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

轉載:戴勝通嗆慈濟與艱苦人爭利

「帽子王」戴勝通 嗆慈濟:與艱苦人爭利

現代人物資充足,回收教育的觀念也越來越成熟,就連慈濟也加入回收行列,打破過去原本隨車收的方式,改為定時定點收取,不過帽子大王戴勝通,在臉書上PO了一段文章與照片,呼籲慈濟留口飯給艱苦人吃,對此慈濟回應,一整年回收的寶特瓶只佔全台的百分之二,並沒有爭利,希望外界多看看志工們的努力。
這裡是慈濟位在內湖的一處回收站,根據慈濟統計從民國98年到現在已經回收了3億罐寶特瓶,但有人認為影響到部分人的生計,不說你不知,大家你我喝完的寶特瓶經過慈濟回收分解,嚴密處理就可以做成一條毯子,帽子大王戴勝通卻對慈濟很不以為然,改行當旅遊達人的戴勝通在臉書上PO了一張照,點名慈濟留口飯給艱苦人吃,文中寫到台灣一年有寶特瓶45億支都是由低下階層的艱苦人去回收,做成回收布,那些艱苦人每個月可以有5到6千塊的收入,台灣一年大約有2萬人靠它來過活,現在變了,慈濟設起回收桶靠免費的義工回收,戴勝通認為宗教慈善團體應該肩負著台灣向上的提升,不該與艱苦人爭利,民間回收業者張先生:「像老婦人他們拾荒的在路上撿不到東西了,回收物都被他們撿走啦!交給慈濟了。」

民間業者坦言回收量明顯變少,文一PO出瞬間湧現回文,有人說曾經目睹慈濟志工為了撿紙類回收,還搶到發生口角,也有人感性文寫說有好多阿公阿媽靠著資源回收過日子,慈濟這個也要跟他們搶,當然也有人力挺慈濟,指出慈濟有專門的回收管道也有定時定點回收,能將資源回收做有效率的整合,慈濟回收志工:「因為你人就是要團結才有力量,這樣的整個才會環保啊。」
對此慈濟回應台灣1年回收45億罐寶特瓶,慈濟1年最多回收1億罐,比例不到百分之2,說與艱苦人爭利太嚴重,環保意識抬頭,資源回收掀起大鯨魚吃小蝦米說,這可能是默默奉獻的慈濟志工們萬萬沒想到的。

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轉載: 良心時代運動 小朋友畫出心中期盼

響應良心時代不分年紀 小朋友畫出心中期盼

【記者 李寧 台北報導】    
 
今年四歲的游承道的良心畫是小火車載著愛心跟笑臉,行經之地把一切不好的事物都轉變成良善的! 
       近年來全球局勢混亂,國與國紛爭不斷、全球氣候變遷、核武威脅等,在在危及了身為地球村一份子的你我,造成人心惶恐不安,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不復存在。難以想像的是,若繼續這樣發展下去,下一代將會生活在甚麼樣的環境?子子孫孫所居住的地球將會變成甚麼面貌?於今年元月一日發起的「良心時代」運動,不僅在國內外引發熱烈迴響,也有一群小朋友們透過他們所畫的「良心畫」,表達出最純真可愛的心願。
  今年四歲的游承道指著他的良心畫:「火車把所有的壞雲跟壞水滴都變成好水滴了!」他的爸爸則解釋,承道非常喜歡湯瑪士小火車,所以畫出湯瑪士小火車載著愛心跟笑臉,行經之地把一切不好的事物都轉變成良善的!而六歲的哥哥游承勳則說:「一個機器人帶著大家,把壞的東西都趕走了!」兄弟倆的童言童語之中,都透露了想要讓世界變更好的願望。  
 
二年級葉書瑗說:「不要亂丟垃圾,愛護地球。」她的良心畫上還說要做環保小尖兵,少吃垃圾食物,讓地球更美麗。 
       二年級的葉書瑗說:「不要亂丟垃圾,愛護地球。」三年級的高韻涵畫了一顆在微笑的心,她解釋:「我們都要有良心,才會微笑。」四年級的楊承翰則說:「我們要讓良心變成火箭射到天空,跟太陽相融,然後帶到地球上或其他星球上,讓良心發芽讓良心開花。」那他自己又有甚麼實際做法呢?「學校同學在罵人的時候,我不會馬上就罵回去,我會勸他不要再罵人了!」同樣四年級的黃姿云則將她的良心畫分成四格──學生不作弊、工人不偷工減料、醫生不誇大病情、商人不偷斤減兩,她說,如果人人都不做這些事的話,那就是良心時代;她也表示,自己在學校都會調解同學之間的紛爭,讓同學和睦相處。  
 
