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7日 星期日

轉載:韓國瑜為何要鐵齒的罷免自己 ?

管仁健觀點》韓國瑜為何要鐵齒的「罷免自己」?

新頭殼newtalk 文/管仁健

罷免案通過,韓國瑜率市府一級主管開記者會,鞠躬感謝昔日89萬票選民支持。   圖:張良一/攝
罷免案通過,韓國瑜率市府一級主管開記者會,鞠躬感謝昔日89萬票選民支持。   圖:張良一/攝
台灣與中國很多用語,雖然字面上完全相同,含意卻完全相反。例如假設黃安回到他的祖國,在電車上伸了鹹豬手,中國人會稱這種痴漢的動作叫「流氓」。
可是在台灣卻相反,痴漢被警察抓了還算幸運,因為只要罰錢;但遇上流氓就算痴漢倒楣了。即使有健保,照樣會被打到連黃媽媽也認不出這個兒子。因為台灣人說的「流氓」,只可以野蠻,卻不能下流。
「鐵齒」這兩字也是。在中國,這兩字是一種讚賞,是在形容一個人能說善道,所以還有一齣連續劇叫《鐵齒銅牙紀曉嵐》。可是在台灣,「鐵齒」卻是個負面用語,用來形容人一個人嘴硬固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這位「在台中國人」。
2020年6月6日《新頭殼》報導〈罷韓同意票勝市長得票 93萬憤怒力量強摘89萬韓國瑜〉:
「2018年高雄市長選舉,韓國瑜以黑馬之姿,拿下長期由民進黨執政的高雄,看似前途光景一片好,誰也未料想到不至2年的時間,韓國瑜今(6)天就被罷免成功,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縣市長。更令人震驚的是,當年韓國瑜市長選舉拿下89萬票,這次罷免卻拿下更多的同意票,高達93萬。」

絕不溜之大吉變成Yes,I do.

直轄市長被罷免,票數還衝過當初勝選的票數,這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70多年來的首例。了解台灣現實政治的鄉民們就知道,罷免雖然是憲法裡保障人民可以透過投票,讓靠選舉上台卻引發天怒人怨的各級民選地方首長與民意代表,也能再次透過投票讓他們下台。但罷免投票的制度,國民黨卻是到了1975年國民黨才實際入法。
這45年來,選罷法多次修改,也曾發起過多起公民罷免;可是迄今能成功罷免的,都只在鄉鎮市民代表層級。2017年轟動一時的黃國昌罷免案,同意票為48,693票,不同意票為21,748票,但同意票數未達法定門檻,因此罷免失敗,黃國昌續任立法委員,且不可再於剩餘任期內罷免。
因為選罷法對罷免投票的保護門檻很高,2016修訂頒布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則不成立。在罷免高門檻的保護下,單一選區的立法委員與縣市首長,迄今也不曾有任何一人被罷免。
那麼韓國瑜為何會成為史上第一個被罷免的縣市長?與其說是韓國瑜的惡搞,激起憤怒的高雄市民,終於成功的罷免了他;還不如說是「鐵齒」的韓國瑜,終於成功的「罷免自己」了。
2017年1月,失業的前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韓國瑜,宣布參選國民黨主席,結果被吳敦義輾壓落敗;但卻因禍而福,被吳敦義安排為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韓國瑜到2018年4月,才從台北遷籍高雄市林園區,代表國民黨參選高雄市長。
一個北部眷村的老芋仔,空降到高雄來參選,大家原本都不看好。不料這位賴清德口中「百年見的政治奇才」,竟然獲得89萬,以15萬票的懸殊差距,擊敗在地的民進黨候選人陳其邁。韓國瑜不僅結束了民進黨在高雄市20年及原高雄縣33年的執政,這股「韓國瑜旋風」,也成功拉起國民黨的士氣,讓他成為藍營的天王。
但一年之後,韓國瑜卻被罷免,而且罷免票還多於當初他當選的票數。其實韓國瑜那些不能實現的口號、睡到中午才能醒的懶散個性、酗酒、打牌、豪宅、農舍、婚外情、岳父採砂石、開車撞死人……這些鳥事都還不足以激起高雄人這麼大的憤怒。
那麼真正讓高雄人不爽的是,一個北部眷村來的長期失業政客,高雄人選了他當市長,結果上任之後不到幾個月,就從當初承諾的「絕不溜之大吉」,變成「Yes,I do.」。

哪個元配能嚥下這口氣?

