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 星期六

轉載:論文寫法庭秩序 法官審案自信

論文寫法庭秩序 法官審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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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2/03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陳彥志是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9期,前年彰化地院相隔13年再做出死刑宣判,該案陳男因砍殺好友36刀致死,合議庭審酌陳男多次進出監獄,仍兇殘無悔意,還誣指是死者家屬為保險金殺人,已無教化可能,判陳男死刑,陳彥志就是做出判決的合議庭法官之一。

「好學外文能力強」

陳彥志的同事稱讚他好學、外文能力強,曾取得司法院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合辦的工程專業法官證照,2015年10月與法官協會同赴在西班牙舉行的國際法官年會,也曾獲司法院公費到美國進修。 
陳彥志曾在2014年撰寫「法庭秩序維護權之研究」參加司法院辦的研究報告比賽,獲行政類第1名;被同事認為是認真投入研究的法官,對同事態度客氣,對自己審理的案件也很有自信。 

非主審案也會鑽研

另有律師對陳評價很好,認為他即使擔任陪席法官,對非自己主審的案件也會深入了解案件再提問。記者許淑惠、鄧惠珍、俞泊霖 

法官 陳彥志

●年齡:30餘歲
●現職:彰化地院法官,承辦性侵害專業案件
●學歷: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
●司法官訓練所期別:49期
●特殊功績:
˙2014年寫「法庭秩序維護權之研究」參加司法院研究報告比賽,獲行政類第1名
˙2016年彰化地院相隔13年再做死刑判決,合議庭法官之一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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