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 星期一

轉載:用救援冤案 紀念蔡墩銘老師

2014/11/3
用救援冤案 紀念蔡墩銘老師
2014年11月3日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許玉秀/前大法官
二十幾年前,曾經在一個研討會後接到一個提問:刑法好像和政治權力特別關係密切?當時這麼回答:一個國家的統治權,在戰時透過武力表現,在平時就是透過刑罰權來呈現。然後我加上一段上課會跟學生說的話:所以教授刑法課程的人,經常是提著脖子上課,特別是講授內亂外患罪的時候。
在戒嚴尚未走遠的年代,聽者很容易心領神會。
三十六年前,蔡墩銘老師曾經建議我以內亂罪為題,撰寫碩士論文,這個提議遭到當時的政大法研所施智謀所長否決。不知道我們師徒二人,是否因此免於陷入政治險境,因為兩年後上演美麗島事件軍事大審,論文必然有所批判。如果批判是必要的,那麼後果恐將難以逆料。
在箝制思想的時代裡,會想指導學生寫內亂罪的老師,心裡在想甚麼?美麗島事件之後,大約都明白了。
對美麗島事件及軍事審判的質疑,讓老師成為多方諮詢的對象,平常惜話如金的他,開始在各種媒體發表對民主、法治與人權的看法,從而加入一大群解嚴推手的行列;經常一人在校園踽踽獨行的他,逐漸出現在一些推動自由、民主理念的社會團體,台灣法學會的前身中國比較法學會、澄社裡都有他的身影。蔡老師是澄社二十一位創社元老之一,更曾經擔任兩屆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
延續推動社會改革、追求民主法治、落實公平正義的信念,蔡老師在一九九五年年底,慨然受託領導執行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死刑判決的評鑑計畫。那個判決評鑑計畫,是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成立後,所規劃的第一個判決評鑑計畫,也是台灣司法改革的創舉。當時最高法院以降的刑事司法實務界,對救援該案的反彈,經常喧騰報端,而刑事法學術界、法學界還普遍噤聲,但向來受刑事司法實務界敬重的蔡老師,竟然領頭接受判決評鑑的委託,豈不是與刑事司法實務界為敵?從來不大聲說話的蔡老師,毫不遲疑,勇敢行動。
經過蘇案辯護律師和許多支持者持續的努力,蘇案終於得以在二○一二年無罪定讞。那一年,正值老師慶祝八十大壽。
再有公信力的司法體系,也難免有冤案。但是無論如何,別過臉去,不可能是面對可疑冤案應有的態度。老師過世的這一年,三月十二日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指出二○○二年發生在台中縣警察局豐原分局轄區內的「十三姨KTV」槍擊案,在偵辦和判決過程中,顯有疏於注意而得提起再審的事由。八月二十五日新任檢察總長顏大和,質疑彈道鑑定和取得被告自白可能有程序瑕疵,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這又是一個死刑或無罪的兩極事件,該案被告鄭性澤,已經失去自由十二年,二○○六年死刑判決定讞至今八年,因為國家執行死刑的政策,可以說在過去八年裡,隨時命在旦夕。
蔡老師的告別式將於十一月九日上午九時在第二殯儀館景仰廳舉行,所有願意前往送蔡老師最後一程的人,或者當日不能前往送行而心中感懷老師的人,如果也願意為蔡老師做一件值得紀念的事,可以考慮本文的建議:持續關注並支持鄭性澤案的重新審理。
不要把臉別過去
蔡老師從不放言高論,看起來也不是甚麼勇敢的人,但面對司法可疑冤案,他沒有把臉別過去。敬愛他的門生故舊及新知,我們也不要把臉別過去,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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