五年級的劉哲宇的良心畫是分享福氣與愛,把好事告訴大家,讓大家都更好! 
       五年級的劉哲宇則在畫中表達自己要分享福氣與愛,希望大家不要亂丟垃圾,不要讓其他生物消失,也希望工人們不要偷工減料,這樣就不會有很多人因為房子倒塌而受傷或死亡,他說:「我會把這些好事告訴大家,讓大家都更好!」江羽葦說明她的畫:「要愛護地球、多種樹,多種樹就可以積少成多,最後整個宇宙都充滿良心時代跟愛的力量,然後地球就會變得很美好。」她說,自己平常看到垃圾就會隨手撿起,如果每個人都從自己做起,再擴大影響到其他人,這世界就會變美好。
  從這群天真無邪的小朋友身上,可以看出孩子們對於未來的美好期盼,他們不僅從自己做起,更了解到要帶動身邊的人一起來努力,才能生活在真正「良心時代」。在現今紛亂的社會中,身為未來的主人翁,孩子的教育更顯重要,而要讓孩子們擁有正確、正向的價值觀,要靠你我以身作則,作為孩子的好榜樣!

轉載:錢建榮 不需成為司法院模範生 但要當人民好法官

錢建榮:不需成為司法院模範生 但要當人民好法官

友善列印友善列印2014-06-17
                   錢建榮認為,只要有同理心,設身處地站在人民立場,就能成為好法官。
在許多攸關法稅或與人權相關的研討會場合,總會看到穿著黑色反核T恤的桃園地院錢建榮法官身影,他敢說敢寫,見解犀利卻不失幽默生動,自嘲是「法官 變刁民!」有趣的是,這位變刁民的法官,101年轉到行政訴訟庭後,經手的六件稅務案件,就有二件被學者專家評鑑選為年度最佳判決。日前錢建榮響應良心時 代運動,提出他的良心建言:「你不需要成為司法院的模範生,但必須要成為人民眼中的好法官!」他認為要當好法官其實不難,只要有同理心,設身處地站在人民 立場,就能成為好法官。
曾有學者質疑很多行政法院的法官都是國庫主義者,因此判決結果都偏向有利行政機關。為什麼錢建榮會認為辦公室裡的每一件行政訴訟案件,他覺得人民都 很有理?他提到,日本電影「鹹豬手事件簿」最後男主角講的一句話:「請用你們想要被審判的方式來,審判我。」就是所謂的將心比心。
錢建榮提到自己十年前的親身經驗,那時剛調到刑事庭,因太忙太累忘了繳牌照稅,後來因太太開他的車超速,結果收到二張代舉發通知單,一張是交通違規,另一張是舉發他沒有繳牌照稅,並且罰鍰一倍。
「警察憑什麼可以去稅務資料庫抓個人資料,這沒有侵害個人資料保護法嗎?」錢建榮決定申訴,除個資保護外,為何沒有給人民事前陳述意見的機會,這沒有違反行政程序?沒有違憲嗎?錢建榮提出一個重要核心理論:陳述意見是聽審權的保障,屬憲法層次,而正當行政程序當然就是憲法上程序權,當聽審權受到限制,就必須受到憲法及兩公約的檢驗。
後來,錢建榮提救濟,過程一樣沒有給陳述意見、言詞辯論的機會,直接收到確定判決書。因緣際會,一直爭取去辦行政訴訟的錢建榮,終於如願轉到行政庭;沒多久,竟接到牌照稅的案子,他想起自己的親身經歷,但又想到使用牌照稅是地方政府很重要的稅收收入,所以常會想盡各種方法,除了要人民補稅以外,還要罰一倍到兩倍,這樣就可以有稅收。但他又想到,若以沒有事前陳述意見,違反行政程序撤銷的話,縣政府的稅收會完蛋,而地方政府為籌措財源,不可能接受這樣的判決。錢建榮思考很久,「十年前的問題,十年後一樣沒有改,如果我不這樣判,就不能更正他們的作法,所以我必須要這樣判,來警惕他們。」於是他在判決書寫,「被告機關於裁罰原告前,未給予事前陳述意見之機會,不符正當法律程序與正當行政程序原則,而有違法。」
錢建榮指出,縣政府以大量行政為由,當然不需要給當事人陳訴意見的機會。他認為完全混淆「大量程序」與「大眾程序」,更違反事前陳述意見是最基本的正當法律程序要求,必須讓人民事先知道所涉犯的法令,才能在不自證己罪前提下,完整事前陳述意見。
針對違規停車,警察是直接開處罰通知單,並順便再代舉發,或者地方稅務局直接行文給縣政府交通局,調整年度的路邊停車的資料,再去比對路邊停車的車號,那些車子沒有繳使用牌照稅,這樣沒有嚴重侵害隱私權嗎?只有違規停車或是停車的資料,怎麼可以把這個資料拿去作稅捐處罰的依據?錢建榮質疑,我們難道沒有活在一九八四嗎?這是很可怕的一個大監聽風暴。他在判決中引用喬治歐威爾「一九八四」警世寓言,人民擔心政府「老大哥」虎視眈眈、環伺在側,冷不防地假藉口實出手突襲,民無隱私、噤若寒蟬。
錢建榮表示,「法官確實必須承受一些壓力,那我覺得無妨,就看你自己怎麼看待自己的職務,你想要成為怎麼樣的法官。」他也再次強調,「其實當我們在審判人的時候,我們就自己想想看,我們能不能接受這樣子的方式去操作自己的審判程序。」【記者 洪小琥台北報導】

