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0日 星期日

轉載: 皇后優雅身影背後 ,曾不惜絕食為爭取親自哺育小孩

皇后優雅身影背後,曾不惜絕食為爭取親自哺育小孩

皇后優雅身影背後,曾不惜絕食為爭取親自哺育小孩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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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日本天皇明仁4月30日退位而落幕的「平成年代」,日本民眾最捨不得的或許是首位民間出身的皇太子妃、美智子皇后。她的美貌和聰明在當時引爆空前的「美智子風潮」,即位皇后後也贏得國民的敬愛。她的優雅成為日本女性的典範,她的溫暖話語撫慰脆弱的心靈。
根據NHK 2014年做的民意調查,和昭和時代相比,日本民眾覺得平成皇室更貼近人民。平成皇室的廣受歡迎,負責採訪皇室新聞的日本資深記者渡邊綠認為關鍵在美智子皇后。
美智子皇后自小活潑好勝心強
大學修習英國文學與法文
美智子在1934年出生,父親是日清製粉集團會長,自小家境富裕。每天清晨上學,下午回家吃點心,晚餐後全家聚在客廳聽母親彈奏蕭邦的鋼琴曲。她在神奈川、群馬和長野鄉間度過戰爭時期,最後在輕井澤迎來終戰。
美智子的小學級任老師回憶說,她是很認真的女孩子,活潑但好勝心強,擅長運動,也學習鋼琴、繪畫和料理。她中學成績優秀,1953年進入聖心女子大學主修英國文學,後來更以第一名成績畢業。在步入婚姻前,一邊學習法語,一邊繼續研究19世紀的兒童文學。
1957年的一場網球賽,改變了美智子的一生。球藝高超的美智子,不但贏了球,也擄獲皇太子明仁的心,兩人展開破天荒的自由戀愛。最後在昭和天皇首肯下,「網球場浪漫史」修成正果,明仁和美智子於1959年在輕井澤舉行隆重婚禮。拜這場婚禮所賜,電視台收視人數達到1500萬,電視機更在民間普及。
不過,作風保守的皇室讓樂觀開朗的美智子難以適應,甚至傳出罹患失語症。生下長子後的她,在一年內爆瘦,婚前圓潤的臉型削尖了,網球場上神采飛揚的笑容也收斂了。但看似逆來順受的美智子,為了自己的孩子,她推翻皇室延續數百年的陋習。
日本皇室向來實施乳母制,孩子和父母必須分居撫養和生活。美智子不惜以絕食明志…終於爭取到自己為孩子哺乳
日本皇室向來實施乳母制,孩子和父母必須分居撫養和生活。美智子不惜以絕食明志,再加上明仁的助攻,終於爭取到自己為孩子哺乳,和子女同住的生活。她也是日本皇室第一位有自己廚房的皇后,能夠親手為孩子做料理。她管教孩子非常嚴厲,不准他們有任何優越感。
「誰都會對軟弱的自己感到羞恥,但即使如此也不要絕望,要繼續活下去」,美智子在1980年46歲生日會時說。面對宮中的巨大壓力,即使感受到「軟弱的自己」,她也絕對不會放棄希望。這些鼓勵自己的話,也為民眾帶來力量。
英語流利、舉止優雅
美智子皇后是日本皇室外交明星
即位皇后之後,美智子曾陪同明仁多次出訪外國。所到之處,她美麗的容姿、優雅的舉止、流利的英語,給訪問國留下深刻的印象。美國《時報周刊》曾兩度以她為封面人物,對她讚譽有加。日本民眾也將她視為皇室外交的頭號明星,對她的喜愛與日俱增。坊間關於她的寫真集、名言語錄和書至少在千本以上。
2011年3月11日發生東日本大地震,天皇和美智子在5月前往福島縣災區慰問。即使媒體和政治家對災區的關注冷卻,2012年起連續4年的新年演說,天皇都不忘提及災民。美智子皇后也持續關心福島孩子們的健康問題。
在皇室度過大半輩子的美智子皇后,一直到最後仍有她不願妥協的堅持。她在2013年拒絕明仁提出的合葬要求, 認為自己沒資格與天皇同墓合葬,她說:「我只是來自民間的凡人,配不上神族。」
美智子皇后用溫柔和堅強扶持著天皇一起走過,沿途的風景和冷暖點滴於心
84歲以皇后身份度過的最後一次生日時,美智子透露24歲嫁入王室的不安,但看到明仁堅守王室職責的決心,最終讓她選擇這條路。這一條無法想像的路,她用溫柔和堅強扶持著天皇一起走過,沿途的風景和冷暖點滴於心。

