆錄開始,非法拘留、把人帶去山上模擬等等,這些不正訊問的自白效力,常常延續至審判當中。
況且大家平心而論,檢察官和警察,誰比較容易被「ㄠ」或被「喬」?犯罪的偵查對於國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權責,身為法治國家的我們,應該仍然在確定檢察官為偵查主體的架構下,更細緻地去規範檢察官和警察合作和分工的關係。而非貿然地將警察提升到偵查主體的地位,讓偵查實務受到更多不可預測的風險。

2019年1月30日 星期三

轉載: 我們的愛已到了盡頭

2019.01.30 07:58

我們的愛已到了盡頭

語言好好玩 #S01E04

文|許逸如    繪圖|許逸如 
我們日常很少直接講出「時間就是金錢」這樣的話,反而是用大量和金錢相關的詞語來形容時間。「請你不要再浪費時間了,快去讀書」、「借我一點時間讓我宣傳這個產品」、「我的時間很寶貴,你賠不起」這些在日常生活中大量聽到的句子,雖然我們都沒有直接說到「時間是金錢」,但「浪費」、「借」、「寶貴」、「賠不起」這些詞彙,不正是和金錢相關的詞彙嗎?
上一集我們以台灣的菜市場名為例,介紹了語言、文化與社會的歷時性變遷。今天在開始之前,先來點播一首伍佰的「痛哭的人」:
我怎麼哭的如此狼狽 是否我對你還有些依戀
已到了盡頭 無法再回頭 我不是全都想過
把抽象的變成具體的
這集「我們的愛已到了盡頭」並不是諮商室或是失戀診所,而是從我們對「愛情」的形容,來談談語言是如何反應出我們的思維。
我們的語言每天都在處理不同的事情。你可以描述一件具體的東西,例如:「我新買的鞋子是白色的」;但抽象的事物,我們也可以透過語言描述出來。像是剛剛伍佰的那首「痛哭的人」的那句「已到了盡頭 無法再回頭」,就是描述了抽象的「愛情」,即兩個人的愛情已經準備結束了。
抽象的事物要怎麼表達呢?其實最常聽到的,就是用「譬喻」,在這裡我們先統稱為「隱喻」。我們為了讓別人了解某件抽象的事物,就會找很具體的事物來比喻那個抽象的事物。
像是「媽媽的愛就像月亮一樣」,我們想要描述的是「媽媽的愛」;但因為這個概念太抽象了,所以我們就用「像」,來告訴大家這種愛就和「月亮」很像。但到底像在哪裡?是媽媽的愛也會發光?是媽媽的愛像月球一樣是衛星?「媽媽的愛」和「月亮」的相似性,就得靠聽話者來補足了。
所以如果今天這個「抽象事物」和「具體事物」差距的很遠,或是聽話者從來沒有聽過這個概念,像是「媽媽的愛像是豬排便當」,就會讓聽話者花上很多時間來思考──豬排便當和媽媽的愛,到底有什麼樣的關係?
你覺得愛情像什麼?每天講的話都是一種「創作」
這種所謂的「譬喻」,大家在以前聯考、學測或指考時都一定有考過。在過去的這些文學分析課上,我們要判斷這個句子有沒有喻依、喻體;要知道它是明喻、暗喻等等。但這種分類系統其實對很多學生來說,可能太過於抽象或是繁複;另一方面,也讓學生喪失了對文學的興趣,以及文學本身的美感。
在這種教育的影響下,我們可能會以為要一定要學過文學分析,或是學過寫作課程才會使用隱喻。「創作」看起來離我們很遠;但,每個人都是創作者,就算你從來沒有學過這些像是隱喻、明喻之類的學術名詞,你仍然在不斷的使用這種我們稱為「Metaphor」的「隱喻」在「創作」。
如果你回想你一天當中講的話,可能很難想像一天到底花了多少時間使用隱喻。我們來做一個小小的實驗。現在,請你先想想,你覺得愛情「像」什麼?
你可能會說,愛情像是空氣,因為我們一直需要它,但可能會有時忽略了它的存在;也有人說過,愛情像是拔河,雙方就是拔河的兩方,一邊太用力也不行,一邊放手另一方也會重重的摔在地上。我們或許可以這樣「創造」出幾百個這樣的隱喻,但你可能會想得有點久、有點痛苦。
