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寫信控法官恐涉集體貪瀆 司法院長回信100字冷處理
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日前寫信給司法院長許宗力,指部分地院法官未到院值班卻領一日值班費,恐涉集體貪瀆。相隔7天許宗力終於回信,但僅簡短回覆「已將來信轉請高院先行處理」。(畫面合成/簡嘉達提供、台灣法警臉書)
《上報》日前報導,台中地方法院法警簡嘉達16日凌晨透過「司法院長信箱」寫信給司法院長許宗力,指部分地方法院法官未到院值班,卻領取一日值班費,恐涉集體貪瀆,呼籲廢除不合理值班制度,並保留法官涉案相關證據。相隔7天,許宗力23日下午回信,但信中僅以近100字簡短回覆指出,相關規範是台灣高等法院權責,「已將來信轉請高院先行處理」。
轉請高院處理 法警指涉案層級恐超乎預期
根據簡嘉達提供的信件內容,許宗力回覆全文如下:「台端來信反映的問題,與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書記官值日實施要點、高院暨所屬各法院值日(夜)人員報酬支給要點等有關。由於上開要點皆為高院依權責所訂定的規範並由其執行,已將來信轉請高院先行處理。」
對此簡嘉達說,如此簡短回覆,竟讓司法院花上7天,「由此看來,推估涉案的法官層級與人數,遠超乎司法院所預期,已無法親自面對與承擔」。
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回覆法警簡嘉達的信件中提到,因相關規範屬台灣高等法院權責,「已將來信轉請高院先行處理」。(資料來源:簡嘉達提供)
簡嘉達表示,諷刺的是,高院9日發出的新聞稿矢口否認,稱沒有任何一位法官值班不到院在勤,卻領取值班費,也沒有任何一位法官出國卻領值班費。如今司法院轉請高院「先行處理」,可見法官恐涉集體貪瀆的事件確實存在。
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申請值班領加班費遭否准,日前將向保訓會提復審。為凸顯值班制度不合理,他在復審書中指出,法官值班時在家或在外待命,一樣可領一日值班費,恐有涉犯集體貪污疑慮。(畫面合成/李隆揆攝、台灣法警工會提供)
簡嘉達指出,高院於新聞報導揭露之初,未先調查所屬各地方法院法官的值班實際情況,卻火速發新聞稿遮掩事實真相,「如此文過飾非的行逕,令人感到失望與遺憾」。
「呼籲高院必須採取應有積極作為!」簡嘉達說,高院不該得過且過,討好、附和法官群體,甚至採「就地合法」、安撫人心的策略,否則恐怕將司法院拖下水,陷司法院長於不義。他並指出,未來法警群體會繼續睜大雙眼為司法「抓漏」。
法律學者:法官不該戰態度,促成寒蟬效應
近來簡嘉達的相關指控,引發司法界激烈論戰,甚至還有法官嘲諷說:「現在看到法警都要很小心。」
對此一位法律學者接受《上報》訪問時說,現在越來越多司法人員在官僚體制內做「小小的體制反抗」,目的不是要抗命、搞破壞,而是要凸顯體制的不合理。但法院體系缺少寬容、理解,法官不該動不動就「戰態度」(質疑態度有問題),因為這是要促成「寒蟬效應」,希望其他人閉嘴,而非理性討論。
該學者指出,基層司法人力不足的問題長期難解,「尤其法院業務敏感,不像一般行政機關,可用非典型人力外包」,這是遲早要面對的問題,不是加錢就是找人。司法院過去雖對外說明有持續爭取,「但總該提出具體時間表」。
法警值班時扎扎實實在司法機關內「上班」,有的法官、檢察官值班時卻可在機關外待命,甚至同樣領取一日值班費,有厚此薄彼及差別待遇的問題。(攝影:李隆揆)
此外,簡嘉達先前在寫給許宗力的信件中提及,台中地方法院過去長期有請法警協助「製作押票」的問題,直到去年底才將此業務退回刑事紀錄科。
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人士接受《上報》訪問時指出,簽發押票是法官職責,過去法官只有在決定羈押後,請法警「協助」在電腦上輸入被告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料。除此之外的羈押罪名、理由、起迄時間、是否禁止接見通信等,都由法官親自處理,才算完成簽發。
台中地方法院人士表示,法警是受法官指示,協助內部行政流程,因此只是「行政助手」,法官不會放棄自己的職責。「且法院內部曾做過調查,多數法官認為這樣的作法,未違反《刑事訴訟法》中『法官保留』的原則。」不過,考量到為貫徹流程、減輕法警同仁辛勞,相關業務已全交由書記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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