2019年3月9日 星期六

轉載: 安全是你的責任----沒有告示與護欄的懸崖 /鱸魚

發佈於 2019-03-04 | 閱讀時間 ‧ 約14分鐘內

安全是你的責任──沒有告示與䕶欄的懸崖

2018年10月25號,一對矽谷的印度工程師情侶,在優勝美地國家公園著名地標 Taft Point 懸崖邊上自拍。結果可能因為距離崖邊太近又因為自拍分心,兩人同時墜落一千米的谷底
他們墜落的地方沒有欄杆,也沒有任何警示標誌。但這裡是一個著名景點。
Taft Point 圖片來源 : USNews
發生事故的 Taft Point - 沒有欄杆也沒有警告標誌 圖片來源 : USNews
距舊金山四小時的優勝美地是一個 U 字型冰河山谷,兩邊都是千米以上的垂直峭壁。很少有人相信,優勝美地一共有21個瀑布。美國本土最高的前四名瀑布都在這裡。排名第一的優勝美地瀑布 730米,高度是台北101的 1.5 倍。可想而知這裡四周都是懸崖峭壁。

悲劇為什麼常發生在外國人身上?

這裡的「外國人」是以美國的角度來看,指的是美國以外的人,而不是我們在台灣所謂的外國人。回答這個問題,我只能說外國人似乎比較缺少危機意識的訓練。這是文化也是教育所使然。
這裡每年有4百萬觀光客。來優勝美地的人90% 的活動都是在谷底,沒有太大的安全疑慮,但是要爬上四周山頂,就必須付出相當大的體力,有時候如果遊客不了解美國「自身安全自己負責」的文化,那就可能賠上性命。
優勝美地四周的峭壁上幾乎都沒有欄杆,也沒有警示標誌。只有少數遊客較多的景點有局部的保護措施──這些很多是在公園成立早期安裝的,後來已不再增設。如果你下了車,被壯觀的視野吸引,而傻乎乎地邊走邊拍照,下意識以為政府會想盡辦法提醒你、警告你、保護你、阻止你⋯⋯
抱歉,你的下一步可能就是 15 秒的自由落體。另一個抱歉是,這裡沒有國賠法。

自拍的悲劇

優勝美地我常去,而且從不是乖乖地待在谷底,對這裡發生的意外也特別注意。
這裡發生墜崖悲劇的,大致可以分為兩種 : 一種是專業的攀岩專家,他們很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失去生命是他們早就準備好的賭注;今天不談這個。第二種是不了解自身安全的觀光客,而又以外國人居多。
這幾年風行自拍,在不懂得自身安全的愚蠢上又多加了一筆糊塗帳。
2018 年優勝美地一共摔死六個人,兩個是攀岩專家,其餘四個通通是外國人,其中三個都是死於自拍。除了前面那對印度自拍情侶,另外兩次墜崖意外,一次是 9月 4號,一位來自以色列的遊客在大約70層樓高的內華達瀑布頂自拍的時候,不慎滑落瀑布,隨著大水墜落到谷底。
另一次是5月28號,一位印度遊客在爬半穹岩(Half Dome)的時候不慎失足墜崖而死。我不知道他失足的原因,但那裡常有人摔死,而且多半是外國人。半穹岩我爬過兩次,我只能說那裡絕對不能失足,如果沒有準備好就不該去。至於什麼叫準備好,那是自己應該做好的功課。只是不管有沒有準備好都沒人會禁止你。
半穹岩 圖片來源 : SFGate