愛情,為什麼是旅途?
那現在,我們來聽聽一個迷惘的人對於他的感情關係的看法。
「我們已經交往了五年,但這條路上跌跌撞撞的、好像走得很不順。他想走的未來和我的很不一樣,別人都勸我們快點分道揚鑣,對彼此都好;但我總是想,都一起走過了那麼長的時間,叫我們回頭也覺得可惜。看著天上的明月似明鏡般皎潔,我們前途卻看似茫茫無期,不知道該如何往下走。我想,我們的關係可能到了盡頭了。」
如果再請你找找它用了哪些「隱喻」,你想到的是什麼呢?「天上的明月似明鏡般皎潔」是一個,用明鏡比喻月亮。你還有想到其他的嗎?
實際上,這段描述,大量的使用一個隱喻,就是所謂的「愛情是旅途(LOVE IS A JOURNEY)」。說話者表面上沒有去特別想到這個隱喻,但他的用詞上大量的使用了這樣的描述:
「這條路上跌跌撞撞、好像走得很不順」是一個,我們把兩人愛情經歷過的事件,比喻成一條跌跌撞撞的路;「我們快點分道揚鑣」是一個,兩位愛情者被比喻成旅程上不同的旅客,在一起時是一起旅行,分手則是分道揚鑣;「都一起走過了那麼長的時間」是一個,相愛的時間就像是一起旅行過的時間;「前途卻看似茫茫無期,不知道該如何往下走。我想,我們的關係可能到了盡頭了。」這也是一個,就像伍佰的「痛哭的人」一樣,把即將結束的關係視為走到了旅程的盡頭。
有趣的是,當我們逼大家上作文課、讓各位去刻意創作一些「愛情像什麼」的句子時,你可能會很痛苦、要逼自己想出一大堆事物的關聯性。而剛剛所謂的「愛情是旅途」很少會是第一時間想到的對應。但從剛剛的例子當中,會發現,我們其實一直在無意識、自然而然地產生出這些隱喻、文學般的句子。
沒有了隱喻,可能很難說話?──《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
著名的語言學與心理學大師George Lakoff和Mark Johnson,在和學生討論他們的感情生活的時候,突然發現到,明明這些學生就是在談論「愛情」,卻大量的使用像是「我們的愛走到了盡頭」、「分道揚鑣」等等的句子。這使他們開始產生好奇,最後寫出了一本影響甚深的書《Metaphor We Live By》(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在書中,他們舉出了許多著名的例子,證明我們日常的生活和語言,是離不開這些隱喻的。
這些隱喻的產生,都是因為我們的認知所形成的概念。
很多的流行音樂歌詞都可以作為證明。陳奕迅的「想哭」唱了:「我想哭怎麼哭完成愛情旅途/談天說地是最理想的出路」,是「愛情即旅途」的隱喻;梁靜茹的「分手快樂」,「分手快樂/請妳快樂/揮別錯的才能和對的相逢/離開舊愛/像坐慢車/看透徹了心就會是晴朗的」,更精確的把和前情人分手的過程比喻成「坐慢車」。
別「浪費」我的時間?因為時間是金錢 很貴阿!
除了「愛情是旅途」之外,還有很多很精采的隱喻。例如,我們都知道「時間是金錢(TIME IS MONEY)」這個隱喻,不過我們日常很少直接講出「時間就是金錢」這樣的話,反而是用大量和金錢相關的詞語來形容時間。「請你不要再浪費時間了,快去讀書」、「借我一點時間讓我宣傳這個產品」、「我的時間很寶貴,你賠不起」。
這些在日常生活中大量聽到的句子,雖然我們都沒有直接說到「時間是金錢」,但「浪費」、「借」、「寶貴」、「賠不起」這些詞彙,不正是和金錢相關的詞彙嗎?就像「愛情是旅程」一樣,我們之所以會營造出「時間是金錢」這樣的隱喻,就是因為時間太過於抽象,所以我們得找一個比較不抽象的概念去實體化時間,讓溝通、理解更加的方便。