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轉載--社會汙名的牢籠,能以司法提審救濟嗎?

社會污名的牢籠,能以司法提審救濟嗎?
2014年6月17日 
蘋果日報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

「您好,台權會嗎?我被關在八里療養院,過程很不合理,需要律師協助!」話筒傳來青澀但平穩的聲音,每分鐘「嘟」一聲顯示用公共電話向外求援,少年平鋪直敘訴說一步步被關進去的經過,對於提問也都能立即且肯定的回應,甚至能快速掌握對話意旨。他就是首位去探視鄭捷的黃姓少年,向本會求助時,衛生福利部「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已判定他為精神疾病「嚴重病人」。掛上電話,種種疑問已浮上心頭,對話都很正常的少年,為何去看鄭捷就被當作「嚴重病人」?醫生診斷和審查過程出了什麼問題?太多事實需要釐清。
根據精神衛生法,「嚴重病人」是指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甚至導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而且有傷害他人或傷害自己之虞的行為。少年說,他被送進去的主要理由,只有「動手打家人」,但最近幾個月,他都一個人住在租屋處,如何傷害家人?經過許多線索交叉比對,少年說話內容,都有基礎事實可符應,顯示並沒有與現實脫節,且無自傷自殺的作為和言語,每天都可打二至三通電話向外求援,證明可處理自己事務。
初步看來,少年幾乎不符合法律上「嚴重病人」的各項要件,但當時媒體已將他冠上「探魔少年」稱號,指控他是「鄭捷粉絲」,再加上原本就已被社會控制體系建構起來並長期受到污名的「精神病患」與「嚴重病人」,如果此時沒有透過挖掘事實與剝除種種標籤化的過程,少年將在可見的未來被囚禁在多重的「污名」牢籠中不得翻身。
本會在與台少盟、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等團體合作下,透過各種管道嘗試救援,終於在兩位律師以憲法、兩公約、與新提審法的人權保障架構,成功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第一件非刑事的「見義勇為」提審案,而承審的陳介安法官也勇於受理此案,使得精神衛生法中「嚴重病人」強制住院這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決定,得以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
遺憾的是,儘管承審法官踐行了提審的程序,也在過程中仔細調查,但並未注意到提審裁定的重要機能,也就是糾正拘捕機關的違法,並且藉以除去拘捕原因對當事人的標籤化和污名化。本案法官將重心放在調解少年出院後之社會資源處置方式,以求當事人、院方、與律師三方可達成和解。法院拒絕作成裁定,不僅無法藉以指摘新北市社會局、八里療養院、以及衛生署審查會等單位的在過程中的缺失,徒留當事人被社會繼續以其行徑或身心狀況,持續對之為道德上攻擊。法院注意到了自由,甚至注意到了與提審不相干的出院安置,卻丟失了法院最應該還給社會與當事人的正義。
黃姓少年雖在法庭上主張自願住院,但在整個社會作為「全控機構」的運作下,他有多少自主空間去行使所謂的自願,是一大問題。透過這次提審程序,雖可換來物理上的人身自由,但「嚴重病人」的身份一日未解除,以及整個社會對他污名化的過程,其實並未因為這次提審,還他一個公道。
(本文經蘋果日報論壇編輯略為調整文字刊登於2014年06月17日蘋果論壇,此為原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