半穹岩終極的挑戰 - 終極的危險

半穹岩只有夏天開放。即使不開放時攀登也不違法,你只是為自己冒了極大又愚蠢的風險。半穹岩最後一段必須要拉鋼纜才能登頂──這是在攀爬六小時之後所面對的。有人綁安全護具,大部分人就靠兩隻手。這段路如果鬆手失足,結果是必死無疑。保護措施是你自己的責任,政府沒有任何規定。
半穹岩登頂前的終極挑戰 - 上面那一排螞蟻都是人. 這是2014 年拍的. 圖片來源 : 鱸魚
半穹岩是優勝美地唯一受管制的登山路徑。因為常發生意外,他們只是限額,而不是封山或禁爬。冬天沒有鋼纜,再加上結冰積雪,如果堅持要爬不會有人攔著你,也不會有人開罰單──那純粹是個人的選擇。
我有一個同事就在冬天爬過,他不是專家,但是非常清楚自己所冒的風險。回來後,他還自嘲說能夠登頂完全是僥倖,他說他永遠不敢再這麼無知了。

限額而不禁爬

2004 年的大塞車 圖片來源 : 鱸魚
從2010年開始,政府實施抽籤制,每天限額 300名,抽中的機率大約是20%。限制名額是因為連續幾年都發生意外──原因是攀爬的人太多,在單線上下的鋼纜上造成嚴重的交通堵塞。
正常狀況下攀爬那一段鋼纜不應該超過20分鐘──在那20分鐘內,你絕對不能分心或臂力不濟。可是交通堵塞的時候,往往要吊掛在上面將近一個小時。任何人都無法保證能在 50 度的石壁上靠著雙手撐那麼久。可是頻出的意外並沒有造成禁爬的輿論壓力。

無備而來的國際觀光客

2004 年第一次攀爬時還沒有限額。上鋼纜那段整整花了五十分鐘。交通堵塞除了人多,另一個原因是「無備而來」的人太多──當時在我前面有兩個來自香港的女生,一副郊遊打扮,穿的是完全沒有摩擦力的踏青便鞋,身上背的是皮包而不是背包,沒有帶手套,也沒有帶夠水。她們從頭到尾抓都著鋼纜尖叫。
上去、下來的鋼纜各一條,她們不動,後面的人都不能動。
抓鋼纜而上的最後一段路 圖片來源 : 鱸魚
每一個人的雙手雙腳都只能用來顧自己,那種時候如果她們雙臂無法支撐,我也不可能伸手援救。五十分鐘的大塞車就是這麼來的。如果塞車一直持續下去,即使有備而來的人也會撐不住。她們的毫無準備造成別人的危險,所以當局被迫採取抽籤配額制。雖然幾乎年年摔死人,他們並沒有禁爬,而是從策略上改變,減少節外生枝的風險。
為了那次爬半穹岩,我花了三個月練體力練臂力,還買了高摩擦力的登山鞋。可是放眼望去,到處是裝備不合格的觀光客。有人把這兒當成迪士尼。那兩個毫無準備的女生上了頂才發現滴水不剩,只好跟我要水喝。下鋼纜的時候,我還得把一隻手套借給她們。

有備而來的美國中學生

2010 年開始採用限額制,必須六個月以前申請,而且日期不保證。這樣大大限制了那些來舊金山旅遊,順道拜訪優勝美地而臨時興起攀爬巨岩的遊客。
2012、2013我連續兩年抽籤槓龜,2014年再去的時候,發現條件改善很多,看到的都是玩真的。最令我驚訝的是,有十幾個來自洛杉磯的小女生,為了慶祝初中畢業,由學校老師帶著攀爬半穹岩。
我看到他們全部是雙繩、雙扣環,裝備非常專業。當時問是誰教她們這樣做的,她們說是學校的規定。小女生難免會一路尖叫,我聽到老師不停地安定他們的心。看看她們的裝備與表現,那才叫做有備而來。
我很佩服這位老師願意背負這樣的責任,也很佩服那些家長敢放手讓自己十四歲的女兒接受這樣的挑戰,更敬佩孩子們那麼認真地完成這樣的畢業必修課。
提這段往事只是要說明意外不應成為禁爬的理由。像這樣鬆手就必死無疑的山,在保守的國家可能早就用鐵絲網封存起來了。政府可以在行政措施上幫助減少不必要的風險,但沒有必要把自然的危險妖魔化。上面初中女校把這項攀爬編為畢業必修課,証明社會可以用正面的態度面對危險,甚至把它延伸為教育的一部分──當然前提一,是要有備而來,前提二,是當局不是一出人命就封山禁爬。
看看幾乎每年都有人摔死的上面那張半穹岩照片⋯⋯一個初中女校竟敢拿來做畢業攀爬。你不覺得危險其實也可以有正面意義嗎 ?