韓國瑜才選上市長,立刻背叛高雄市民,半路落跑。以往國民黨官派的高雄市長,事務官出身的楊金欉與許水德,都只是在接台北市長之前先來高雄實習。政客出身的蘇南成與吳敦義,則是一直仰望能重回中央。民選後從台北來的謝長廷與陳菊,照樣還是任期未滿就入閣入府。
不論國民黨與民進黨,都把高雄市長這一位子當衛生紙,擦完屁股就丟,高雄人對這種30多年來的「背叛」,早已恨之入骨。但民進黨的謝長廷與陳菊,回台北終究還是連任後,且已任期過半,不像韓國瑜是首次當選不到100天就「背叛」。而且更糟的是謝長廷與陳菊自知理虧,對半路落跑這一議題都採低姿態。
韓國瑜最讓高雄人憤怒的就是「鐵齒」,對於落跑去選總統,始終是理不直氣卻壯。2020年大選前一個月,眼看民調與蔡英文越差越遠。12月10日晚間接受台視節目《2020 決戰時刻》的專訪,主持人林益如就問韓國瑜,「有高雄市民認為你是落跑市長……上次把票投給你,好像某種程度也是被騙了?」
韓國瑜這時若是道歉,就算選不上總統,也不至於會有比當初投票給他更多4萬的高雄選民,這麼堅決的要站出來罷免他。可是「鐵齒」的韓國瑜卻強調,自己贏得大選後,也絕對不會離開高雄,屆時一定會「移動式的管理,每個星期最少會待(高雄)3 天左右!」而若是最後落選,現在也只是請假而已,「何來落跑之有?」
韓國瑜不要這麼「鐵齒」,高雄人還不會這麼憤怒。就像一個外遇的老公,回家跟妻子說,我今後會「移動式的愛你,每個星期最少會來你這裡3天左右!」做老婆的能嚥得下這口氣嗎?
大選慘敗,韓國瑜依然「鐵齒」,直到罷免投票前,2020年5月18日才在高雄市議會,對自己去年到今年初「請假3個月,沒辦法陪大家」,向市民正式道歉。
一個外遇的老公,小三跑了之後,想回家向老婆道歉,還要「鐵齒」不說是自己出軌,只是「很抱歉自己有3個月沒回家」,請問哪個元配能嚥下這口氣,讓這樣的渣男回家?

完成了「罷免自己」的奇蹟

但是鄉民們也不用意外,現在這結局本魯早就猜到了。鄉民們去看2019年12月22日錄影,12月26日韓天電視台播出的《小明星大跟班》。因為那時媒體踢爆韓國瑜拿600萬投資LED,還說賠了算他自己與黃文財的,賺了就與新莊王小姐平分。這則誹聞出來後,韓國瑜的民調更跌到谷底。
有點社會經驗的鄉民自有心證,即使韓國瑜與新莊王小姐沒被狗仔抓姦在床,男女之間這麼曖昧的財務往來,不是刑法上的通姦,也已經是民法上的妨害家庭了。對李佳芬與韓冰來說,韓國瑜做生意不要說是賠600萬,就算是賠6,000萬,甚至賠6億,都沒有這則「準外遇新聞」來得更難堪。
當天《小明星大跟班》裡的6個來賓,林國基、香蕉、彭華幹、馬國賢與卡古5個男性來賓,擔心觸怒韓粉,也害怕得罪韓天電視台,都不敢問到這個敏感話題。唯一的女性來賓依依,卻站在女性立場,很勇敢地追問韓國瑜:
「韓市長最近被媒體報導,和老婆以外的女性有比較親密的關係,回去要怎麼和老婆解釋?要怎麼化解夫妻間的疙瘩?」
之前韓國瑜在面對所有媒體提問外遇事件時,一律不回應,甚至直接開罵。但因大選在即,民調又落後太多,只好輕描淡寫的回應依依說:「女孩子都會有疙瘩,只要經過溝通就OK啦!」韓國瑜還離題瞎扯失業男人的心裡苦悶,但又不能講,心裡很急,才出去找做生意賺錢的機會。
韓國瑜對自己的外遇誹聞,就像面對自己的落跑參選,都用這種「鐵齒」的態度。李佳芬與韓冰會在意你失業?在意你做生意賠錢?當然還是在意你的「新莊王小姐」?難道你投資LED賺了錢,就不用對李佳芬與韓冰道歉嗎?
同樣道理,高雄市民在意的是你「請假沒陪他們」?還是你落跑「參選總統」?韓國瑜堅持連道歉都還要這麼「鐵齒」,恭喜你!終於完成了「罷免自己」的奇蹟。

