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 星期一

轉載: 面對改革 院檢差很大 檢座採咆哮 法官則反諷

2019-04-29 法治時報

面對改革 院檢差很大
檢座採咆哮 法官則反諷


調查未結案原因,姜檢察官精彩嗆聲回應。
(法治時報2019-04-29台北報導)上周,司法官場出現「兩則」改革消息,分別是「法官」與「檢察官」們對上級長官的改革作為,採取很有意見的「反彈」訊息。
一則是,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在立法院表示,將對不適任法官的採取「下重手」處置之發言,此言一出,馬上有法官感到非常的不以為然,忍不住上改革「臉書」,撰文加以「反諷」秘書長真是「愛說笑」。
另一則是,一審檢察官們面對高檢署調查「未結案超過200件」之原因調查統計時,強烈反彈並透過媒體嗆聲。其中,新北檢察官姜長志的「嗆聲」內容,引人注目,檢方群組瘋傳,高檢署書記官長吳怡明則是「嚇得」趕緊採取「謙卑、謙卑、再謙卑」的方式,發佈新聞稿,說明純屬誤會。
姜長志檢察官的勁爆嗆聲內容:「因為分案非常多,而且很多濫訴案件不容易處理,高檢署要是這麼閒,不如下來分案,一起承擔,一起分案偵辦,少在那裡不用辦案,還要人家填這種報表,可惡!給我下來辦案!RIGHT NOW」。
姜之口氣,有如檢察總長或檢察長。
媒體則報導:「高檢署昨發電子郵件給全台地檢署,要求檢察官說明截至今年3月底、未結案逾200件的原因,不少檢察官收到此要求說明的文件,爆氣怒罵高檢署,如有時間做此管考,不如下來一起辦案比較實在。
基層檢察官質疑,200件未結案的標準從何而來?高檢署未說明設立該標準的合理性,就要超過的檢察官做說明,加上法務部提出新的一、二審檢察官輪調方案,不斷把辦案人力調到二審,一審檢察官越來越少,導致分案量越來越多,高檢署不去思考如何減輕一審檢察官負擔,避免影響民眾權益,反而隨便地丟出200件的上限,要超過的人做說明,完全沒有依據。
基層檢不滿,若未結都超過200件,是否年度考績將被列為不良好的參考?建議高檢署長官一起下來辦案,「如果結案結輸你,甘願被懲處」,強調一審不是只有一般分案,還有指揮專案,每天忙到沒日沒夜,還收到此要求說明報表,反問高檢署,「案子隨便結,把數字壓下去,讓你管考不到,但這應不是高層樂見與想要的吧!」,也有檢察官無奈表示,高層只是想要保官位,數字要美化漂亮,哪會在乎基層檢察官的工作量或是辦案品質,或是指揮偵辦了哪些專案,反正就是未結案數字要低,真的很可惡!
高檢署書記官長吳怡明看到反彈,嚇壞了,馬上發佈新聞稿說明:
「據報載,臺灣高等檢察署發電子郵件予全臺地方檢察署「要求說明未結案逾200件原因高檢署讓基層檢察官怒了」等情,本署澄清如下:
一、本署研考科依據法務部第1372次(108.3.21)部務會報重要指(裁)示事項分辦表號次10所示:「有鑑於目前各地檢署檢察官新收案件與日俱增,未結案件量一併上升,各檢察機關檢察長應審酌如何因地制宜合理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並就個人未結案件高達2、3百件以上者瞭解其原因及儘量提供協助,及依據『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綜覈名實,就敬業精神等表現予以綜合考量,準確客觀的進行職務評定考核,以鼓舞努力認真的檢察官士氣」,針對前開指裁示事項,事涉本署對於所屬機關的案件之督導、輔導職責及地檢署逾期未結案件有逐月增加的趨勢,認有必要了解地檢署個股檢察官未結案件數量達200件以上之真正原因,是否係因機關制度面,如案件分流、立案審查、人力不足、收案量激增等問題所致,抑或有其餘原因,是以,本署於108年4月23日上午以電子郵件(參附件)請所屬各地檢署研考科就平常管考所發現提供原因,並予以研析及說明,且附上桃園地檢署的案例:如某股未結案件有600件,是因為負責立案審查;某股500餘件未結是因辦理全署的毒偵案件;某股400餘件是檢察官所分案件為立案審查外且為任職未久的檢察官等。本署係希望透過各地檢署研考科之回報資料,再據以分析有無改善現行制度面問題之可能,或係有其他可能之解決方案,以減輕檢察官辦案之負擔。
二、本署發文之目的原係為了解各地檢署未結案件之現況與原因,並進而研析有無改善之可能,惟據報載因此增加地檢署檢察官的困擾及負擔,實屬誤會,特此澄清。