冒險是學校必經的訓練

這使我想起兒子小學畢業的時候,學校也舉辦了自願參加的優勝美地登山活動。他們必須要爬五個小時到優勝美地瀑布頂。
這條路我也爬過。那一路都是懸崖峭壁。瀑布頂有一塊平台,可以看到整個冰河山谷。左邊就是美國本土最高的瀑布,直落700多米──這裡仍舊是沒有欄杆,也沒有警示標誌──有的話也是多此一舉。如果看不出這裡有危險,也許你根本不該出門。
優勝美地瀑布 圖片來源 : RVCoutDoor.com
2005 年我在那個平台邊照相的時候,有人提醒,就在一天前同一個位置有一個愛爾蘭人為了照相擺姿勢而墜落。那是台北101一倍半的高度。再前幾年有一個英國人在瀑布上游划獨木舟──加州所有河流水域都完全開放給大眾。他應該知道前面就是全美國最高的瀑布。當局不可能在河流沿岸到處警告你前面有瀑布。這裡是優勝美地,誰都應該知道每一條河流最後都會變成瀑布直落谷底。當然最後的悲劇是他連人帶舟一起跟著瀑布墜落。
總之,兒子的學校把活動行程及安全措施條列得清清楚楚,而且還舉辦說明會。二十個孩子由四個老師帶隊,如果決定要參與,家長必須自己準備孩子所有的裝備,自己訓練孩子的體力,告訴孩子可能碰到的危險及如何應對──
這是家長的責任,不是學校的責任。
我只能不斷重複提醒兒子,只能走在路徑上。這裡任何地方都可能是懸崖峭壁而沒有警示。他必須完全聽從老師的指示。這是我唯一能做的。

家長的權責

簽同意書的時候,我有沒有軟弱,有沒有猶豫 ? 當然有!我會不會想不簽、改成帶他去迪士尼作為畢業禮物 ? 當然會!
可是我不能把我的擔憂作為不讓他去的理由,那樣其實很自私。那樣做並不是真的為了他的安全,而是為了成全我自己的軟弱。
後來初中畢業,學校舉辦了死亡谷(Death Valley)活動。那是夏天,沙漠裡的溫度達到攝氏 45 度。同樣地,學校安排了說明會,讓家長了解可能面對的危險及自己的責任。
這一次我比較𣎴擔心,但是出發三天後接到老師打來的電話,說有幾個孩子中暑,包括我兒子在內。有一個孩子情況嚴重,必須送到醫院急診──這些事情他們都沒有避諱隱瞞,但學校的活動也沒有因此而改變。
他們只要求中暑的孩子在旅館裡休息,由一位老師照顧,每天跟家長報告情況。孩子們回來了,家長們都去機場接機。我只聽到大家感謝老師盡責照顧,沒有聽到埋怨。
夏天去沙漠探險,中暑是必然的風險,學校有標準應對的 SOP,這個責任由老師們扛。家長們若接受了這個風險和學校的 SOP,如果還發生任何插曲,其實就沒有抱怨與埋怨的理由。家長們要是連插曲都承擔不起,大可以不必參加。
如何保護孩子是個人的哲學,你不能又希望孩子冒險、又要保護孩子。保護他,不如教他如何認識危險,學會照顧自己。

身邊的悲劇

那年我們公司幾位台灣同事約了一些其他公司的華人工程師,一起到優勝美地露營。他們花了四個小時爬到內華達瀑布頂。這個瀑布大約70層樓高。
瀑布上游是一個清澈見底、非常誘人的水潭。水潭的上游是一條和藹可親的小河。下游 20 公尺是一個漏斗狀出口,上面有一座小橋,水流從那裡開始變得湍急,形如千軍萬馬。小橋再下去就是大瀑布。
發生悲劇的內華達瀑布 圖片來源 : Trover.com
從谷底露營區必須要先經過瀑布才能爬上懸崖──意思是既然到了這裡,沒有人不知道20 公尺外就是70層樓高的大瀑布。這個瀑布我去過五、六次,從來沒有一次敢藐視在瀑布上游戲水的危險。
水潭的兩岸各竪立了一個很小的警告牌,上面寫的是「石滑有暗流」。這裡沒有欄杆,也沒有禁止戲水。他們只是警告遊客眼睛所看不到的潛在危機。至於下游那個70層樓高的瀑布根本不必警告。你不可能到了這裡還不知道旁邊就是瀑布。
那天很熱,很多遊客都下去戲水,但大家都遠離漏斗狀出口。這個水潭我也下去過,但都只敢在最上游岸邊活動。有一位同行的朋友獨自走近水潭湍急的出口處──結果在最不該滑倒的地方滑了一跤,緊接著就被急流沖走,在眾目睽睽之下,在眾人尖叫聲中被沖下瀑布。悲劇後半段我就不再敘述。
事後有人問搜救人員,為什麼不設立更多的警告標誌?對方的回答是:
再多的告示除了破壞自然景觀之外,都不能阻止意外發生。
唯一能夠阻止意外的就是普通常識。防止意外不能光靠警告牌,全世界最能防止意外發生的就是你自己。為了盡量維持大自然的原貌,公園對於山裡某些被洪水摧毀的欄杆和告示牌都不再修復。

