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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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士瑩:為什麼亞洲人朋友很多,歐洲人朋友卻很少?

確實如此,台灣對芬蘭的興趣,與其說在教育改革,還不如說是人際關係之間的省思,這一點只要從坊間跟芬蘭相關的中文出版品,就可以看得出來。
就像李玉惠說的:「很多台灣人到芬蘭後,還是會把在台灣待人處事的習慣帶來這裡,有時看似和睦,但有時卻較勁意味十足,不過還是有真誠相待、人情味的台灣人。這世上,就是一樣米養百樣人,我常勸一些在芬蘭的台灣人,不要太過在意。」
「台灣人跟芬蘭人在芬蘭的人際關係,或許是受到這裡的教育文化背景的影響,或是生活上的衝擊,久而久之,有些在芬蘭的台灣人在思想上和芬蘭人越來越相近,習慣相近後,當然摩擦也就變少。大多芬蘭人對台灣人是友善友好的,也會平等的對待台灣人。在這裡要學會真誠待人,芬蘭人不做表面關係的。」
「妳的觀察,一般芬蘭人身邊有幾個好朋友?」我又接著問。
「這要看每個芬蘭人的個性,我見過身邊較活潑積極的芬蘭人,朋友很多,活動很多。也遇過身邊只有一到兩位好友的芬蘭人,用5支手指頭來算都夠用。不過,芬蘭人所謂的知心好友,那還真的不多,平均2到3位而已。」
表面上好像亞洲人朋友五湖四海,歐洲人則孤僻、朋友很少。但是仔細想想,我們的朋友夠不夠深?夠不夠全面?每個朋友都有特定的時空條件,有些可以聊戀愛,但是不適合談工作;有些可以逛街購物,但是經濟有困難時不能借錢;有些人家可以借住,但是個性很難相處。對於我們來說,這些都可以是朋友。
我們有很多朋友。但是在許多歐洲人的眼中,這些只有一部分可以交往的人,根本就不是好朋友。
我可以想像芬蘭人在傾聽了你聊天之後,一針見血的說:「你根本就沒有朋友。」
然後你一氣之下就跟他絕交了。但是他可能比你任何朋友,都還要了解你,而且他說了實話。

褚士瑩

國際NGO工作者,專業訓練來自埃及AUC大學唸新聞及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曾在緬甸北部撣邦主持農業轉作計畫近十年。2012年後轉任美國華盛頓特區國際金融組織的專門監察機構BIC(銀行信息中心)緬甸聯絡人,開始訓練緬甸的公民組織監督世界銀行及其他外國政府對緬甸的貸款及發展計畫。除協助多方停戰協商,設計戰後重建之外,也意識到真正的改變必須來自教育,讓下一代開始接受多元社會,改變衝突的本質,因此從2015年開始,著手在當地成立一個以哲學思考為主的兒童繪本出版社。
回台灣時,他跟在地的NGO工作者,一起關心客工、新移民、部落、環境、教育、社區營造、農業、自閉症成人、失智症家屬的支持。中文出版品包括「1份工作11種視野」等近50本。

轉載:沒有名片的 父親節

沒有名片的 父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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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節到了,年輕的我從未料到,「父親」不只是一種社會身分,也可能是全職工作。
26歲退伍,糊裡糊塗掉進職場,我一直算是半個工作狂,在電影雜誌上班時,每月截稿期,我常睡在辦公室,就拿兩張長桌相併,湊合幾個鐘頭。
後來在報社當記者,輾轉又漂到新聞網站當主管,晝伏夜出,稀鬆平常。每逢選舉、颱風、春節,我大多搶著留下來值夜,讓同事回家休息。
對我而言,生活就是上班、上網、上班、上網、上班、上網,中間夾著休假日的睡覺、看電影、睡覺、看電影,無聊得像一只鐘擺。
41歲當父親,46歲離開報社,以為只是中場休息,歇喘一下。不料陰錯陽差,母親忽然離世,兩歲與六歲的兒子,遍尋不著放心付託的保母,從此,「父親」變成我的主要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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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職尷尬期

