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性騷擾的懶人包與勤勞功課
2014/12/25
文 / 高榮志
陳為廷果然是政治明星,揭露一段性騷擾的過往後,引發各種論述。太多都很精彩,內容從性別到權力到政治(似乎就是缺了司法?),方法從分析到田野到「爆料」。報紙甚至為他出版了「懶人包」,內容包山包海,引述各家說法,方便鄉民比較分析。他沒有太多親友,與他親近的人,大抵是戰友,友善的言論如同家人。家人,通常是「出事時」不會和他切割的人。與他不親近的人,欣賞者有之,厭惡者有之。續接在陳的性騷擾事件之後,很多值得分享的文章。必然掛一漏萬,但請容在此隨意補充。
你如果同情陳為廷,就該看看「慾望很痛-陳為廷/黃暐傑作為一個病體」的採訪。這篇文章貼近他的生平,如果有引發您的惻隱之心,你會知道,這樣成長過來的年輕人,「只有」犯下性騷擾,也算是幸運。
你如果想了解被性騷擾的陰影,就該讀讀被瘋狂轉載「你的孤獨造就我的陰影」過來人的經驗。您也會知道,為了自己的小私小慾,就讓別人一輩子活在陰影之中,是多麼可惡的行徑。
如果還想了解性權力的結構,是如何宰制著我們的語言、思維、慣性,繼而成為一種牢不可破的社會結構,就應該看看「性騷擾受害者的性解放」分析。或許,混搭著每個人自己愉快或痛苦的成長經驗,我們終於知道,我們似乎也是共犯。用自以為是的道德,讓被害人承擔過份的苦痛。同時,也讓違犯的人,揹負我們施加給被害人壓力的全部責任,還自許為清高。
以上,是給各位看倌整理的一些懶人包。
司法作為加害人
然而,在彷彿是嚴肅領域的司法,有些問題,需要自己思考,無法透過懶人包給解答,這是需要勤勞的功課。以上述這些文章為例,從各式各樣的解度切入,同時展現出了性別議題的複雜程度。帶給我們的第一個反思是,在司法的程序裡,幾乎完全見不到這樣的論述。檢察官和法官掌握的權力何其大,一手緊捉著被告,另一手掌握著被害人。故事的結果,端看他們比較信任哪一方,但無論如何,很少被認為是施壓的一方。
這是何等的特權,法律築起的高牆,突然,所有的論述與言語均無法攀越。無人可以置喙,台灣的社會,就噤聲任由司法宰制性別與權力。從來,沒有這種多元又豐富的論述,可以進入的了封閉的司法體制,遑論以司法為戰場來馳騁與廝殺。於是,任由司法人員恣意用貧瘠的法律語彙,粗暴地詮釋性的意識與騷動,再度形成了另一種禁錮式的霸權。有時,被告受虐,有時,被害人再度受創。表面上,該事件的「問題」被解決,事實上,只是無限迴圈式的自我安慰循環。司法展現了它的暴力,加害在所有人身上,卻還被認為是英雄。
不僅僅是性權力,太多其它複雜的權力結構,也經歷著相同的問題。司法的粗糙與粗暴,無人聞問,但是,司法宰制力的產物,卻被毫無爭議地競相膜拜,簡直就是赤裸權力的競技場。被告與被害人的角色,只是一個初階的入場符碼,進入司法的場域後,都是被支配的客體,會被真正的掌權者,恣意地符貼標籤與意義,這是更粗暴的侵害與騷擾。解方無它,端視人民的意識與覺醒,究竟可以到達如何的程度,才能逼退司法的粗暴,到一個堪稱合理的界線。
保護隱私或拒絕監督
第二層的遺憾,是大家都追逐著事實的「真相」與細節,並且競逐著對事實的詮釋權,卻鮮少警覺,究竟如何得知這個事實細節,以及,如何或有什麼樣的資格,來詮釋這個事實。陳為廷固然是「自爆」,但緩起訴書究竟是如何流出,已經無人深究。媒體的深掘,逐漸逼進,從公車司機,抵達承辦的員警,會不會掀出當年的被害人,值得我們注意,更需要媒體自律與省思。在我們同情或代言被害人,不斷踏伐加害人之際,可能更需要提醒彼此,當真正的被害人,被「肉搜」出現時,該如何面對這樣的窘境。我們究竟是要追究無良媒體的責任,還是要逼迫被害人訴說和我們相同的語言(倘若有所不同),值得我們深省。當然,全部推諉給加害人,是一種比較輕省的方式。
更應該被在意的,是掌有權力者的被監督可能性。實務上,起訴書是否公布,並沒有一套既定的章法。簡言之,各個檢察署,認為有必要就公布,認為沒必要就不公布。但是,對於什麼情形是「有必要」,總說不出一個道理來。這非但無法說服人民,更只是展現了司法掌權者的恣意性。至於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書,完全是不予公布。一方面,當然是考量了當事人的名譽或隱私權,但緩起訴與不起訴終究有相同於無罪判決的效力,如果法官都必須公佈無罪判決以供檢驗,不禁令人懷疑,保障當事人名譽或隱私權的說法,更像是為了逃避檢察官被監督的可能性。
再以陳為廷的案件為例,現行體制下,緩起訴處分書本應不會流出,但竟然也「大方」地在媒體流傳。其格式並非正本,必定是由檢察體系的有權機關所流出,檢察官是否應該深入追查,追究是否有洩露機密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之虞呢?如果不願意,一旦不願意曝光的人因此曝光,究竟是誰,又應該負起相關的責任呢?
如果檢察官沒有任何的動作,就任憑相關人等遭媒體「起底」,對照法務部向來信誓旦旦保護隱私與個資,嚴詞反對不起訴書或緩起訴書的公布。卻對此種「透過管道流出」的「犯規」情況不聞不問,難免令人質疑官方的這種說法,只是「兩個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