把危險用鐵籠包起來不是解決之道

2012 年Vernal Fall (30 層樓高)有一位來自矽谷的印度工程師,在辛苦爬上懸崖之後,在瀑布上游滿佈青苔的溪邊彎腰下去洗臉。這是在跟自己的普通常識開玩笑──為什麼選擇全世界最危險的地方,去做一件最不重要的事 ?
拿一件不幸的悲劇來評論也許有點不道徳。但我常常懷疑,是否東方的教育都不教導孩子們培養危機意識。當下他或許以為如果有危險,政府一定會圍欄禁止。東方文化下被保護慣了的孩子,在這種時候很可能失去了判斷的本能。危險似乎已經變成一種要依賴別人警告才存在的意識。
結果他滑了一跤,為自己的缺乏普通常識付出最高的代價──哪怕是僅僅一次而已 ! 眼前就是萬馬奔騰的瀑布,他也知道瀑布有多高。溪邊滿布青苔,只要滑倒,就不可能有機會──這是不需要提醒的常識。
站在公園的立場,難道整個瀑布上游全部要用鐵籠圍起來才能防止悲劇嗎?優勝美地有21 個瀑布,是不是都要全部如法炮製?優勝美地有多少懸崖峭壁,如果全部裝鐵欄杆放告示牌,這個國家公園還能看嗎?
2011 年,同一個地點有三位登山客走到急流中一塊石頭上拍照,結果一個人滑倒,把另兩個人也拖下水。如果政府必須善盡確保民眾安全的義務,是不是還得禁止自拍?是不是還得派人吹哨取締?

安全只能自己負責,代價也必須自己背負

天下最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就是你自己。
這個社會到底要因為人們不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付出多少爭論的代價?我認為告示牌只應該用在「不知道」的潛在危險。如果看得到、聽得到、感覺得到,而你還決定要冒險一試,這個代價就必須自己承擔。這也是國家公園的處理原則。
優勝美地成立以來,一共有300多人墜崖死亡,掉進急流溺斃的更不計其數。這樣重大的傷亡數字並沒有改變他們的觀念──要接近大自然,就必須先了解大自然的危險。只有你可以負責自己的安全。政府不能因為人們缺乏普通常識,又擔心國賠,而三令五申到處立牌破壞自然景觀。「死者為大」這種沒有是非的國賠式訴求,在這裡完全沒有市場。
所以如果你打算穿皮鞋、背著皮包去爬半穹岩,那個在山下檢查許可證的公園警察也不會阻止你。他只在乎你有沒有許可證。
天下最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就是你自己,不是三令五申的告示牌和護欄。

