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菲姑娘》:家人或傭人?互惠生的灰色地帶
幾年前,我在一場由東南亞移工舉辦的活動認識來自菲律賓的M,那時的她還正在臺北一戶人家做看護。才過沒多久的時間,她的工作約滿,並準備直接飛往丹麥開始她的下一段旅程。
雖然平日我們沒有太多互動,不過藉由社群媒體的連結,我留意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同樣是遠赴異地「工作」,M在臺灣所發佈的貼文多半是與菲律賓同鄉一起生活的紀錄;她在丹麥的時候,卻多了不少與當地寄宿家庭成員一同出遊的影像,顯見其於二地生活型態與互動社群的差異。兩相對照之下,我因而認識到盛行於歐美國家多年的「互惠生」(au pair)制度。
所謂的互惠生制度,是指申請者以家庭助手的身份與一個家庭生活在一起,並藉此在當地得到體驗及研修語言、社會文化等課程的機會,概念上近似於臺灣社會較熟悉的打工換宿。和一般家務移工不同之處在於,這是以「文化交流」為號召的一項國際計劃。
互惠生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至二戰前的歐洲,在當時社會大眾普遍對女性角色認知的影響下,有許多中產階級的女性會在婚前走訪他國,利用與不同寄宿家庭共同生活的機會學習語言文化及家務打理。近年來,雖然互惠生申請者多已轉變為第三世界國家出身的女性,「文化交流」的理念仍是該制度擁戴者所堅持的核心精神。
《我家的菲姑娘》(需在YOUTUBE上觀看)
不過有次我在一個論壇上,見到有位中國女孩信誓旦旦地痛訴她的遭遇。當她取得北歐某國家互惠生資格,實際到當地生活了一週以後,有天一個寄宿家庭的成員敲了她的房門進來,說願意負擔她回國的機票錢,想要終止彼此簽訂的互惠生契約。
只因為我做家務工作不比菲律賓人嫻熟。
她在事後為那次不愉快的經驗下了這樣的註腳。
互惠生這個以文化交流之名而生的制度究竟是交流了些什麼?面對時不時出現的互惠生與寄宿家庭之紛爭,互惠生到底屬於學習型家庭助手還是一種變相的廉價家務勞工?
互惠生制度的支持者多半聲稱這是有效降低移工被剝削的方式,即便有做家務或照顧小孩的責任,互惠生卻能夠藉此換取食宿和小額津貼,還可以擁有學習當地文化的機會。即便如此,批評者認為實質上這仍是種換湯不換藥的家務勞工制度。在後者看來,互惠生與寄宿家庭共同生活與文化交流的表象背後,聘僱者實際必須付出的成本遠比請一個幫傭低上不少,這才是互惠生近年來越來越受歡迎的真正原因。
丹麥紀錄片《我家的菲姑娘》(The Truth About Our Au Pair)試圖探究的便是這個爭議性課題。導演除了紀錄三位菲律賓女孩在丹麥的生活日常以及與寄宿家庭的互動,甚至帶著她們寄宿家庭的媽媽去到菲律賓,拜訪各自的互惠生家庭,希望藉由同等的「文化交流」重新理解這樣的制度。
有別於早年大多數對互惠生的討論是以勞動的視角作為前提,《我家的菲姑娘》則嘗試放入不一樣的敘事。片中一位菲律賓女孩積極在丹麥參與各種社交場合,打造自己的新人生,最後甚至成為「丹麥媳婦」。然而,不是每一個互惠生都是如此的幸運。有另外一個女孩,因為寄宿家庭所在的城鎮沒有菲律賓人的社群,整日鬱鬱寡歡,總是在做完必須負擔的家務以後,便回到自己的房間睡覺。
家人之間的關係當然不會只有一種樣態,兩位女孩與「家人」之間的關係都有可能出現在我們的生活周遭,或者就是我們自己與家人的關係;但不可諱言的是,有些人就像第二位女孩那樣,就只是把互惠生視為一份工作,一個可以讓人就此翻身的機會。於是,她止不住想念遠在菲律賓的家人,渴求接觸異鄉的菲律賓社群以消解其鄉愁,最終她因為無法真正融入寄宿家庭的生活日常,成為寄人籬下的孤影。
把鏡頭拉到菲律賓,當丹麥媽媽與其互惠生的原生家庭有了實際接觸之後,該制度於「勞動/學習」、「僱傭/家庭關係」之間的模糊邊界又比在丹麥的時候更為明顯。
像是在丹麥過得不開心的那位菲律賓女孩,她在回到菲律賓以後變得開朗且活潑,與她當互惠生的形象大相逕庭。這樣的落差讓她的寄宿家庭媽媽難堪不已。她不知道究竟是自己無法讓她有家一般的感覺,還是制度本身的僱傭性質,就不可能讓互惠生與寄宿家庭成員得以自在的共同生活?
