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轉載:檢察體系更該被教訓

檢察體系更該被教訓(高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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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敗選,不少人認為勝選的是太陽花,是年輕人的勝利,為世代間的不正義,發出怒吼。行政部門被選民教訓,立法部門明年等著瞧。唯有司法系統,似乎老神在在,毫髮無傷。
然而,以台北地檢為例,近年偵查頗受爭議。從江國慶案、連惠心案、美河市案、頂新案、柯辦竊聽案,到偵辦太陽花運動,斧鑿斑斑。有人暗指檢察長楊治宇是主導者,卻躲背後當藏鏡人。再加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爆「爽退」,檢察體系自九月政爭以來,不斷受到質疑與踐踏。長官闖禍,下屬受罪,檢察體系面臨嚴重的世代不正義。
黃世銘搶在《法官法》優渥條件生效時辦理退休,不顧檢察尊嚴,不等法院判決。就是擔心法院判有罪確定會遭免職,也可能因為法務部長換人而被停職,先退再說,先拿先贏。擔心拿不到錢的樣子,和先前自己不斷強調有正義、有人品、有勇氣的形象,落差未免太大。堂堂檢察龍頭,摧毀檢察官尊嚴,莫此為甚。有這樣的總長,檢察官還需要敵人嗎?
實則,會讓黃世銘有再一次傷害檢察形象的機會,法務部長羅瑩雪要負最大的責任。向來,任何被起訴、審判的檢察官,判決確定之前,必會先遭停職。停職就無法申請退休,豈會有這些紛紛擾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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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惹禍基層承擔

若不是羅部長一再護短,在黃世銘辭任總長之後,又豈能繼續待在最高檢察署?需知檢察總長位高權重,又賦予任期保障,任何極思有大作為之檢察官,都應將總長一職,當成是人生的最後任務。任滿即退,留下漂亮身影。回任檢察官,是一種戀棧的表現,全然不符合檢察總長的大格局。
再說總長是檢察一體的最高長官,繼任者通常也是「前總長」的下屬。以顏大和為例,黃世銘要辦退休,「前下屬」能「曉以大義」,要求以「檢察尊嚴」為重,「戒急用忍」嗎?羅部長官官相護,理直氣壯,又常失言,干預個案而不自覺,爭議不斷。內閣總辭之後,又再獲留任,肯定會讓檢察體系的尊嚴,不斷探底。
加上北檢許多動見觀瞻的案件,楊治宇檢察長的意志,主導辦案的走向。然而,具名在外,面對外界質疑與砲火的,卻都是基層的承辦檢察官。若再回想涉嫌關說的前檢察長陳守煌、試圖自保卻失敗的下屬黃秀濤檢察官,以及與黃世銘不和,被莫名鬥倒的前部長曾勇夫。
這些在在證明,明明是首長們惹出的風風雨雨,檢察體系卻要集體受罪。甚至是長官應負的責任,基層檢察官卻要揹上黑鍋。尤其是年輕世代的檢察官,都是最優秀的人才,卻在結案壓力與上級管考的雙重箝制下,空間壓縮,徒呼負負,還得共擔罵名。
這次選舉,讓社會的世代不正義,日漸受到重視。檢察體系的世代不正義,受到正視的時候,也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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