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若權:我朋友夠多了,不差你這一個!
作者/吳若權 日期/2017-01-19 文章出處/大人の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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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候對於處理愛情破裂的狀況,最大的迷思之一是:分手後,我們還是可以做朋友。有人以為,這就是愛情無以為繼之後的最高境界。但我的人生哲學從來不是這樣想的。
從二十歲到現在,始終如一。我的原則是:分手,就不用再見面了,為什麼還要跟你做朋友?尤其,當我對你還有愛、或還有恨的時候!分手的當下,若還要承諾彼此繼續做朋友,真是太虛偽了。
直到現在,都還會有年紀大約在三十歲左右的朋友,前來問我感情的疑難時,帶著相同的困惑。例如:「他脾氣很差,我打算提分手,但要如何說,才能繼續做朋友?」還有更扯的:「他劈腿背叛,我該怎樣處理,分手後,才能繼續做朋友?」
我都會當頭棒喝敲醒他:「你是有這麼缺朋友嗎?」即使你真的寂寞到連一個朋友都沒有,在失戀之後,也毋須千方百計要跟對方繼續做朋友。更何況是那些脾氣不好、EQ很差、有暴力傾向、品格低下、沒有道德感的前任情人,一概都不會是你需要繼續做朋友的對象。明明都該是要避之猶恐不及的,還做什麼朋友!你只需要安靜下來,先好好跟自已做朋友。
所謂的「好聚好散!」,絕對不是百分之一百等同於「分手後,還要繼續做朋友!」分手後,不要反目成仇,只需要安靜地離開,這樣就很足夠。
分手後,可以馬上接著繼續做朋友的前提,是你在和對方相愛的時候,已經相處得像是朋友,彼此信任,很好溝通。無論分手前、或是分手後,其實你們已經是朋友。兩人之所以要分開,純粹只是彼此未來的人生目標不同,或相處久了之後發現兩人的價值觀變得不一樣,或你們成長的步調與方向有很大差異,你們之間沒有埋怨、沒有背叛,就算心底有傷,也是可以透過自我療癒而復原,那就不妨繼續當朋友吧!
否則,不要為了追求那神聖的友誼假象,隱忍著內心的憤恨或不滿,繼續跟對方維繫很表面的友誼。畢竟,我們都慢慢長大,不需要再這樣對自己苦苦相逼。請放手吧!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
直到事隔多年以後,你已經完全放下。對於這段感情,心中已無風雨也無晴,只是存著一份感謝、一段記憶,若有機會再聯絡上,不妨重新考慮是否可以做朋友。或是很淒美地,你已經原諒對方的一切,但依然決定帶著微笑擦肩而過,當個什麼話都不必多說,彼此都已經了然於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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