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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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文件》Q&A:史上最大洩密案 全球政商震盪

 2016年04月04日 18:35
巴拿馬法律事務所「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公司外觀。(取自推特)
巴拿馬法律事務所「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公司外觀。(取自推特)
2016年4月3日,總部位於巴拿馬的「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法律事務所流出大筆資料,引發全球譁然。這起事件不只是史上規模最大的洩密案,更讓政商名流的資產流向攤在陽光下。這次造成全球政商界震盪的「莫薩克馮賽卡」究竟是何方神聖?又是如何為全球富豪服務?英國《衛報》(The Gaurdian)整理出了下列7個問題,帶你認識「莫薩克馮賽卡」。

一、「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是何方神聖?

莫薩克馮賽卡是一家總部位於巴拿馬的法務公司。它以提供離岸法律和商務服務收取年費,也提供資產管理等服務。

二、「莫薩克馮賽卡」公司在哪裡?

這間公司總部位於巴拿馬,但是服務範圍遍及全球。該公司官網上便寫道,公司有600名職員分佈於42個國家中,其中包括瑞士、塞普勒斯、英屬維京群島,以及英國皇家屬地耿西行政區(Guernsey)、澤西行政區(Jersey)和曼島(the Isle of Man)等避稅天堂。
此外,該公司在全球設立許多分支機構,這些機構也各自擁有新顧客,並能夠自主運作。

三、「莫薩克馮賽卡」的規模多大?

莫薩克馮賽卡是世界第4大離岸金融服務公司。它曾服務超過30萬家企業,其中半數以上的公司登記於英國以及英屬的避稅天堂。

四、這次洩漏了多少資料?

這次洩漏了1150萬筆文件,以及內部資料庫中2.6TB的資料。
與2010年「維基解密洩露美國外交電報事件」,以及2013年「前美國國安局雇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洩密事件」相較,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五、持有離岸公司的人全都在從事違法行為嗎?

並非如此。事實上,持有離境公司完全合法,有時甚至是合理的。
俄羅斯、烏克蘭等地的商人常常將資產置於離岸戶頭,以避免受到罪犯搶劫,或是藉此規避嚴格的貨幣政策。此外,也有人利用離岸公司來做繼承和資產管理。

六、是否有人利用離岸公司從事非法行為?

是的。
英國首相卡麥隆(David Cameron)2015年在新加坡的演講中便表示,「罪犯、貪污者和洗錢者」往往利用匿名公司行事。而英國政府也正試圖處理這個問題:他們想要藉由設立中央登記系統,公布離岸公司的持有者。也因此,從2016年6月開始,英國公司首度必須公佈他們的主要持有者。

七、「莫薩克馮賽卡」對洩資一事的回應?

該公司以顧客隱私為由,不討論個別案件,但是它強烈迴護其經營手法。
該公司表示,「莫薩克馮賽卡」的經營符合反洗錢的法規,也對客戶做了詳細的審查。他們對於客戶濫用服務的行為表示遺憾,也會試圖防止這種事再度發生,然而,此次事件中,由銀行、法律事務所、會計師等中介人造成的失誤,不能怪在公司頭上。

轉載:巴拿馬密件醜聞 律師所創辦人 大有來頭

巴拿馬密件醜聞 律師所創辦人大有來頭

發稿時間:2016/04/04 12:34
最新更新:2016/04/0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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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巴拿馬市3日綜合外電報導)巴拿馬法律事務所「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傳出旗下大咖客戶密件外洩後,創辦人來歷引發關注。

法新社報導,根據「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釋出的資料,1100萬頁外流文件出現許多政治人物、體育明星和藝人名字。

處於醜聞風暴核心的律師事務所,30多年前由兩名律師莫薩克(Juergen Mossack)和馮賽卡(Ramon Fonseca)成立。

馮賽卡出生於1952年,在巴拿馬取得法律學位,但也曾就讀知名的倫敦政經學院(LSE)。他曾在採訪中透露,一度考慮當神職人員。

馮賽卡曾做過小生意,之後與莫薩克合夥在英屬維京群島設辦公室,展開離岸事業。不過莫薩克馮賽卡也將事業拓展到太平洋島國紐埃(Niue)。

當英屬維京群島進行取締,不再允許公司採取業主匿名的方式,莫薩克馮賽卡因此將業務轉移到巴拿馬和加勒比海的安奎拉島(Anguilla)。

馮賽卡2014年成為巴拿馬總統瓦瑞拉(Juan Carlos Varela)顧問之一。根據「巴拿馬新聞室」(Newsroom Panama,暫譯)網站,他今年3月表示已請假,而當時莫薩克馮賽卡受到巴西和西班牙貪汙醜聞牽連。根據法新社,他說請假是為了「捍衛我的名聲」。

至於莫薩克,他1948年生於德國,之後與家人搬到巴拿馬並取得法律學位。

根據ICIJ引述美軍資料,莫薩克的父親是二戰納粹分子,曾在希特勒的「納粹武裝親衛隊」(Waffen-SS)服役,且「舊情報檔案」顯示,莫薩克的父親曾表示願幫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當間諜。1050404

