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1 法治時報
前高院法官江國華 涉資恐案
過往點滴 再成官場話題人物
資恐防制法前年才通過,高院前法官江國華就涉案!
(法治時報2018-02-01台北報導)2018/1/30媒體報導,台灣商人與北韓交易無煙煤涉及「資恐案」,涉案主嫌之一竟是前高等法院法官江國華!
報導指出,江國華、江衡父子涉與北韓交易市值上億元的四噸無煙煤,秘密運至越南外海轉售,檢調前天七路搜索約談江男父子等八人,江國華住院未到案;江衡訊後被依違反資恐防制法、偽造文書等罪聲押禁見。
江國華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司法官二十一期結業,歷任台北地院、高雄高分院及高院法官兼書記官長。他擔任高院法官期間,曾審理蘇建和等三死囚案再審,判三人無罪且當庭釋放而聲名大噪;二○○六年間、江擔任高院法官時,曾私下經營跨國煤礦生意引發爭議,「這次作生意竟作到北韓」,讓法界議論紛紛。
這則新聞一出,立刻引來司法官場的議論不已,有關江國華法官的種種傳言,因著這則罕見的「資恐案」而紛紛出籠:
有的強調,當年,江國華法官可是前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的「愛將」(當時楊仁壽為高院院長),楊仁壽就是「靠他」解決蘇建和三死囚的「政治困境」,因為,蘇建和三死囚的「翻案」,就是靠著江國華的動手裁准而「啟動」,最後也是他判了無罪,這一番司法作為,使得楊仁壽本人因此案的政治「解套」,才進而獲得當時執政的阿扁青睞!
言下之意,沒有江國華的「動手」力挺,楊仁壽是無法在政黨輪替之後,繼續走紅官場,一再高升至最高法院院長的。
然而,也有人八卦補充,聽說,楊仁壽的「家屬」對江國華法官很有「意見」,因為,好像是介紹投資股票的事,有人因此虧了不少錢,以致為了金錢之事而產生不愉快等等。
總之,這些已經離開法官職位的人事恩怨,因著江國華前法官的涉案,而又成為司法官場的議論話題。
也有資深法官則是提及,江國華當法官時就很不用心,常常不在辦公室,只有開庭日才來,而且,手機才剛剛開始普及時,他就已經每天帶著三隻手機來法院上班。
言下之意,他當時就「生意」作很大,且通電話的對象也是很複雜,當時也是電話很多接不完,所以,一隻手機不夠用,要用到三隻手機。
有人則更是翻出「民間司改會」對他的肯定文章!
原來,「民間司改會」曾經在2017/8/10撰文投書「蘋果日報」,以標題:「留住法官中的真英雄」作文,該文反覆讚美江國華法官,重點則是在描述與強調,江國華法官為了判決蘇建和三人無罪,承受很多法官同仁的批判與不諒解。
該文當然是認為,江國華才是「法官中的真英雄」,批評不諒解江國華法官的,則是在「打擊真英雄」的人,是他們使得江國華不想再當法官。
如果對照「官場傳言」與司改會的「真英雄」之褒獎肯定,(江國華法官是楊仁壽的「愛將」,楊仁壽也因為他的表現(再審翻案),解套有功,而獲得層峰的欣賞等等),那蘇建和案子的「翻案」不禁讓人忍不住納悶,該案的翻案成功,到底是因為道德良心勇氣的驅使?還是,官場功利表態的算計呢?
當司法官場議論紛紛,討論江國華法官的涉案遭遇與其判決表現時,司法院真的應該認真思考,引進「陪審團」制度此其時矣!
真的不要,也不應該再將「人命關天」的整個審判制度,全部交給「一群司法官場的專業官僚」了。
若是由人民組成的「陪審團」來決定蘇建和三死囚案,至少,永遠不會有上述的「納悶」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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