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之上被嗆「腦袋不清楚」 彰化法官竟要求逮捕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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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2/02 19:04
(更新:新增女檢要求聲押的兒少案被告獲交保及彰化地院聲明稿)
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今天針對一件疑似猥褻的兒少案件,要求聲押當事人,不過法官陳彥志認為不需羈押,諭令交保,女檢莊珂惠和法官陳彥志當庭爭執,雙方就法律觀點爆歧見,女檢當場嗆聲「你中午是不是沒吃飯,腦袋不清楚」,法官認為女檢涉嫌侮辱公署,要求道歉,但女檢拒絕,法官氣得一度要求法警逮捕檢察官,但雙方經院檢協談溝通,最後未當場執行逮捕程序,但已引起司法界震撼議論。
據悉,女檢與法官約在中午12時許起爭執,經院檢高層出面協談溝通到一時許,法官最後仍諭令該名兒少犯以3萬元交保。
彰化地院稍早前發出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於訊問庭後在法庭上,因不服法官之裁定,在與法官之交談中,稱法官「腦袋不清楚」等語,法官認已涉及公然侮辱公署及公務員罪,當場要求檢察官道歉,惟遭檢察官拒絕,最後法官批示,該檢察官是否涉及侮辱公署及公務員罪嫌,函送地檢署處理,並未當庭逮捕蒞庭檢察官。
依《刑事訴訟法》,只要是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不過法官要求當庭逮捕女檢的舉動,在台灣司法界應還是頭一遭,誇張行逕已掀起議論。一名法界人士說,檢察官就算不滿法官諭令交保裁定,也可再提抗告,一般檢察官不會當場跟法官吵,通常私下罵罵繼續提新證據寫聲押書,如今雙方鬧僵,也有損司法信譽。也有檢察官認為,羈押庭非公開,要以涉侮辱公署罪並逮捕檢察官有討論空間。
今天下午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赴彰化地院開庭,聲押一名兒少案件被告,她認為犯嫌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因此向法官聲押,但聲押庭法官陳彥志認為該案可諭令交保即可,莊珂惠認為該案案情嚴重,若不羈押被告,恐讓被害人再度受害,一時情緒激動,怒嗆法官「你是中午沒吃飯,腦袋不清楚嗎」,雙方爭執火氣很大,要求道歉不成,當場要法警依侮辱公署罪逮捕,但法警第一次遇到不是要押解被告,而是要逮捕檢察官,面面相覷不敢輕舉妄動。
此事驚動彰化院檢雙方,包括彰化地院院長蔡名曜、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及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林漢強也親赴地院與院方人員進行協談溝通,事後法官決定另行處置,並未堅持執行逮捕程序。
彰檢襄閱林漢強說,本案是在法官諭令犯嫌交保後,檢察官及法官就應否羈押理由有歧見,,爭論過程法官認為檢察官情緒性用語過當,因此認為莊檢察官涉侮辱公署罪嫌,經溝通後並未執行逮捕程序,
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說,法官並未真的逮捕檢察官,而是要求檢察官道歉,事後雖然檢察官未道歉,但院檢雙方溝通後,法官表示會另有處置方式,由於法官是獨立審判,尊重法官的各項選擇做法,只是該法官事後想想,也認為不需用到逮捕這樣的程序,因此並未下令執行逮捕程序。
此事件經媒體報導後,《蘋果》即時新聞下方留言有許多網友支持女檢,「支持檢察官 逮捕法官」、「台灣的亂源是法官,輕判縱放,找法條,想辦法不得罪人!」「執意要逮捕又執行不了逮捕,除了腦袋不清楚之外,再加一個~丟臉!」不過也有網友說「濫權起訴的檢察官也不少的」。(俞泊霖、鄧惠珍/彰化報導)
發稿時間 1712
更新時間 1903
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今天針對一件疑似猥褻的兒少案件,要求聲押當事人,不過法官陳彥志認為不需羈押,諭令交保,女檢莊珂惠和法官陳彥志當庭爭執,雙方就法律觀點爆歧見,女檢當場嗆聲「你中午是不是沒吃飯,腦袋不清楚」,法官認為女檢涉嫌侮辱公署,要求道歉,但女檢拒絕,法官氣得一度要求法警逮捕檢察官,但雙方經院檢協談溝通,最後未當場執行逮捕程序,但已引起司法界震撼議論。
據悉,女檢與法官約在中午12時許起爭執,經院檢高層出面協談溝通到一時許,法官最後仍諭令該名兒少犯以3萬元交保。
彰化地院稍早前發出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於訊問庭後在法庭上,因不服法官之裁定,在與法官之交談中,稱法官「腦袋不清楚」等語,法官認已涉及公然侮辱公署及公務員罪,當場要求檢察官道歉,惟遭檢察官拒絕,最後法官批示,該檢察官是否涉及侮辱公署及公務員罪嫌,函送地檢署處理,並未當庭逮捕蒞庭檢察官。
依《刑事訴訟法》,只要是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不過法官要求當庭逮捕女檢的舉動,在台灣司法界應還是頭一遭,誇張行逕已掀起議論。一名法界人士說,檢察官就算不滿法官諭令交保裁定,也可再提抗告,一般檢察官不會當場跟法官吵,通常私下罵罵繼續提新證據寫聲押書,如今雙方鬧僵,也有損司法信譽。也有檢察官認為,羈押庭非公開,要以涉侮辱公署罪並逮捕檢察官有討論空間。
今天下午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赴彰化地院開庭,聲押一名兒少案件被告,她認為犯嫌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因此向法官聲押,但聲押庭法官陳彥志認為該案可諭令交保即可,莊珂惠認為該案案情嚴重,若不羈押被告,恐讓被害人再度受害,一時情緒激動,怒嗆法官「你是中午沒吃飯,腦袋不清楚嗎」,雙方爭執火氣很大,要求道歉不成,當場要法警依侮辱公署罪逮捕,但法警第一次遇到不是要押解被告,而是要逮捕檢察官,面面相覷不敢輕舉妄動。
此事驚動彰化院檢雙方,包括彰化地院院長蔡名曜、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及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林漢強也親赴地院與院方人員進行協談溝通,事後法官決定另行處置,並未堅持執行逮捕程序。
彰檢襄閱林漢強說,本案是在法官諭令犯嫌交保後,檢察官及法官就應否羈押理由有歧見,,爭論過程法官認為檢察官情緒性用語過當,因此認為莊檢察官涉侮辱公署罪嫌,經溝通後並未執行逮捕程序,
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說,法官並未真的逮捕檢察官,而是要求檢察官道歉,事後雖然檢察官未道歉,但院檢雙方溝通後,法官表示會另有處置方式,由於法官是獨立審判,尊重法官的各項選擇做法,只是該法官事後想想,也認為不需用到逮捕這樣的程序,因此並未下令執行逮捕程序。
此事件經媒體報導後,《蘋果》即時新聞下方留言有許多網友支持女檢,「支持檢察官 逮捕法官」、「台灣的亂源是法官,輕判縱放,找法條,想辦法不得罪人!」「執意要逮捕又執行不了逮捕,除了腦袋不清楚之外,再加一個~丟臉!」不過也有網友說「濫權起訴的檢察官也不少的」。(俞泊霖、鄧惠珍/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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