這種將「時間」比喻為「金錢」的情況,是和我們的「認知」有關係的。並不是只要找一個具體的東西去比喻就可以了。像我們之前舉的「媽媽的愛像是豬排便當」,就是一個例子。「媽媽的愛」很抽象,「豬排便當」很具體,但兩個放在一起時我們卻難以理解,就是因為我們找不太到它的共通性。
所以,「愛情是旅程」、「時間是金錢」這些隱喻,是因為我們在認知上找得到他們的共通性,所以大家才能夠理解這些句子。例如,我們認為「時間」和「金錢」都一樣的寶貴,所以才會將它們放在一起來比較。
當然它們有很多的不同,像是川普倒閉了好幾次都能東山再起、錢沒了可以再賺;但是時間不一樣,在我們現在的世界中,時間是單線前進的,過去的就無法再回來了。錢可以交易,但是時間不能交易。錢可以存起來,時間不能存起來。但我們會自動忽略了這些差異,只關注它們之間更為強烈的共通性。
不同國家的人 使用的隱喻也不同
但這也提醒了我們,這些隱喻會因為我們的認知不同而改變的。大家不知道有沒有看過一部電影叫作《鐘點戰》(In Time),電影中的世界觀和我們的世界不同。這部電影非常的有趣,如果沒看過的話挺值得一看的。在電影的世界中,金錢不再是貨幣單位,而是改用「時間」作為貨幣單位。時間可以賺、可以搶、可以偷,時間是生命的單位,時間會通貨膨脹等等。在這樣的世界當中,我們就可以想像,「時間是金錢」的隱喻可能不再會出現,反而「金錢」會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又或者,「時間是金錢」這樣的觀念,在一些沒有使用金錢貨幣系統的原始部落就無法對應;「愛情是旅程」這樣的隱喻,對於一個從來沒有出去玩過的人,可能無法想像。
所以,我們的社會、文化、經濟、過去的經驗等等太多的因素,都會影響到我們的認知,進而影響到我們的語言使用上面。再回到剛剛「媽媽的愛像是豬排便當」的例子上。這個例子基本上是無法理解的,但如果今天說話的人熱愛豬排便當、每天都會吃上一個,那我們或許就能理解他到底怎麼理解「媽媽的愛」了。
誰開始讓時間變貴?原來跟工業革命有關係
這種像是「時間是金錢」的隱喻,就是反映了我們對於「時間」的態度。雖然以前孔子就曾說過「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來將時間比喻成流水、一去不復返,但時間如此有系統性、開始被大量視為一種如此寶貴的事物,據研究應該是起於工業革命。
工業革命的時候,工業的進步使得製作的時間大量減少,這些減少下來的時間,當然可以折換成賺到的金錢,這樣的概念才慢慢成形。在這個時代之前,「時間」和「金錢」是很少被比喻在一起的。我們如果觀察中國以前的典籍也會發現,這種用時間相關的詞語來比擬為金錢,大概是在西方工業技術、知識流傳進來時才出現的。
我們的語言使用,會因為那個時代對於事物的認知不同,而有所改變。我們只要研究不同年代的語言使用,或是同年代但不同地區的隱喻,就可以知道大家對於某項事物的看法是什麼了。
講出歧視女性的話,真的不是故意的嗎?
所以千萬不要小看語言的使用。我們今天講出來的所有句子,其實都隱藏著我們對於事物的看法和認知。有時候我們會在電視上看到有人「失言」,當然撇開發音的口誤不談,這些「失言」其實或多或少,都反應了說話者對於某件事情的看法,並不能完全都用「無心之過」來推卸責任。
我們如果認為「女性是商品」這樣的概念是錯誤的,除了在教育上應該要有正確的教導之外,在語言上面,像是「要好好打扮自己才能抬高身價」、「女生三十歲就不值錢了」之類的話,就得避免使用,才能真正的杜絕這種概念。
語言比你想的更複雜
語言不只是用來溝通的工具而已,它更反應了我們對於世界的看法、對事物的認知。今天這集「我們的愛已到了盡頭」,簡單的從「隱喻」的其中一種切入「隱喻」是與認知的關聯,還有許多有趣的隱喻議題,我們未來會再深入介紹。