2020年6月4日 星期四

轉載:逼網紅出櫃不只網友氣炸 ,律師:性生活屬特種個資 ,鏡週刊確定觸法

「逼網紅出櫃」不只網友氣炸,律師:「性生活」屬特種個資,《鏡週刊》確定觸法

「逼網紅出櫃」不只網友氣炸,律師:「性生活」屬特種個資,《鏡週刊》確定觸法
Photo Credit: 截圖自 Youtube黃氏兄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鏡週刊》昨日報導Youtuber瑋瑋的約炮隱私,引發大量批評後,雖然下架該系列報導,但所發布的聲明卻引起更大憤怒。
《鏡週刊》昨(3)日報導網紅「瑋瑋」的在男同志交友軟體約炮,被質疑「逼同志出櫃」,掀起性別平權團體的憤怒,立委王婉諭、范雲都發文譴責。而律師也指出,「性生活」屬於「特種個資」,該媒體的行為確定觸犯《個資法》。
週刊報導網紅「黃氏兄弟」約炮細節,網紅哭著向家人出櫃
「黃氏兄弟」是訂閱超過百萬的知名Youtuber,由哥哥哲哲(黃雍哲)、與弟弟瑋瑋(黃挺瑋)組成。昨日《鏡週刊》報導,指出瑋瑋在男同志交友軟體上約炮,更貼出約炮的對話截圖,內容可見瑋瑋與約炮對象討論生殖器大小、能接受什麼尺度的性愛等內容。
報導刊出之後,瑋瑋昨晚拍攝題為「關於報導,我想跟家人說」的影片,表示不希望母親是看到報導後才得知自己的性向,因此在影片中邊哭邊打電話向媽媽出櫃。黃氏兄弟也透過臉書貼文表示:「這不是我期望公開的方式,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想要在完全準備好的情況下再親口告訴大家,希望大家能夠諒解。我相信除了我的私生活,還有許多更值得大家關注的公益議題。」該影片截至今日下午5:30,不到24小時,已經累計超過150萬次瀏覽。
網友發起抵制,《鏡週刊》緊急下架
《鏡週刊》也在昨日晚間下架該系列報導,並接連發布3篇道歉、下架啟示(第1篇第2篇網友截圖第3篇)。
不過,其中第2篇啟示全文寫道:「瑋瑋勇敢坦承自己的性向後,有媒體認為是本刊逼他出櫃,本刊在此聲明,約炮不分異同,同性戀愛評等,並無攻擊偉偉是同志一事,也未逼他出櫃,因為偉偉是人氣網紅,算是公眾人物,剛好對象是同性,並無詆毀同性戀者之意。」這番發言引起性別平權團體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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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Nana Self截圖自鏡週刊
女性主義者、Queerology專欄作家V太太就在臉書貼文寫道:「鏡週刊這聲明的白話文就是:我們要攻擊的不是同志是約砲,如果是異性戀名人約砲我們也是會往死裡打的,只是『剛好』今天當事人是同志所以比較有話題性,於是成為我們的對象。」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也在臉書表示:「為什麼我們的社會走到現在、甚至是到婚姻平權已經通過一週年後的今天,還有人必須為自己的性傾向道歉?」她指出「沒有一個人需要為自己的性傾向道歉。真正該道歉的,是那些拿著別人的私隱,換取名聲、利益的八卦報導以及截圖流傳者。」
民進黨立委范雲也發文說:「即使某週刊剛剛將針對黃氏兄弟的報導下架,我認為,該週刊的報導,仍然傷害了成年人的『性私密自主權與隱私權』。」她的貼文提到:「從婚姻平權到婚外性除刑罰,每一個行動皆是希望台灣社會能看見及尊重性/別的多元性及自主性。⋯⋯親密關係的民主化這條路,台灣才剛剛開始。」