轉載: 想用宗教來創業 ,真的可行嗎 ? 呂秋遠揭 開宮廟 SOP ,道出台灣人的迷信亂象 //風傳媒 呂秋遠2018-10-25

正信宗教基本上是勸人為善的,錢是必須,但賺錢不是必要。如果要創業,請不要開宗教的玩笑,畢竟創業就是要賺錢。但如果只是想要創「業」,那麼假宗教為名,確實是好方法。
宗教基本法在立法院暫停審查後,打破了很多人的創業美夢,想必是大家生氣的主因。畢竟有很多人已經準備在年後辭職開創新宗教,或者可以晚上打工,兼職桌頭來拯救世人。這套法律通過以後,台灣就是宗教為王,法不入教門,怎麼可以錯過這麼棒的創業風潮?更何況,跟風沒有好果子,創業就是要搶先機,不是嗎?
是。但是所有的創業都不容易,宗教也是,在日月神教當教主得要自宮,東方不敗願意、岳不群或許也可以,但是令狐沖與任我行,應該是不想的。在台灣創設宗教,同樣很辛苦,不要只會打嘴砲,認真想想,要犧牲與付出的成本也很多。我們就來看看怎麼做。
首先,你要挑對宗教,盡量挑國內,別挑國外的。這不是種族歧視,也不是崇洋媚外,而是外國宗教沒有親近性,而且不容易解釋。這麼多年來,也不過就是大清國咸豐朝的洪秀全比較成功,他自稱是上帝的次子,差點推翻滿清,建立天國。近年來民智大開,要賺錢就要賣民眾覺得親切的教義,不要賣那種複雜的還要翻譯。還有,你要賺錢,不是來混的。所以不要創什麼睡教、懶教,這個不能賺錢,你會的人家也會,這種宗教沒人想加入。
基本上,台灣的道教多神信仰比較容易當作創業標的,否則佛教的如來、佛等等也可以。如果要小本經營,可以用「張元帥府」「李將軍府」當作基本入門款,深耕經營以後再擴大營業,這是一種從「企業社」轉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至於如果想自己當神,可能要先從命理師開始起步,從「老師」升為「師尊」,再升為「天尊」,最後就有機會當上「神尊」或「活佛」。
開廟,要先請領營業登記執照,簡稱請旨。請旨通常是向玉皇大帝等神明請示,如果沒有營業登記,那就是違法營業。違法「營業」會怎樣?不好說。但是沒有官方認證,會引進什麼外道就會很可怕。當然,對於存心想營業賺錢的人,這大概不重要,而且也有人代辦領旨,只要有心,這並不困難。公司名稱通常會由神明指定,但是如果自己堅持,大概也沒問題,只是如果取太詭異的名稱,香火應該不容易興盛。
接著就是生財工具。基本上,一定要請單數的神明,不能只有一尊,最好大概在五尊。公司營業項目建議是財神廟、感情廟,總之跟錢或是情感有關的主神最受歡迎,其他神像就自行挑選。不過,不要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去分香火,這是禁忌,有可能會有嚴重的後果。神像、衣服、香爐、祭祀用品等等,預算一般控制在三十萬上下就有機會,但是這種數字是在沒有龍柱、氣派的雕刻、石獅子、石雕等等的情況下才會達成。至於地點,如果以二十坪以下的初期創建規模,大概也需要房租、押金等等,應該也要準備十萬上下。加上一些周轉金,大概五十萬是最省錢的公司開辦費。
接下來就是人事成本。原則上,沒有問事的神壇,是很難賺錢的。所以得要找一個乩童與一個桌頭,如果乩童會點魔術,可以增加信眾,但薪水相對也比較高。一個月大概薪資要準備五到十萬,如果乩童或桌頭可以自己來當,應該可以省點預算,但是一些專業術語與知識還是要懂。例如:
「你應該是卡到陰,這可能要元帥策動五營兵將來化解,病才會好轉。」
「目前看來你是業障重,事業才會卡關,這尊神像公道價八萬一,請回去就會更順利。」
「你的前世殺人放火,所以這世才會受到這麼多折磨,要好好修功德,功德有做,孽障才會消。」
「無效?那是因為你發心不夠,你是帶天命的人,要珍惜這些做善事的機會。」
諸如此類的用語要經常掛在嘴上,如果會一些中醫藥知識,還會變魔術把撲克牌的黑桃三變成紅心A,那就更能招攬信徒。這時候,搭配宗教基本法的實行,應該就可以過著「收現金、免納稅、不欠帳」的宮廟人生,如果一切順利,很快就可以從獨資小商店、轉為中小企業,最後成為跨國大企業,過著信眾勉強你坐勞斯萊斯的生活了。
真的想創「業」嗎?請先想想,創這種「業」,就是業力隨身,何時業力爆發,那麼就不得而知了,善哉善哉,還是請大家諸惡莫作,諸善奉行。