2019年1月29日 星期二

轉載: 接對地氣比接地氣更重要

錢建榮專欄:接對地氣比接地氣更重要

錢建榮 2019年01月29日 07:02:00
事實是甚麼都還不清楚時,許多宅字輩、館字輩等網紅不明究理先罵司法再說,並與媒體一同帶風向說是刑罰太輕。(圖片摘自PAKUTAS)
上週我在臉書一則簡單的貼文,經過執政黨籍立委林淑芬希望轉載,我改開了地球,竟然不到1天就有1百多人分享,400多人按讚,分享心得看來也是贊成我的想法。對於不常開地球,不是網紅,臉友只有幾百人的我,這種「現象」值得分析。

貼文的內容不長,內容是這樣:

我沒看到法務部或立委的草案,但是刑法277第2項就足夠了(278還有重傷致死),也都有你們想要的無期徒刑。另外在刑法第286條動手腳,不止紊亂體系,而且「凌虐」的構成要件或「致死」的因果關係會更不明確吧。

修出一條實務更不會用到的法條,以及就算想用但競合結果還是用不到的條文(最高實務的腦袋只會比法定刑輕重,不知看構成要件,你們知嗎),到底要做甚麼?喔,嚇阻?!最好那些失控的爸媽出手前腦海中會浮現這琳瑯滿目的法條。

就算真的只剩下嚇阻,宣導277、278就好了呀,至於真正的嚇阻(或教育),其實是全面要求父母不能以管教之名行體罰之實。教育社會,那不是「管教過當」,那就是典型的傷害罪!

別忘了還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的規定。

立委在立法上做得已經很夠了,該努力的是如何盯緊監督行政機關防止憾事發生,至少該修的絕對不是刑事法律,而是其他。

刑法第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86 條:對於未滿十六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先是肉圓哥毆打妻小的影片瘋傳,引發民眾私刑正義,然後是台南17歲小媽媽被媒體(注意是媒體)說成虐死1歲小Baby,民眾又是包圍警局、又是包圍地檢署,突然間就變成各地虐童事件頻傳?事實是甚麼都還不清楚時,宅字輩、館字輩等網紅不明究理先罵司法再說,並與媒體一同帶風向說是刑罰太輕。誤以為(或總以為)媒體、網紅就能代表民意的立委也隨之起舞,要修法加重其刑彰顯政績,好像不加個死刑不夠嚇人,這個執政黨比上個執政黨唯一勝出的是,還好沒又想出放大絕:復辟絕對死刑。最後是主管《刑法》的法務部,好像不作作樣子提出一個修正法條,就是沒有「接地氣」的內閣。

16、17歲的孩子獨自生養孩子養出悲劇


問題是,台南案子的小媽媽才17歲,也是孩子,未滿18歲的孩子可還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保護的少年。國家讓16、17歲的孩子獨自生養孩子養出悲劇,為何是司法的問題,不是社福行政出問題?為何是司法刑罰問題,不是教育行政出問題?還是,這其實是媒體報導深度的品質問題,當然,更是政治媚俗,不顧法治品質的問題。

靜下心想想就知道,也是孩子的小媽媽,因為不會帶孩子又貪玩,過失造成孩子致死的可能性高,過失致死罪法定刑過輕(最重2年)的老問題先不論,如果真是故意傷害小嬰孩造成死亡,刑法的傷害致死或重傷致死罪,法定最重刑就已經是無期徒刑,立委及法務部對本來就存在的法律視而不見,跟著被網紅鼓動的民眾胡亂喊價說要加重到無期徒刑,究竟是哪招?

政府或立委一味迎合高喊加重刑罰(其實只是想打人)的「民意」,殊不知只要理性專業的向社會說明,相信大多數民眾就能接受問題不是出在刑法,也與司法無關,相信這也是我在臉書上開地球後,有這麼多人分享並贊同的原因。政府要做的是引領人民思考,一時情緒性地修正刑法,是最欠缺思考的政策思考,而不明究理的責怪司法,更是不願思考的社會思考。

把不相干的司法無能化


政府常誤以為聲音大、帶風向的(自)媒體才是民意,殊不知仍有廣大民眾不會隨網紅起舞,他們一樣會有情緒,但他們理性思考,他們冷眼旁觀,但他們也不會放棄適時反映正確的理念。政府有責任提升民意的品質,負起引領人民思考的責任,不能任著媒體或網紅把17歲的孩子妖魔化,還把不相干的司法無能化。