從昨日晚上,臉書陸續出現抵制《鏡週刊》的hashtag和活動。截至今日下午5:30,在《鏡週刊》FB與該系列報導無關的貼文底下,都仍可以見到網友留言批評,或是攻擊週刊內部員工。
媒體獵奇報導同志性事,並非首例
由於這已經不是娛樂媒體第一次以獵奇角度,將同志性事當做報導的焦點,此事在同志社群引起廣泛批評。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就列舉從1992年以來多起污名化同志的報導,包括:1992年《台視》潛入女同志酒吧偷拍;1998年《華視》以隱藏式攝影機偷拍女同志酒吧「音樂酒館」;2004年《三立新聞》用偷拍且極度扭曲的方式偷拍女同志伴侶;2011年8月《壹電視》的《一天壹蘋果》節目播出「同志天堂」,偷拍同志夜店G Star,影片字幕並打上「輕撫、狂抱、浪漫搖、亂摸、脫光光」等字眼。
到了2020年,《鏡週刊》仍出現針對同志性事的獵奇報導,同志諮詢熱線呼籲「大家不要轉發此新聞」。
彩虹平權大平台也在臉書批評:「同志在交友軟體上的個人訊息和生活被曝光在媒體上,成為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 但個別同志的親密關係和交友活動,其實與社會公益並無直接相關,更何況是沒有不法或傷害到他人的情況。」
律師:「性生活」屬於特種個資,鏡週刊觸犯《個資法》
寰瀛法律事務所律師洪國勛接受《關鍵評論網》採訪表示,這次媒體公開瑋瑋的約炮對話,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
洪國勛說,個資法將個人資料分成「一般資料」及「特種資料」,一般資料只要符合它搜集的目的,原則上可以使用(比如百貨公司為了送貨,留下顧客的手機、姓名、地址);但是「特種個資」是除非特殊情況,否則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而「性生活」就屬於《個資法》第6條所規定的「特種個資」。因此媒體公布約炮對話的狀況,極有可能觸犯《個資法》第6條。
洪國勛說,至於將對話截圖提供給媒體的瑋瑋的聊天對象,因為是在瑋瑋知情的狀況下與他對話,除非能證明他「意圖營利」,或是能證明他「意圖損害他人權利」(比如跟黃氏兄弟有糾紛,故意把資訊買給媒體記者,造成名譽損害)否則很難以《個資法》41條處置。
瑋瑋的聊天對象,有可能觸犯的可能是《刑法》的「妨害秘密罪」,妨害秘密罪中規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言論、談話」,爆料者將對話「截圖」的這個動作,可能被認定為符合符合妨害秘密罪中的竊錄,但洪國勛表示,「截圖」要構成妨害秘密「在實務上認定可能不容易。」
《個資法》第6條(節錄):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
《刑法》28章「妨害秘密罪」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1.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2.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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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黃筱歡