轉載:解密文件含1.6萬台灣投資者 公布查詢數據庫

【更新】解密文件含1.6萬台灣投資者 公布查詢數據庫

翻攝IC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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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網路數據庫已經公布)
 
「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取得巴拿馬律師行為全球權貴避稅及逃漏稅的文件中,包括1.6萬台灣投資者名單。
 
ICIJ在官網上表示,此次調查報告的合作夥伴包括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和台灣《天下雜誌》。根據了解,ICIJ多年前就開始分析兩岸三地的離岸金融資料,發現中國投資者在註冊離岸公司時,通常用羅馬拼音登記姓名,很難得知其真實身分。
 
另外,ICIJ在官網中也提供依照國家地區的搜尋服務。《蘋果》記者點閱台灣部分時,發現有1萬6785名台灣客戶,包括個人及公司行號(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轉載:證人的謊言 被告要靠自己戳

證人的謊言 被告要靠自己戳以文找文
lawpaper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1:25:16 | 人物專訪
 
 證人的謊言  被告要靠自己戳

太陽花學運時,年輕人喊出,自己的國家自己救;其實,上了法院,也是一樣的道理,自己的官司自己打……


台灣自從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後,整個刑事訴訟制度就一直朝著「當事人進行主義」在修正,也就是被告有罪無罪,訴訟上的兩個當事人(檢察官、被告)自己負起責任,法官就是單純聽訟而已!
這種趨勢,在三審的許多判決書中,都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最高法院法官的法律解釋傾向,這種傾向對於可能進入法庭的當事人,是應該要留意當心的,特別是一般百姓,不要再有想要遇到「包青天」的幻想,要有「自己的官司自己救」、「自己的官司自己打」之認識與決心。
被告要明白,律師只是辯護之協助而已,不是當事人。
最高法院去年六月的一個判決案例,對於「自己的官司自己救」,「證人的謊言,要靠自己戳」之概念最佳說明。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1618號判決指出:
「刑事被告對證人之詰問權利,乃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之訴訟權利之一,且屬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之正當法律程序所保障之權利。」

「為確保被告對證人行使反對詰問權,證人於審判中,應依法定程序,到場具結陳述,並就其指述被告不利之事項,接受被告之詰問。」
「倘法院已依法傳喚拘提證人,然被告猶未能行使詰問權,而非可歸責於法院,且該證人先前所為不利被告之證詞,法院踐行法定調查程序,給予被告充分辯明之防禦機會,並非以之為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唯一證據,若酌採其他補強證據,非不得採為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證據。」。

在這一論述中,可以清楚看到三審判決的「法律見解」:
戳破證人的不實陳述(彈劾證據)之功力,要靠被告自己用心,要被告自己想辦法去拆穿證人的陳述不實在之處。
法院只能負責將證人傳喚到法庭上,並將證人交給被告去好好「詰問」,至於,被告會不會詰問,能否透過詰問證人而讓真相大白,那是被告個人自己的事,與法官、檢察官無關。
易言之,如果被告自己掉以輕心,對自己有利的人證、物證、事證,不用心搜集;或是,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沒有準備有力的反駁或反證,無法就邏輯上、經驗上、或具體事實加以戳破,則被告的「有罪成立」是自己的問題。

其實,西方法治社會的建立,在概念就也是如此,只是他們透過程序法的建立,嚴格要求司法官員恪遵程序法規定,不得違法破壞法紀,剩下的,就是人民要自己打拚,也就是,人民對於自己的幸福和權利,要懂得必須靠自己打拚才可。

千萬不要冀望法院會派出一個「包青天」,好讓百姓可以因為包青天的英明,而憑空得到自己企盼的幸福和權利。
東方社會用戲劇裡的「包青天」來愚弄百姓,讓百姓每每進到法院,總是誤認法院有責任替百姓查明真相,有責任給人民應有之公道。其實,那是封建帝王時代的愚民政策。

個人透過訴訟,爭取自己想要的權利與幸福,那是要靠自己「引用事實,根據法條」去說服法官,去做出一個對自己有利的判決,而不是一心寄望一個事實上不存在、也不應該存在的包青天!

這是時代趨勢,也是法治國家的必然之路。


全文刊載於法治時報177期,105/03/15出刊。

轉載:不服從世代 的4大特質,家長該怎麼溝通?

「不服從世代」的4大特質,家長該怎麼溝通?