1969年,當時的歐洲議會為了要確保互惠生制度不會淪為變相的客工招募管道,通過《歐洲互惠生協議》(European Agreement on Au Pair Placement)保障互惠生的學習與生活條件,像是居留時間長度、每週工時上限,以及擁有休閒與讀書時間的權利等。在這項協議的影響下,後續有在推行互惠生制度的歐美國家確實多半依循其標準訂定相關法律,同時也都不斷強調這是個以文化交流為圭臬的跨國計劃。
這樣的做法看似良善,卻在1990年代末期為菲律賓政府所抨擊,認為這只是主事者一廂情願的想法。菲律賓國內持續高漲的負面輿論便指出,許多出國擔任互惠生的菲律賓人都有被寄宿家庭不合理對待的經驗,甚至還有人因此遭到凌虐。於是菲國政府在1998年明令禁止國人申請至歐洲擔任互惠生,為的就是要杜絕歐美國家再以互惠生之名,行剝削勞工之實。
面對菲律賓強烈的抵制,部分國家選擇不理會該國的互惠生禁令。丹麥時任的家庭部長便直白地表示,互惠生制度能夠緩解丹麥職業婦女逐年增加所帶來的家庭緊張關係,同時也讓丹麥國內的兩性平等與家庭發展的健全。因此,丹麥等部分歐洲國家不顧菲國頒布的禁令,執意繼續向菲律賓招募互惠生。即使菲國政府不願核准工作簽證也無妨,只要寄宿家庭同意簽署合約,互惠生便能以輸入國的居留簽證參與這樣的「文化交流」計劃。
不僅如此,也由於互惠生相對於家務勞工的工時少且擁有更多個人運用時間,有越來越多菲律賓人甘冒風險,申請前往歐洲國家擔任互惠生。最後,菲律賓人成為歐洲各國互惠生來源的大宗,菲國迫於無奈先是在2010年對丹麥、瑞典與挪威解禁,2012年又再全面解除互惠生赴歐禁令。
但這並不表示菲律賓政府就此不再視互惠生為一種工作。因為互惠生制度除了是菲律賓女孩藉由體驗異國文化以實現自我的一種可能途徑,同時也是她們得以存錢寄外匯回家的一種手段,實際上與出國做勞工的意義相似。
在《我家的菲姑娘》片中,帶著丹麥媽媽拜訪其原生家庭的菲律賓女孩,努力不斷展示因擔任互惠生而存下來的積蓄,是如何讓她們各自的家庭在家計方面有顯著改善。其中兩位丹麥媽媽因為感受到他們的家庭生活仍面臨許多困境,於是決定當場直接掏錢資助,想要藉此讓他們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
在他們一來一往的互動之中,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這樣的「贊助」行為,以及透過前述的互動過程形塑而來的關係?互惠生制度所搭建起來的關係顯然不完全像是家人;然而,我們卻又不能夠屏除其中或淺或深的情感連結,將其視為是單純的僱傭關係。
面對此般曖昧且難以定位的關係,導演其實並未在紀錄片中給出明確的答案。有趣的是,當影片接近尾聲,菲律賓女孩同她們的丹麥媽媽一起要回到丹麥繼續她們的人生旅途,導演安排讓三位媽媽彼此分享「菲律賓之旅」的心得,也讓三位互惠生各自交流對互惠生的看法。
在菲律賓經歷了這場文化交流之後,大家是否對互惠生制度有新的體悟?又是如何重新審視居住於同一個屋簷下的彼此,乃至於共同生活的各種樣態?他選擇讓這些人在片中表達各自的看法,甚至是透過他們回到丹麥以後的生活呈現他們的觀點。當他們透過紀錄片的交流計劃正視互惠生的課題,這部片其實也正帶著觀眾思考自己必須要面對的現實人生是否存在著類似且難解的關係。
家中擁有「親密陌生人」的現象在臺灣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畢竟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親身與這些移工互動的經驗。然而,現行的移工僱傭關係與互惠生制度強調所欲打造的「家庭關係」大相逕庭。這些擔任家庭助手、照護者的國際移工,在臺灣社會,甚至是每一個家庭裡面,還可以如何與我們共生?互惠生制度會不會是一種解方?又或者我們可以在這部片所帶出的反省基礎上,替這些家務移工在家人與幫傭之間找到一個更合宜的位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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