轉載:敦南誠品熄燈讓假掰文化落幕! 彭明輝盼閱讀回歸正常不再裝腔作勢

敦南誠品熄燈讓「假掰文化」落幕! 彭明輝盼「閱讀回歸正常」不再裝腔作勢
2020.06.03
16:22pm
 / 放言編輯部 歐芯萌
彭明輝戳破,什麼深夜時分去敦南誠品喝咖啡看書,「明明就是去等待邂逅,或找尋愛情獵物,就別裝腔作勢了。」

社會評論家彭明輝今(3日)於臉書上表示,敦南誠品5月31日吹熄燈號的消息,在社群網路和媒體洗版了快一個月,「原來我有這麼多朋友是假文青!而且是假文青風潮的引領者。」一針見血道破許多人去書店不是為了閱讀,而是裝模作樣的假像,吸引許多網友力讚:講的好!



彭明輝直言,本來不想多說什麼,老得罪人也不是辦法,但是「偉大公關才女文西真的很厲害,就是有本事把我激出來,她的一席話讓我終於忍不住,什麼叫『每個台灣人都欠誠品一份情』?這個人才真的欠台灣!」

「我是台灣人,我為什麼欠誠品一分情?應該是誠品欠我一分情。」彭明輝雖然退出江湖很久了,偶爾還是會有江湖上的朋友找他幫點忙,所以仍是去誠品做過幾場演講,雖然他極厭惡誠品帶來的假掰文化,因為朋友交情,還是去了。

彭明輝戳破,什麼深夜時分去敦南誠品喝咖啡看書,「明明就是去等待邂逅,或找尋愛情獵物,就別裝腔作勢了。」他尤其厭惡信義誠品一樓的香水味,明明就是百貨公司,掛個書店的招牌,「這不是掛羊頭賣狗肉,什麼是掛羊頭賣狗肉?松菸誠品更是典型的大賣場,就別在那兒裝文化了。」

彭明輝指出,因著折扣的關係,誠品使台灣的書價漲三成,隨便問一家獨立書店老闆就知道他在說什麼。因著大型連鎖書店和網路書店的風行,獨立書店被壓縮到奄奄一息。「誠品那家麵包店,是大部分麵包師傅髮指的忘恩負義者所開。」

「誠品和一些名人帶領的假掰文化,荼毒台灣30年,真的夠了。」彭明輝認為,敦南誠品熄燈,真的剛好而已,「讓閱讀回歸正常,不再假掰,不再裝腔作勢」。他戲謔地勸道,深夜時分好好在家裡看書聽音樂,別老裝文青去敦南誠品等美麗的邂逅。

許多網友留言支持他的觀點:「誠品是很假掰,支持獨立書店+1,益發覺得為了理想與信念的他們堅持到現在是多麼不容易」、「當年誠品敦南初開張,帶了久居美國鄉下大學城二十載的老學長去誠品。他說:這兒哪是來看書的,是來給人看的」、「我覺得誠品矯情,台灣文化生命力不是誠品不是圖書館,而是在田野」。

也有網友嘲諷這種假掰文化:「去誠品,就是要穿得美美的,讀這種一頁20來字,對頁擺張小照片,留好大空白,漂漂亮亮的,超廢的書,然後給人看啊!」


圖片來源:翻攝自彭明輝臉書

2020年6月3日 星期三

轉載 上報2020/06/03 黃錦嵐 :纏訟20年才論罪定讞 傅崐萁案是怎麼回事 ?

立委傅崐萁涉兩件炒股案,歷經20年方才先後論罪定讞,並於5月26日入監服刑,儘管如此,20年來圍繞著傅崐萁所衍生的議論,從未斷絕過,最近的爭議,當屬定讞判決並未宣告褫奪公權,讓傅崐萁仍保有立委身分,薪水照領,不止司法體系外物議沸騰,連體系內也有不少法官私議抨擊,認為傅崐萁廿年來始終活躍於政界,若非任立委即是任縣長,而且關說司法傳聞不斷,豈可不依裁量職權宣告褫奪公權?另外,傅崐萁入監後也出現「視訊問政傳聞」爭議,朝野立委因此近日乃陸續擬具「傅崐萁條款」,企圖彌補「褫奪公權爭議」所滋生的法制破網。

關於「褫奪公權爭議」,輿論已經汗牛充棟,筆者無意贅述。以下擬針對「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知多少?」,略陳所聞與管見。應先說明的是:捲入「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的人物,若非司法高層,即是資深法官,其中有多少真實性?迄今尚未經嚴格驗證過,況且,即使傳聞確有其事,依法官法規範是否構成關說?仍有新舊規範不同之別,難有定論。因此,究竟是讓它隨歲月逐漸銷聲匿跡?或是讓它流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同聊齋志異般任人評說?還是應該深究釐清斷分明,以免類似纏訟案例一再發生?恐怕也是見仁見智的爭議議題。

壹:高院更一審的關說傳聞:是陳情或是關說


何謂「關說」,直白的說,就是「關起門來說」,但是,像傅崐萁這樣「司法關說」,竟然說到司法圈內幾乎人盡皆知程度,確是罕見。

據筆者訪查「司法內部人」所悉,「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的焦點,從未涉及論罪之有無,幾乎都是在「請假」、「延滯審判」、「再開辯論」、「解除出境限制」等審理程序上。傳聞最盛的,當屬高院審判長楊炳禎、受命法官朱光仁及陪席法官陳春秋承審的更一審判決,捲進傳聞的司法高層,包括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高院院長黃水通,還有就是楊炳禎、朱光仁、陳春秋。

