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五少年冤獄案 獲賠4千萬美金
友善列印2014-06-22
1989年,在美國紐約中央公園發生了一起慢跑攻擊案,當時有5名青少年被定罪入獄,5人累計共在監獄中度過了41年。之後,因兇手說出真相才讓事情水落石出,而含冤入獄的5人於是聯合控告紐約市府;據《紐約時報》報導,目前雙方已達成和解,紐約市府總共將支付4000萬美金、折合台幣約12億的高額冤獄賠償金,結束長達12年的官司爭訟。
這樁轟動紐約的刑案,受害者是當時28歲、在銀行工作的蒂莎‧梅里(Trisha Meili)。她在中央公園慢跑時,遭到重擊和性侵,送醫後雖幸運生還,但因腦傷嚴重,對事發經過幾乎毫無記憶。警方後來逮捕了5名14至16歲分屬非洲裔和拉丁裔的青少年,雖然他們極力喊冤是遭逼供才認罪,且受害者身上的DNA也和這5名少年不符,不過陪審團卻不採信,判5人強姦、攻擊和企圖謀殺等罪名成立,分別處以7到13年不等的刑期。
2002年,一名正在坐牢的強姦慣犯犯坦承,自己才是中央公園慢跑攻擊案的真兇,經DNA鑑定也證實其說法。不過對這5人而言,真相雖大白,但冤牢都坐完了,於是他們聯合控告紐約市府要求賠償;經過漫長的訴訟,紐約市府終於答應要以4000萬美元和解,而這也創下紐約市冤案賠償紀錄。
據了解,此案在美國極具指標性,由於當時紐約青少年群聚惹事問題嚴重,案發後令人心惶惶,警方對五人屈打成招,除挑起種族對立的緊張情勢,當局漠視DNA鑑定結果,也凸顯出司法的不公正。【記者 周凱莉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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