-北港武德宮管理委員會- ▌管理委員會成員

-北港武德宮管理委員會-
 
▌管理委員會成員
主任委員|林安樂.台灣大學,政治大學碩士;投資機構負責人、歷任券商衍生性商品部門主管
副主任委員|林俊雄.成功大學;曾任玉器廠負責人
副主任委員|林秀華.政治大學;外資券商董事
簽證會計師|謝明惠.台大會計系;歷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85度C財務長暨發言人
財務|許希慈.美商LC Pacific會計
委員|張兆權.加大洛杉磯分校(UCLA);外資券商執行董事
委員|林雅惠.輔仁大學,輔仁大學碩士;證券業
秘書長|蘇建華.南華企業管理系管理科學碩士,中原大學工業工程學士;現任建穎文理補習班班主任
主委特助|蔡淑如(新壽證券,兆豐證券,群智開發投資董事長特助),洪揚恆(台大化工所博士候選人),張建忠,陳永軒

▌顧問與志工組織
首席顧問|張宗璽.櫻花企業團(台灣櫻花、櫻花中國、櫻花華南)總裁
顧問|廖祿彰.奧迪中區和鋒汽車總經理
顧問|蘇恒賢.圜特興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組長|陳玲華.龍頭傳產集團資深法務主管、稽核;作家向晴
組長|鍾曜隆.公關公司負責人
組長|鄧民偉.歷任電視台編導;製作公司負責人
組長|林霈璿.室內設計規劃;室內設計公司負責人

轉載: 為何開宮廟的都開名車住豪宅 ? 內行人揭致富真相

為何開宮廟的都開名車住豪宅? 內行人揭致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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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開「宮廟」真的很賺錢嗎?近日有網友在PTT上發文詢問「為什麼開宮廟的都開名車住豪宅?」而該文章也掀起了不少人討論,但有名網友詳細的回文讓不少人大開眼界。
香,拜拜,廟宇,廟 ID-925367
▲宮廟。(示意圖/資料照)
該網友表示宮廟有兩種,公家廟跟私家廟。拿北港來看,朝X宮就是屬於公家廟,還會舉行選舉選董事。這種的話董事要拿錢就得靠一些手段,不可能正大光明的拿。武X宮財神廟呢,那個就是自己家裡的神,越做越大做成像現在這樣,聲勢早就超越朝X宮了。
他們的香油錢就跟大家的小豬撲滿一樣,想拿出來就拿出來,沒在跟你們543的。但是經營武X宮的跟我們大部分人不一樣,小豬撲滿的錢拿出來都是拿來投資擴大經營。那個廁所,去國外住過最好的飯店裡面的廁所質感,都沒有那間廟的十分之一。民宿搞得跟旅遊勝地的大飯店差不多,經過那個櫃台逛一圈,看到的都是錢。
最後他也透露「我敢說這群經營武X宮的雖然都不是什麼善茬,背後都有一些人際、勢力,但是他們的賺錢能力還真的都是一等一的。從內部經營、宣傳、行銷、擴大發展,都做的有條有理,把這群人丟去經營朝X宮,我看北港早就飛上天與太陽肩並肩了。只能說對這群人除了羨慕嫉妒,剩下的就是佩服,這個世界賺錢最快的方式就是靠人際關係,但還是要有一定的能力。所以大家賺錢之餘不要忘記多結善緣、廣開人際來為自己鋪路,共勉之。」
而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真的超有錢」、「剛去看武X宮經營團隊全都學歷超屌的」、「武X宮裡面的人都有財經背景的,之前還有找教人投資觀念,宮主還是台大財經科系畢業+有業界實戰經驗的人,怎不會有錢,廟不是他主要賺錢的管道,開廟只是家裡經營的而已」。