政府或立委一味迎合高喊加重刑罰(其實只是想打人)的「民意」,最欠缺思考的政策思考,而不明究理的責怪司法,更是不願思考的社會思考。(資料照片)

去年底的幾項公投也有同樣的現象。政府在許多公投議題上選擇沉默已是失策。別說許多本來就是正在推行中的政策(反核食、反核電),特別是主權、人權的議題(東奧正名、性平教育),先瞥開弱勢人權保障可否以多數決民意公投剝奪的爭論,政府放任特定團體荒謬的宣傳手法橫行,不思加以反擊回應,就是失能。

明明是「以核索命」,卻冠上「以核養綠」的美名欺騙大眾;明明正名臺灣,與奧運選手的參賽權無關,卻任著相關單位危言聳聽;明明就是歧視同志,不願保障同志婚姻權,卻說提案是保障同婚;擺明就是禁止孩子認識同志性教育,大言不慚說這才是正確性平教育。民間充斥此類名實不符、錯誤資訊的宣傳公投說法,嚴重打擊執政黨好不容易走上正確道路的政策,更是對憲法(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保障基本權的挑釁,政府卻全數棄守,不敢捍衛自己的立場。

選舉就是理念的表達,公投更是。既然要把地方選舉與全國性公投綁在一起舉行,中央政府的政策就逃不了檢驗,然而總統「刻意在價值分歧的議題上,選擇沉默或模糊時」,進退失據的不止是執政黨地方公職人員,更是整個中央政府的態度。在人權、主權反而是退步價值的在野黨或獨立參選人,於是樂得不用表態,一起搞模糊的話術結果,就是民意被誤解操弄,使得真正進步價值且未必是少數的民意,反而被壓制,也不能經由政府的強力表態引發擴散效應,更引起原來支持者的反感,地方選舉大敗一點也不冤枉。

政府要主動挖掘、引領進步民意,更不要小看人民的智識程度與公民水平,這麼多年的本土與人權教育,尤其是天然獨、天然同的年輕選民,同溫層絕對比你想像來得厚很多。政府自己的態度要堅定,只要提供正確、專業的訊息,有力且適切的反擊帶風向的不當言論或搞模糊的政治人物,而非媚俗搖擺立場,民眾才可能看穿某些偽裝成進步實則毫無人權觀與主權態度的政治人物或網紅的真面目。

總之,這不是「在往進步價值前進的時候,沒有注意到社會大眾有沒有跟上」的問題,而是政府自己有無堅定往進步價值前進的決心問題,社會大眾的進步價值不會輸於政府,唯待政府喚起、引領、發揚,而非被特定人物或膚淺媒體綁架,反而拉著社會大眾向下沉淪。接對地氣比只想接地氣,重要太多。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2019年1月27日 星期日

轉載:市長睡兒童之家 是溫馨還是白目?

市長睡兒童之家 是溫馨還是白目?(黨一馨)

2477
出版時間:2019/01/27
  
社會工作發展迄今,還是很多人對育幼院、安置機構不理解,腦袋存留「有一個女孩叫甜甜,從小生長在孤兒院」投射遐想,筆者過去為安置機構社工,就曾接獲民眾詢問,能不能帶小孩來孤兒院「看看」讓小朋友知道自己多幸福;也有民眾以大黑垃圾袋載來不明的漢堡「麵包」來安置機構解決。但高雄市長韓國瑜赴安置機構過夜,則比前述行為更莫名其妙。
韓國瑜睡安置機構,和小朋友共進早餐;參觀院童寢室,小朋友即興表演舞蹈;董事長介紹機構設置美容、美髮教室及烘焙教室,市長笑說幫我洗頭,孩子俏皮回答還可幫市長按摩頭皮。市長逐一發送春節紅包,加上大擁抱,不少網友大讚溫馨,事實上……來聽聽基層社工怎麼說。