作者:王韻齡 /  圖片來源:張緯宇攝
頂嘴、固執、不禮貌…,越來越多的家長和老師發現,現在的孩子意見特別多,越來越難用過去的方式、規範來約束現代小孩,管不動、講不聽成為現代家長和老師的管教大挑戰。
敦南兒童專注力中心技術長廖笙光說,現在的孩子在小學五年級前後就進入了所謂的叛逆期,家長要有心裡準備,親子關係的調整需要提前裝備。
六到十六歲這一個新世代小孩,成長於強調「公民不服從」的年代,學校取消體罰,家長崇尚民主、開放,開始尊重孩子的意見,從吃什麼、穿什麼,到念哪所學校、學哪些才藝…,現代父母都希望聽聽小孩的意思,全家和平理性討論後,再做出最後的決定。
然而,「不服從世代」因為強調高度的個人和言論自由,在團體中容易顯得我行我素,或是過度愛現、自戀,在家庭裡則因太過堅持己見、一再挑戰父母的底限,讓親子大戰總是不斷上演、一觸即發。
根據《親子天下》請問教養專家平台上的發問統計,近三個月內家長在教養上最感困擾的主題,排行前三名分別是散漫/不經心、不禮貌/不打招呼和頂嘴/頂撞,家長普遍的擔憂在於:孩子對於所有事物都無所謂、遇到問題只會逃避責任、老是愛頂嘴又管不動等等。
現在小孩管不動、講不聽,與其執著於孩子的行為問題,不如先從根本著手,先認識「不服從世代」有哪些特質?父母願意了解與傾聽孩子,才能開啟與孩子良好對話的管道:
不服從世代世代四大特質:
1.對有興趣的事高度執著,沒興趣的事漫不經心
在大人眼中,越是覺得重要的事,小孩可能越覺得提不起勁,於是形成了這一代孩子普遍漫不經心的印象。
2.重視外表與個人風格,要爭自主決定權
家裡的小女孩可能吵著要穿「冰雪奇緣」裡艾莎公主的裙子,就算大冷天也照穿不誤;大女孩卻為了「誰說女生一定得穿裙子」發起抗爭,訴求「自己的衣著自己選,自己的短褲自己穿」,即使是學校數十年來不變的傳統,這一代女孩也不想繼續依循。
3.勇於挑戰權威,對既有規範提出質疑
在家庭裡,孩子最容易觀察到父母是否言行不一。例如叫小孩吃飯要專心,不能看電視,但父母自己卻在餐桌上不停滑手機。在學校裡,老師要求學生朝會時要認真聽講,自己卻在台下低聲和別班老師聊天…,這些屬於大人才有的特權,往往無法讓現代小孩心服口服。
4.看起來很困難的事,也有勇氣嘗試
今年一月,台北市大屯國小二年甲班一位小男生,看完生態保育紀錄片《老鷹想飛》後,難過的哭了,他對老鷹的生存環境感到憂心,想要寫信給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請郭董幫忙救救老鷹。
這個看起來有點天真的舉動,沒想到真的得到郭台銘的回應,現身在教室內,承諾以永齡基金會名義提供幫助。
建國中學的校園刊物《建中青年》指導老師朱宥勳觀察,這一代孩子相信「沒有我做不到的事」。這可以解讀為經歷數十年的教育改革和政治上的解嚴,如今開花結果了;現今孩子對自由的要求非常高,就像呼吸一樣自然。
不服從世代談民主、重自由、爭權益,成人用更高壓的方式強逼孩子服從,結果卻是孩子關上那道與成人溝通的門,或是激烈衝撞成人。
因為管不動,有的成人乾脆放棄管教,卻導致孩子的行為更加失控,大人無法掌控局面,只能由著孩子任性,形成管教上的惡性循環。
面對不服從世代,在權威高壓、放棄管教之間,應該有第三條路可以走。專家一致認為,成人不妨蹲下身,認真的傾聽孩子的內心,惟有認識孩子,才能開啟親子對話,當孩子感受到自己被尊重、被理解,親子或師生之間那道無法溝通的牆自然會被打破,彼此就能在相互尊重與理解的對話基礎上,溝通彼此的價值與信念,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
專家們提出了不服從世代的聆聽教養術:
1.家長提前轉型,從教練變身顧問
多聽少說,先認真聆聽孩子開心或不開心、沮喪或喜悅的心內話,別著急,聽完再給建議。當孩子的顧問,盡量保持客觀中立,給出參考意見即可。
2.理解與接納小孩的感受,用正向好奇取代指責監督
有時大人或許因為工作太忙太累,或許主觀認定小孩說的話不重要,並沒有用心傾聽,久而久之孩子察覺到,「既然大人不肯好好聽,算了,隨便敷衍你一下好了」,就形成了彼此不說話、不溝通的氛氛。
可以試試用好奇的態度:「你願意再多說一點嗎?我很想聽」,來開啟更深層的對話,孩子的心才不會被我們愈推愈遠。
3.繞過孩子的偽裝,不隨情緒共舞
很多看似負面、叛逆的行為,其實都是一種偽裝,孩子內心想要尋求關注,大人要能繞過孩子的偽裝,情緒不被挑起,直接進行情感性的交流,不要流於口語上的意氣衝突。
4.維繫親子關係最重要,永遠相信孩子愛你也渴望溝通
增進親子關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讓他曉得你會和他站在同一邊,有任何問題或困難都可以來找父母。
外表再怎麼酷的少年,內心都渴望著父母的關愛與了解,家長只要用對方法聆聽與訴說,就能與最親愛的小孩溝通無礙。
回頭看看你身邊的不服從小孩吧,他們和我們不一樣,但更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