就高檢署謙卑的新聞稿看來,此乃純屬調查,各位不用擔心。一樣是對上級的「改革」有意見,對比檢方,法官的手法,似乎較為文明且紮實。
自由時報4/24報導,為汰除不適任法官,司法院擬修改「法官法」法官評鑑制度,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主張優良法官應公諸於世,不良的要汰換;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對於不適任法官,司法院一定下重手,至於全面評核如何適度公布,會積極處理。
呂太郎在立法院講「不適任法官,一定下重手」的官話,有法官很不能接受,認為這根本是睜眼在說瞎話,於是在「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找回人民的司法」的「臉書」寫了一篇全都是「具體」實際個案,來嘲諷秘書長呂太郎,真的很愛說笑!
文中強調,這些具體個案根本都是在「司法院包庇」之下,培養出來的「司法劣蹟」。
且這些「劣蹟」可都是勇於面對問題的法官,在該網站粉絲頁「舉發」之後,司法院才不得不處理的。
易言之,司法院根本是「包庇問題、養成問題」的來源,結果,呂太郎還在立法院盡說些將會「下重手」的「屁話」!
臉書原文如下:
呂太郎秘書長愛說笑
司法院許呂團隊自105年11月上任,任內通過審判有問題的俞○○、何○○法官的人事案, 讓兩人分別成為實任法官、試署法官,事後也沒有做任何的究責。
如果不是監察院約詢調查,俞○○(桃園法官)不會請辭 (監察院已於去年12月彈劾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1812040316.aspx)。
請問這算哪門子的「下重手」?
何時把人民的訴訟權益放在執政的優先順序上?
再者,如果不是本粉絲頁點名批判包括:彰檢莊○○檢察官、北院張○○法官、台灣高等法院邱○○、賴○○法官……(族繁不及備載)等等出包司法人員,這些人會被調查懲處或自行請辭嗎?
號稱首席人權大法官的司法院院長該放任這些事情嗎?
享有職務監督權限的首長不做這些事情,卻要一群自律自省的法官在體制外做這些事情,台灣是民主國家嗎?
代表民意的立委在幹什麼?
這些有問題的司法人員該不該評鑑淘汰退場?
如果法官、檢察官群體認為不該,依現制司法院、法務部等主其事者也沒送評鑑,現在人家要修法官法的評鑑機制,又拿什麼來說嘴?
對內全面討好,讓大家站在他那一邊;面對棘手的淘汰不適任法官等等事宜,例如不涉及操守的核心問題,卻長期不敬業或辦案嚴重疏失的情況,則選擇按兵不動,面對外界質疑時,再來說冠冕堂皇的好聽話。
多數敬業的司法人員或台灣民眾這麼容易被矇騙嗎?
這篇文章,文字不多,標題也算溫和,只是強調秘書長呂太郎「愛說笑」,且遭到點名物議的「具體個案」人名,又多加「圈圈」以為保留,但質疑的觀點卻是相當鏗鏘有力。(紅字模擬院長「代答」,如與院長本意雷同純屬巧合)
臉書鏗鏘有力的具體質疑「重點」,分列如下:
「若不是被網站點名,這些人會被調查懲處或自行請辭嗎?」
(模擬院長回答:嗯…應該…不會!)
「號稱首席人權大法官的司法院院長該放任這些事情嗎?」
(模擬院長回答:我並沒有要放任啊!有些事我是真的不知道,有些則是呂秘書長交待我,由他處理就好,他還對我強調,他當過人事處長,這些他都很懂,當然,我也很信任他,我是信任,不是放任!)
「享有職務監督權限的首長不做這些事情,卻要一群自律自省的法官在體制外做這些事情,台灣是民主國家嗎?」
(模擬院長回答:所以啊!我常常公開讚美,你們都是很優秀,且很有正義感的國家棟樑啊!)
「代表民意的立委在幹什麼?」
(模擬院長回答:坦白說,我也不知道他們在幹什麼?)
「對內全面討好,讓大家站在他那一邊;面對棘手的淘汰不適任法官,則選擇按兵不動,面對外界質疑時,再來說冠冕堂皇的好聽話。」
(模擬院長回答:嗯………….,無言以對….)

面對改革,檢察官不服有統計調查表,要求長官一起下來辦案(對長官猶如此喝斥,對百姓則不難想像其態度);然而,法官則是貨真價實,一一舉出具體個案,希望秘書長呂太郎別再「愛說笑」!
院檢之間,面對改革,採取的反應與態度,或咆哮,或反諷,手段不同,意境也不同。

調查未結案原因,姜檢察官精彩嗆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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