據「司法內部人」透露,當時,正值更一審進行辯論程序之際,傅崐萁因要爭取國民黨提名競選花蓮縣長,乃具狀請假要求延期,審判長楊炳禎及陪席法官陳春秋,都已被「說服」,唯獨受命法官認為傅崐萁是為了延滯訴訟,堅持不准,最後,合議庭即在傅崐萁未到庭情況下,逕行辯論終結,傅崐萁要求再開辯論,合議庭也不准,即於98年6月11日宣判,判處傅崐萁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千萬元。高院更一審自收案迄宣判,大約歴時3年。

關說傳聞,就發生在傅崐萁一再聲請延期審判時。

傳聞之一,是楊炳禎與陳春秋之被「說服」,即是傅崐萁關說打通關結的結果,朱光仁則是拒絕關說者。

傳聞之二,是傅崐萁為求延期審判、拖延訴訟,以便拖過國民黨的黨內初選(爭取花蓮縣長的黨提名),曾找過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因為朱光仁是范光群的女婿)關說,但范不理會;傅崐萁也曾以陳情名義,寄信及訴狀給高院院長黃水通,要求再開辯論,黃水通請朱光仁到院長辦公室,告知傅崐萁陳情,並將傅崐萁寄交的請求再開辯論訴狀,轉交給朱光仁,據「司法內部人」說法,黃水通在陳情信件上曾有「交承辦法官依法處理」之類的批示。

傳聞之三,是朱光仁步出院長辦公室之後,對高院某周姓法官敘說此事,兩人研究後達成共識:「這就是關說!」,「院長關說」的傳聞因此不脛而走,黃水通為此特別在院內會議上公開澄清:是傅崐萁寫陳情信給他請求延後審判,他將書信轉交給朱光仁,他根本未交代如何處理,也無關說延後審判的言語。

貳:高院上訴審時的關說傳聞:「太多人做了很多事!」


「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其實,並不止更一審的關說傳聞而已。上訴審的審判長趙功恆撤銷一審改判,判完後,司法院即要外放他到某離島法院院長,但經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報導,揭發關說傳聞,人事案才在人審會中被擋下。這段過程,據筆者查悉,是司法院某高層官員知有立委關說、推荐趙功恆,實在看不下去,才洩漏消息給王文玲,司法院官派的人審委員也罕見的出現反對票,才使這段關說傳聞檯面化。

有位高院退休的資深庭長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太多人做了很多事!」,道出了關說傳聞的「眉角」。

首先,傅崐萁的炒股案(台鳳案部分),台北地院一審原判刑6年,褫奪公權4年,可是,趙功恆的上訴審從輕判刑4年,又認定無宣告褫奪公權必要;其次,傅崐萁是立委,常常未到、請假,因此,趙功恆將炒股案「切」成2部分先後判決,傅崐萁與另2名共同被告,比黃宗宏、黃任中等9名共同被告晚了約4個月才判;再次,參照前述有立委關說、推荐趙功恆外放院長及司法院官派人審委員「倒戈」種種跡象,「司法內部人」所謂的「太多人做了很多事!」,究竟所指為何,已是昭然若揭了。

參:高院更三審的關說傳聞:只有蔡聰明傻傻的結案


還有,更三審前後審判了近4年,歷經2位受命官、2位審判長,這才結案、宣判延滯審判痕跡也很明顯。例如,前後2任受命法官─陳博志、梁耀濱都進行很久的準備程序,前任審判長劉壽嵩雖然辯論過一次,卻未結案,直到蔡聰明接任審判長,這才結案宣判。

了解更三審審判程序的某位高院退休資深庭長,又意有所指的說:「梁耀濱在陳博志、劉壽嵩的時候,可能結案嗎?只有蔡聰明傻傻的結案,難怪事後院內有人說蔡聰明笨⋯。」,這位「司法內部人」的說詞,似乎又影射了「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的確不是空穴來風。