其間,經歷一段奇妙的適應期,剛開始,認識新朋友,對方客氣遞上名片,我總是搔搔頭說,「不好意思,我沒有名片」。當對方好奇「哪裡高就」,我會帶點尷尬回答,「在家帶小孩」,有時忍不住畫蛇添足,趕緊補充說,父老子幼,想陪他們長大,所以兼職接案寫稿。
後來,我越來越習慣自己的身分,越來越懶得廢話,一律說「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視當天心情而定),而且神情非常自然,口氣非常驕傲。反倒是對方,臉上經常露出驚嚇、猶豫,甚至不以為然,夾雜著長度不一的沉默,或口吃。
我發現,台灣社會還不太適應「女主外,男主內」,眼前站著一名沒有正職的壯年男子,可能引發輕微過敏症狀。於是,我開始拿這件事,當作一種微小的社會實驗,觀察哪類人會有哪種反應。
根據人體實驗,年紀越長的男性,越易好發不適應症頭,接下來的談話,甚至會出現以關心語氣包裝的「你為何不去上班,然後,叫你太太回家顧小孩?」
問題是,能夠當一名父親,每天陪小孩吃早餐,送他們出門,在家洗衣服、倒垃圾、寫些自己想寫的字,是一種愉快的特權,我完全不想BOT給我老婆。
我沒有名片,當我兒子笑著跑來喊我,那一刻,就是我的名片。 
黃哲斌《老皮嫩肉》 

2015年8月4日 星期二

轉載 維基百科------匿名者

匿名者
Anonymous Flag.svg
這標誌傳達與匿名者相關的象徵意義。「無頭西裝」意象代表無領袖抵抗和匿名。[1]
Anonymous at Scientology in Los Angeles.jpg
出現在公眾場合的匿名者,戴著流行於漫畫書和電影《V怪客》中的蓋伊·福克斯面具。
口號We are Anonymous. We are Legion. We do not forgive. We do not forget. Expect us. (我們是匿名者。我們是軍團。我們不會原諒。我們不會遺忘。期待我們。)
創立時間2003
性質公民抗命
網絡行動主義
虛擬社區
自治組織(Voluntary association)
目標電腦監控
網際網路審查
網際網路維權行動
服務地區
全球性
會員數權力分散的理念組織成員

轉載:部長罪證明確 且看 北檢又將如何吃案?

部長罪證明確 
且看 北檢又將如何吃案?


 永社、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北社等公民團體,不滿教育部課綱微調未表決就做出決議,且當時的教育部長蔣偉寧在他主持的會議紀錄上,還顛倒事實,以偽造文書手法,非法載明表決通過。因此在7/16上午赴北檢告發蔣偉寧偽造文書罪。

  永社執行秘書洪崇晏說,蔣偉寧在去年1月27日主持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最後會議決議指「高中公民科有15人表達同意微調,8人表達不同意微調」,然媒體報導指出,高中教師當天是反對微調案,甚至有報導點出,決議是不同意,顯然教育部該會議紀錄涉偽造文書。
 洪崇晏並引《沃草》報導指出,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今年56日質詢時,曾質疑去年125日的決議過程究竟是「共識決」還是「書面決」,並質問現任教育部長吳思華共識決又是怎麼形成共識;當時吳思華竟脫口指出,當時的共識決就是「鼓掌通過」。
 若吳思華所言屬實,去年1/25課審會根本沒表決,蔣偉寧的會議紀錄,根本就是偽造文書。
 北檢遇到大官,都會想辦法吃案,這個案子證據這麼明確,就看看北檢又要如何吃案?

>>吃案手法解析
  北檢若仍打算吃案,可能採取的手法有下列幾種:
一,他字案走到底:
 不改分「偵」字案,卻一直以「他」字案做為進行之案號,這種分案方式將來最好吃案,因為連不起訴書都不必制作,只要內部行政簽結之可以了事,神不知鬼不覺,那些告發人也拿北檢沒皮條。
二,一路睡覺到底:
 整個案子提早進入「冬眠」,雖然有案號,但,承辦檢察官是既不開庭、也不傳喚,有這個案子和沒有這個案子,沒有太大差別,反正,長官也不會要求「速辦速結」,案子讓它睡覺,符合長官的心意,叫醒案子不但給長官困擾,也給自己麻煩。
三,當升官籌碼:
 檢察官私下還是默不出聲,悄悄進行案情偵辦,並且暗中「掌握」不利前教育部長蔣偉寧的證據。等到案情掌握的差不多時,同時,也到了自己升官的關鍵時刻了,就很技巧性地向長官暗示,記者在追問,好像要報導等等,然後,看長官如何處理;若遇到不上道的長官,就先向媒體爆料,並正式送出起訴書。
 


全文刊載於法治時報167期,104/8/1出刊


看看我其他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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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賴清德轟監院違憲擴權 無法接受彈劾

賴清德轟監院違憲擴權 無法接受彈劾

賴清德下午出面說明。劉榮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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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賴清德記者會內容)

台南市長賴清德下午4時10分現身,針對監察院彈劾,嚴詞批監院違法擴權,選擇性彈劾他,並提出3點質疑,要求監察院對彈劾內容向社會說明清楚以及根據那條法律。賴清德也重申在李全教官司未釐清前不進入議會,不會因為今天監察院的動作而動搖,並再次向市民承諾,掃除黑金,改革政治的決心不會改變,並向市民負責。