機構大困境非費用

有社工在網路上留言表示,實際的情形可能是:「府內社工要寫市長出席的談話參考、行程登記,要先喬妥市長行程,還要顧及市長的版面形象;院內社工要配合這個大官員行程更動孩子故有的作息,要把原先的生活隔出一段時間演練、等待。到底哪裡溫馨?局內都知道這個擁抱只是個擁抱,然後呢?安置、人生,還不是自己、社工繼續走。」 
至於小朋友的感受、觀感,有社工留言表示:「哈哈哈……以前小孩也會問我……他們怎麼不去動物園……我也曾經是無奈的安置機構社工。」、「小孩沒有很想跟市長共餐好嗎?跟市長共餐覺得開心是威權的時代,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真的不要。以前有些住過的朋友說,因為大家愛去搞得他們周末都會很忙。大家周一到五要上課,每周末還應付客人。」、「我也贊同,育幼院不是動物園,孩子們也不需要賣笑」、「我記得明明很多小孩都是保護個案 不能公開露面餒,我們之前連讓朋友知道家裡在哪都不行……」 
其實韓國瑜對社福政策的陌生,早在大選之前就顯露,對於「長照」,韓國瑜政見提到年輕人和老人一起住,解決老人寂寞、年輕人買不起房的問題,另鼓勵身體健朗的老人,照顧身體較差的,顯見搞混了「長照」和「陪伴」。 
不了解沒關係,上任後要趕快了解。 
當然,也有網友對批韓言論表示,別傻了!市長這麼做才能帶動捐款。 
但以台北市為例,民國108年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費:1.「未滿6歲之兒童」及「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每人每月新台幣1萬9896元(最低生活費之1.2倍),未足月者,每人每日以663元計算;2.「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及「18歲以上者」:每人每月新台幣1萬6580元(即最低生活費,亦為本市低收入戶第0類生活補助標準),未足月者,每人每日以553元計算。 
如你所見,安置機構的最大困境可能不是安置費,照顧者(社工、生輔)的勞動處境及管理者如何充權工作者,可能才是兒少生活的關鍵。 

傾聽基層社工聲音

冀望兒少在接受此替代式家庭服務中找到職涯方向,他們不像一般兒少背後有那麼多家庭資源幫補,各自遭逢的家庭議題也亟需安定重建心緒不受打擾,筆者在此呼籲兒少安置機構管理者,別對侵入式投射愛心來者不拒,三天兩頭參訪全院總動員。兒少不是展示工具,共謀剝奪的是弱勢者的時間。
兒虐事件引重視,防治暴力政策環節有怎樣的轉變空間,只消去問問基層社工、地方家暴防治中心主任、督導。同樣的話奉勸蔡政府,接地氣的最好方法就是傾聽基層社工聲音,他們一樣在台灣這片脆弱土地耕耘幾十年,差別在於至今沒有話語權,對於政策苦無機會提出實踐知識。
傾聽!以免犯了韓市長的錯誤,消費了最弱勢者還不自知。 
編輯、曾任社工 