2019年3月7日 星期四

轉載: 陳珮琪告三立 本來就該輸 法官判的對 網民無知亂罵

2019-03-07 法治時報

陳佩琪告三立 本來就該輸
法官判的對 網民無知亂罵


市長夫人打官司用哭的,是沒用的!
(法治時報2019-03-07台北報導)《三立》電視台節目去年5月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申報財產」不實,引起柯妻陳佩琪不滿,狀告節目主持人陳斐娟、來賓曾勁元律師,並向《三立》連帶求償500萬元與刊登道歉啟事3個月。台北地院6日判決駁回,可上訴。
對此,自由時報引述「網路評論家林冠任」的質疑,說難道被罵「X妳娘」,也要媽媽本人出面提告嗎?
這種「無知網民」的胡亂批判,其實也是「司法亂象」之一。
而且,完全不懂法律概念的思維,不知道法律保護的意義,老是用「直覺」在看待法律問題,這種無知的程度,在廿一世紀的今天看來,其荒謬的程度,簡直可以直追滿清末年的「義和團行徑」。
在本案(陳佩琪告《三立》)中的「法律」關係,無知網民要先懂得,這個案子的基本概念是要分成「保護」和「課責」兩部份來看待。
所謂的「保護概念」是指:每個人都有的「名譽權」、「人格權」,這些都是法律規定加以「保護的權利」;但是,相對的,政治掌權者(如市長、總統)為了防止他們財產暴增,特別要求他們的「財產」必須被公開,必須接受陽光的「照射」,也就是被「課以披露在陽光下」的責任。
所以,陳佩琪告三立,在整個案子裡面,法官必須要先區分,那些是「政治責任」,那些是「個人權益」。
當電視上播出的評論節目,在討論或批判柯文哲的「市長財產」之申報是否實在時,那是「當市長」的人,才會有特別被「課以責任」的事。
一般小百姓的「財產」則是屬於個人資料「保護」之對象,其他人是不得無故加以打探的。
該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網民不可無知。
這是屬於身份才有的特殊法律規定,就像一般人被打,只是傷害刑責,但是,公務員上班執勤時被打,那就是妨害公務;兩者差異很大,因為「身份」不同。
這位對法律無知的網民林冠任亂加評論謂:陳佩琪醫師提告曾勁元,說因為他質疑柯文哲財產來源不明,但陳醫師主張,柯文哲的財產都是她所打理,因此是損害她名譽。
但法院卻認為,損害的是柯文哲的名譽,因此陳佩琪無法提告成功,「那這樣我就很好奇了,是否法院認證罵『X你娘』,必須由挨罵者他娘出面提告才有用?」、「法官就是屌,想歪曲的時候,大水庫都說得出來」。
這種無知的評論,實在想不懂,為何自由時報的記者要加以轉載?
刑法上,規定有「公然侮辱罪」,為的就是要「保護」每個人都會有的「主觀情感」;例如,每個人都會有父母親,每個為人子女的人,都不能接受父母的性關係,對別人公然「亂扯」。
因此,當父母親的性關係被別人「公然亂扯」侮辱時,法律當然要加以保護,這是在保護每個人都有的主觀情感。
但是,柯文哲的「財產」與「申報責任」,是他當「市長」時,基於陽光法案的規定,課以他當市長必須遵守的「法律責任」。
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很大,不能隨便亂比擬。
陳佩琪不斷強調,電視主持人指責他們夫妻財產來源不明,這對政治人物是多大的指控 ?甚至,質疑他們夫妻的財產有2200萬,是不合理?
陳佩琪說,在我嗆告後,才在晚上11點多發簡訊要我上她節目,強調會給我「充分時間」說明清楚,這是典型的「潑人糞水」,事後要你自己提桶水去上她節目自己洗清的做法。
陳佩琪的說法,或許對支持他們夫妻的選民有說服力,但是,就法官而言,那根本與「法律必須保護」的權益一點關係也沒有。
至於,「填寫」財產申報的「行為人」,更是與法律要求的「政治責任之履行」無關,今天,如果某個當市長的人喝醉了,不小心找人代為申報時,亂寫一通,則受損的是市長本人,與行為人無關。
在這個案子中,最重要的是「法律權益」與「政治責任」的區分,陽光法案賦予政客的,是一份「申報義務」的政治責任,並不是一份法律上要「被保護」的主觀情感。
陳佩琪雖然是柯市長的太太,夫妻間的情感也很深厚,且又是申報財產的「填寫行為人」,但在整個過程中,她不存在著任何法律必須加以保護的「地位」,所以,用法律術語來說,她確實不適「格」。
法官的判決,有時真的是很烏龍,很讓人不能接受,但是,當法官遵守嚴謹的法律概念,明白區分「權益保護」與「政治責任」之分際時,無知網民還亂用牛頭不對馬嘴的胡言亂語之比喻,則對司法的公信力,不但沒有幫助,反而是讓「腦筋不清楚」的法官更加有利。
那些經常亂判的法官就有藉口:我亂判也沒關係,反正,百姓對我們都已經只剩百分之二十的信任!不差我再多加一個亂判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