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 星期三

轉載:邪惡的平庸與平庸的邪惡

蘋論:邪惡的平庸與平庸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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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德國任命曾當過納粹的法官出任大法官,會產生什麼效應?如果美國總統提名曾壓迫過黑人的法官出任大法官,國會通得過嗎?如果日本任命曾在二戰時當過好戰派軍官的人擔任大法官,日本社會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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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參與軍法大審

如果上述假設為真,我們可否解釋成德、日兩國的法西斯DNA及潛意識仍控制著這兩個國家?即使被提名人在戰時還是年輕低階的官員,必須服從命令,他們的被提名仍然非常不妥。以前他們是邪惡的平庸;現在提名他們的高層領導人則是平庸的邪惡。
非常平庸的法務部長羅瑩雪,竟然向總統推薦提名林輝煌擔任大法官,令人不齒。
林在戒嚴時期參與司法壓迫體制對美麗島被告進行軍法大審,這樣的人適合在追求轉型正義的此刻擔任大法官嗎?羅部長從大腦到意識還滯留在黨國體制,一點改朝換代的覺悟都沒有,這19年的民主化時期羅部長都在昏睡嗎?每天都在夢遊嗎?
我們反對林輝煌擔任大法官,除了林曾是軍法大審的參與者,也從未聽他表示過懺悔反省,故而完全不適合擔任民主體制下的大法官之外,也因為從林的被推薦彰顯出政府當局與高級官員是多麼的失智、落後、愚蠢和反動。整個意識封閉呆滯,只看扈從關係,不管法學素養和個人爭議,有如部落政治。 

從未見林輝煌反省

再看此事彰顯出來的體制荒謬性。大法官的職責是保證憲政的正常運作,維護法制的價值秩序,見識須擴及政治文化和民主的深化,林輝煌顯然不及格。也許台灣很多大法官的法學素養與相關文化方面知識都不夠,做出的釋憲也未能服眾,因此對林輝煌也不該苛求;但是我們總要進步吧,不能因為其他大法官素質低,就可以選出低素質的人當大法官。
羅部長一定認為林輝煌參與過軍法大審完全不重要,也認為黨國壓迫體制沒什麼不好,民主轉型可有可無,對過去不必反省,所以才會推薦林輝煌擔任大法官。
如果以前擔任低階官員必須服從命令可以脫罪,甚至當大法官,那麼紐倫堡大審大部分的納粹官員就都沒罪,多數日本軍閥也沒罪,說得通嗎?林輝煌若曾有過反省和懺悔,我們還可勉強接受,但至今沒有,說什麼他都沒有資格當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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