2019年1月25日 星期五

轉載: 情定花蓮 蔡碧仲 :我一定會再回來

情定花蓮 蔡碧仲:我一定會再回來

2019-01-23
作者: 郭瓊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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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陳俊松攝)
走進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的辦公室裡,書櫃和辦公桌仍然空蕩,由花蓮玫瑰石做成的天然石畫,分別掛在兩邊牆上,成了辦公室最具體與醒目的擺飾;一旁會議室堆滿大大小小的紙箱,都是從花蓮帶回來的資料與卷宗。卸任花蓮縣代理縣長的蔡碧仲,雖然回任法務部次長,從辦公室的場景和他的言談,看得出他的心還是和花蓮繫在一起。
僅僅代理縣長3個月的蔡碧仲,因為揭發花蓮縣有土地「東洋廣場」疑遭賤賣、阻止縣府花3億餘元購買鋪設香榭大道的進口花崗石、揭發縣府收買媒體等,讓過去較少被注目的「後山」花蓮,屢屢躍上全國性新聞版面,也讓蔡碧仲聲名大譟。兩年前才從律師轉任政務官的蔡碧仲,成為綠營閃亮的一顆政治新星。
「3個月等於是6個月,因為我日夜都在工作,幾乎不曾離開花蓮。」蔡碧仲一面講,眼神望著到花蓮後才認識的餐館老闆、法界人士送的兩大幅玫瑰石畫。很難想像,他出生成長和主要的工作經歷都在嘉義等南部縣市,在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入獄服刑、被行政院指派到花蓮代理縣長之前,他和花蓮沒有任何關係。
代縣長表現耀眼 躍為綠營新興潛力股
政大法律系畢業的蔡碧仲,曾任8年檢察官,在嘉義地檢署時有「黑金剋星」之稱,後來轉任律師,在雲嘉南一帶有名氣。說起和政治圈的關係,蔡碧仲說,他過去長期擔任縣市政府顧問,對地方政府的運作很熟悉,但最早找他的都是藍營人士,例如嘉義前縣長李雅景、嘉義市長黃敏惠,都曾請他為縣市政府擔任所屬辯護,處理法律爭議。
「英系」大將、立委陳明文擔任嘉義縣長時,因汙水下水道工程被起訴,找蔡碧仲打官司,後來陳明文陸續將他介紹給有司法案件的嘉義縣長張花冠、雲林縣長蘇治芬。「一個接一個,就這樣認識綠營的人,我才有機會到法務部來,不然鄉下的律師,誰知道你是誰。」
蔡碧仲說,藍綠過去都對他滿認同,都曾找過他在南部選舉,幫陳明文辯護以後,另外一個陣營慢慢與他疏離,也是自然的演變,因為陳明文的關係,他與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有過接觸,他為紀念曾為網球選手的已逝么兒蔡誌鈞,每年舉辦的全國青少年網球賽,蔡英文也出席過。
和綠營熟絡之後,蔡碧仲全家就積極投入政治活動。他的太太黃淑英是嘉義市小英之友會總會長,女兒也曾在民進黨中央工作,擔任前祕書長洪耀福的祕書。
被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延攬出任法務部次長,讓蔡碧仲從律師踏入政界,已是人生一大轉折;在法務部不到兩年,又被派到花蓮縣代理縣長,成為台灣首位由司法體系首長代理縣市長的人,對於他的人生更是一大轉彎。轉到花蓮的這個彎,讓重感情的蔡碧仲,可能從此和花蓮結下不解之緣。
蔡碧仲說,綠營考慮過由花蓮地方政治人物代理縣長,當時呈報給中央的人選包括東部辦公室執行長許傳盛、前立委賴坤成、前立委盧博基等,後來考慮到花蓮「比較複雜」,行政院決定派有檢察官背景的他去花蓮,他本人也很訝異,但與賴清德(行政院前院長)會談半小時後,立即同意這個任務。
消息發布後,花蓮地方上很訝異,民進黨花蓮縣立委蕭美琴還去質問洪耀福,說她完全沒聽過這個人,為何做這樣的決定?洪耀福跟蕭美琴說,「北立雄南碧仲」,蔡碧仲在嘉義的律師業務的執行熱度,和顧立雄相近。後來蕭美琴成了最支持蔡碧仲的人,不但借調幕僚給蔡碧仲,也幫他介紹很多地方人士。
立委蕭美琴(左四)非常支持蔡碧仲(左五)在花蓮的施政。(圖/蔡碧仲提供)