賴清德提出三點質疑,包括:
一、質疑監察院彈劾的根據,認為府會間的爭議,非監察權行使的對象,且彈劾案未指明他有任何具體行政違失的證據。
二、質疑監院為何甘冒違憲擴權、傷害民主的大不諱,選擇性彈劾他,卻怠忽職守,放任八仙塵爆與教育部強推違法課綱,讓年輕學子喪失寶貴生命而不管,選擇性辦案,所為何來?
三、質疑本事件中真正傷害腐蝕台灣民主的是李全教的賄選,今天卻本末倒置彈劾他,請問當李全教當選無效官司定讞時,如何向本人及社會、台南市民交代?
(劉榮輝/台南報導)

轉載:給教長上堂刑訴課

給教長上堂刑訴課 (孫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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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載,對於723闖進部長室的學生們,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如果願意承認行為脫序,不告18歲以下學生。或許部長自以為是在釋出善意,又或許像反課綱人士所批評,這骨子裡是威脅,然而,就法論法,這種說法在法律上既行不通,也毫無意義。
按《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是犯罪事實的申告,只要提出(告訴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所有參與者都將成為被告;同理,撤回告訴,就是將原本申告的犯罪事實撤回,而一旦犯罪事實撤回,撤回的效力也會及於所有參與者。
這樣一來,如果部長堅持提告,凡是當天進部長室的,不管有沒有滿18歲,統統都會成為被告;同樣地,如果部長事後又好心的撤告,不管對於學生、休學生還是社會人士,先前的告訴都會喪失效力,結果跟沒告過一樣。
因此,如果願意承認行為脫序,不告18歲以下學生,在法律上根本就不可行,理由前面已經說過了:要告,就得全部一起告;要撤,就得全部一起撤,不問有沒有18歲,也不問是不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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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仍須面臨官司

說來恐怕更難堪的是,即使部長不告,當天闖入部長室,未滿18歲的學生們,也免不了一場官司。這是因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者,法律上稱為「少年」,少年若有犯罪嫌疑,應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而少年事件處理程序的啟動,不以被害人的告訴為要件,就算是告訴乃論之罪,即使被害人不追究、不提告,少年法庭仍有介入的權力與職責;在警方已經逮捕、移送的狀況下,少年法庭應該已經立案,不管告或不告,法院都必須把程序走完。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目的,不在審判、懲罰少年的犯罪行為,卻是要找出需要輔導或矯正的少年,並給予適當的輔導或矯正。更簡單地說,原則上,對於少年,少年法庭不是要罰他,卻是要教他,而輔導或矯正有無必要,跟被害人有沒有提告,其實沒有太大的關係。
既然如此,如果願意承認行為脫序,不告18歲以下學生云云,其實在法律上一點意義都沒有。就算不告,少年法庭的程序還是照走無誤;假若真的提告,檢察官也只能把案件送回少年法庭,多這麼一道移送程序,徒增司法資源浪費而已。
反課綱一方認為,部長所謂不告18歲以下學生是一種威脅,但就算是威脅,它也是無效的威脅;相對地,如果部長確實想釋出善意,光是在告與不告上面打轉,也同樣是無效的。至於怎樣才能有效地釋出善意,這不是《刑事訴訟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可以回答的─這應該去問問守在教育部前面的同學們才對。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2015年8月3日 星期一

轉載: 預防乾眼症三步驟 插畫家搞笑畫思華變臉

「預防乾眼症三步驟 」 插畫家搞笑畫思華變臉

知名插畫家Duncan以「思華變臉」為底,畫出預防乾眼症三步驟,讓網友笑翻。(圖擷取自Duncan臉書)
2015-08-03  21: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反黑箱課綱學生今天(3日)和教育部長吳思華等人對談,學生退回課綱的訴求仍然沒有被正視。台大歷史系教授花亦芬站在學生這方和吳思華對話時,轉播鏡頭意外拍到吳思華翻白眼的畫面,這一小段立刻被網友大改特改,知名插畫家Duncan也畫了「預防乾眼症,簡易三步驟」,十分逗趣。
今天反課綱學生和吳思華對談,台大教授花亦芬力挺學生,提出看法討論,但鏡頭意外拍到當下吳思華在翻白眼。知名插畫家Duncan畫了「預防乾眼症,簡易三步驟」,描繪準備狀態、翻白眼到露出笑容,生動地表現吳思華當時的樣貌,讓網友笑翻。
Duncan自己在臉書留言回應:「電腦手機用久了不妨花個一秒做一下,才不會得乾眼症。」網友也紛紛在臉書跟八卦版上留言,「濕滑眼部運動」、「明年學測指考別想當考題了」、「粉絲要流失9.2%了」,表示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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