司法院對於立委這種請求或請託,只要不涉及審判核心事項,或審判程序請託是在裁量職權範圍內,司法院一般都會勉為其難。(攝影:張文玠)

肆:連高院書記官長都接到傅崐萁的關說電話


「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對象,並不限於承審法官。例如,某位高院書記官長L就坦承,他曾接獲時任立委的傅崐萁2次電話關說,請求解除出境限制,L官長告訴傅崐萁:「現在的青壯法官,不說沒事,越說越死,不要去說較好,您有意見,直接向承辦法官說!」,傅崐萁聽L官長這麼說,一直嘿嘿笑。

L官長並非傅案的承審法官,與傅崐萁也無公誼私交,傅崐萁都敢打電話請託、關說了,由此可知,傅崐萁涉訟能夠延滯廿年才定讞,動用所有可用人脈,四處請託或關說,且多數能如願,應是合理的推論。

伍:立委關說司法的根源:司法院有法案提案權,立委予取予求


以上的「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都是屬於請求「請假」、「延遲審判」、「再開辯論」、「解除出境限制」,傅崐萁之所以膽敢肆無忌憚的四處打電話、寄信關說,合理的推論是:傅崐萁知道,依當時的司法規範,從事「審判程序」的私下請求或請託,只要不涉及賄賂,也不涉及審判實體的「失輕失重或顛倒黑白」等違法性請求或請託,都只算是「關心」、「關切」或「陳情」,而他傅崐萁也不是唯一的一個,涉案「前賢」劉松藩、何智輝都有前例可援。

再考量當年的司法、立法的互動生態,司法院有法案提案權,卻無行政籌碼,為了法案或預算案能順利通關,必須與立委做公關,甚至請託立委幫忙,立委提出關說或請託,要求司法院回饋,甚至予取予求,司法院只能委曲求全或虛與委蛇,早已是司法界眾所周知的事實。

因此,司法院對於立委這種請求或請託,只要不涉及審判核心事項,或審判程序請託是在裁量職權範圍內,司法院一般都會勉為其難,偶有案例,甚至還是由司法高層直接交代廳處長如何處理,若有滯礙難行或承審法官「孬剔頭」,頂多只是睜一眼閉一眼或虛與委蛇(例如,高院書記官長L的作法),當然,也有法官接受立委關說,雖然不敢「顛倒黑白」,卻會「失輕失重」,前述趙功恆的司法關說傳聞,正是暗指趙功恆有「以輕判換取官位」之嫌。

或許,正因為當年的司法、立法的互動生態是如此,立委向司法院提出各式各樣人事、案件關說,習以為常,傅崐萁只是其一罷了。楊仁壽卸任司法院秘書長時,他的抽屜內清出一大疊朝野政黨立委的私下請託信件;在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時,也曾在司法院公關室主任王酉芬陪同下,親自退還某涉案立委的水果禮盒(內夾藏鉅額現金),其實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陸:明確定義「關說」界限的關鍵─賴浩敏定頒的關說規範


一刀切開「關說」、「關心」與「關說」模糊界限的關鍵,是前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於101年11月定頒的《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請託關說事件處理要點》。從此以後,只要「不循法定程序,為本人或他人對各機關之司法案件或其他業務事項提出請求」,無須違法性請求,即能論關說,立委假藉職權關說司法的亦焰方才稍戢,不致如此明目張膽。據悉,已逝的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即是因不理會立委的請託,故在立法院才頻頻被刁難(林錦芳獲總統提名司法院副院長,在立法院關卡阻礙重重,即是其一。)。

最後,筆者必須強調的是:「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均是來自「司法(或高院)內部人」,真實性極高,不過,平心而論,即便均屬實,依101年定頒的新規範,這些披著「陳情」、「關切」或「關心」外衣的「關說」,依98年間的司法院舊規範,也很難逕認是「關說」,事隔多年之後,筆者再次提及,並非意在究責,只是想要說明,傅崐萁涉案之所以能纏訟20年才定讞,原因雖然諸多,但是,傅崐萁的黨政關係人脈廣、善於鑽營、敢請託、敢關說,最重要的,所請能如願(即使只是部分如願而已),絕對是主因之一。

 
※作者為前資深司法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