除了綠營地方上的質疑,花蓮縣政府更是擺明不配合。傅崐萁公開要縣府員工「未來兩、3個月忍耐一下,我一定會光復回來」;蔡碧仲一上任,縣府12位一級主管全部請辭。蔡碧仲只能向東部辦公室借將、啟用歷任前縣長的幕僚,「還有過去被傅崐萁冰凍起來的人,不願意和他苟同的人,就被冷凍,我解凍之後就很好用,所以處理縣務有條不紊。」
不僅如此,因為蔡碧仲雷厲風行重新檢視縣府過去的標案,他一直有人身安全問題,後來還接到死亡恐嚇信,縣警局只得一直加派警力保護他的安全。「一開始是兩個隨扈在輪,後來變4個,再後來變6個。」他說,每天24小時都有兩個人陪他,和他一起吃早餐、一起運動、一起睡在宿舍裡。
花蓮縣政怪象全都露 「1個人說了算」太荒唐
檢察官出身的他強調,國家有保護公務員的機制,而且「我都有準備,準備好就好了。」蔡碧仲要求調派年輕、背景單純的隨扈,這6個年輕人和他朝夕相處3個月,「後來像是6個自己的小孩,」他說,卸任回台北時,除了隨行的兩個人,有1個隨扈還特地請假陪他搭車到台北。
談到花蓮縣政府過去的作為,蔡碧仲話匣子就停不下來。他說,花蓮的公務員很可憐,大部分的公務員都沒有問題,但長期被民選首長「1個人說了算」,往往承辦人或科長簽了公文上去,走完簽辦流程後,公文才被刪改;也就是公務員手上的公文,和檔案室的公文不一樣,為了保護自己,很多公務員只得自己留1份公文影本。
蔡碧仲連在縣政府調閱公文都有困難,要嘛就是調不到,要嘛調到的是竄改過的公文,花蓮縣政府很多是處於「失能狀態」。過去縣府沒有固定舉辦主管會報,蔡碧仲每週都召開1次會報,重申「確立依法行政和行政中立」的重要性。
他說,公務員薪水不是很多,可以餬口而已,很多人是考上公務員捨不得放棄,因為在花蓮沒有其他工作,在那邊慢慢的熬,如果有一天受了誘惑被咬住了,從此就被綁住了,「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原本很可能善盡職責的公務員,因為你個人的作為去影響到他們。」
身後的紙箱,全是蔡碧仲從花蓮帶回來的資料。(圖/陳俊松攝)
光是把公文拿來看、修正,就匡正了很多事。例如位在精華區的東洋廣場土地案,「不到7個月時間,標價從17億元降到9億元,土地有那麼急著賣嗎?沒有人要嗎?」例如他修正香榭大道計畫,將工程費用減少6000多萬元,石材鋪面省下1.4億元。
原本要花18億元的青年安心住宅,在蔡碧仲眼裡也是一個錢坑,因為安心住宅都是要蓋在人口多的地方,花蓮卻是蓋在新城鄉,共有809戶,已蓋了400多戶卻賣不出去,他暫緩興建其餘住宅,「青年住宅是挪用教育基金、統籌分配稅款、廠商往來專戶的錢去蓋,這些基金都是平常應急用的,如果要挪用要能及時回歸,縣府已花了好幾億元,只回收1600萬元保證金,卻花了2800萬元廣告費。」
蔡碧仲激動表示,不是說再怎麼窮也不能窮教育,再怎麼苦也不能苦孩子?那怎會把教育基金拿去蓋青年住宅,讓小孩子沒課桌椅,學校司令台壞了沒錢修?把道路維修專案的2000萬元拿去買香榭大道的石頭,這怎麼叫做幸福花蓮?「明眼人不會不知道,但知道又怎麼樣?沒有人跟他選!」
戶籍將遷花蓮 相信這個地方可以改變
「所以說花蓮人不幸福,不是我隨便說說。」他指出,他在花蓮會去打網球,一些球友比較熟了才會跟他講,花蓮人對政治有恐懼感,即使是他的親戚朋友,去年底縣市長選舉的投票還是很謹慎,他們跟他說「你們又不會上3個月走了,一切會復辟,恢復原狀。」他自問自答,「那我在那邊,對他們是利還是弊?」
回台北之後的蔡碧仲,決定把他在花蓮的3個月經歷寫成書,也決定要把戶籍從嘉義遷到花蓮。他說,花蓮已經民智鈍化,違法亂紀,很多精英就不碰政治了,「花蓮沒有黑白道,只有一個姓傅的人,被迫害的還會支持他。」他要讓鄉親父老感覺到好的政策要延續,不能人去政息,「否則去撥弄一下還是恢復原狀,這樣對他們情何以堪?人家對我們有期待,如果一走,等於澆了一盆冷水,他們一輩子爬不起來。」
蔡碧仲一面講話,一面拿著布不斷擦拭已經光潔無比的辦公桌,好像一個有潔癖的人,又好像是藉這個動作,深化他的決心與承諾。「我對花蓮有使命感,不然只有3個月,何必做那些事?到了那裡就知道,全台灣竟然有人讓你需要去拯救他們,而這些人這麼好!」
「花蓮一定有機會改變,只是時間而已,我是丟下一顆石頭,將來會產生很大的漣漪。」他一再、一再重複他對花蓮的承諾,好似擔心花蓮人不相信他,不相信他會再回到花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